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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轻工业学院研究生课程考试考生姓名李鹏举考生学号331304000056系、年级13级化学工程与技术科目类别非学位课考试科目自然辩证法考试日期2014年1月3日浅谈对科技工作者伦理道德规范的认识摘要现代科技对人类社会的影响日益加深。科技进步给社会带来繁荣的同时,环境污染、物种灭绝、生态失衡等各种问题随之而来。实际上,在科技文明背后存在着人的社会责任感和伦理道德的缺失,科技伦理问题越来越突出。为此,作为科学技术活动主体的科技工作者,有责任和义务规范自己的伦理道德,使科技尽可能减少其负面影响来造福人类。关键词科技工作者科学技术伦理道德由于科学和技术愈来愈显示出的强大功能和独特的社会角色,使得不同的个人、企业、政府乃至国家集团为了各自的不同目的而投入前所未有的巨大努力来争夺科技优势;职业化、建制化的科技研究机构或有形无形的科学技术共同体,也都在为自己的、社会的利益而进行研究和应用开发。现代科技的研究和开发应用与个人和社会的价值、规范、态度和利益选择紧紧地纠缠在一起。原来以求真务实为根本目的和重要特征的科学与技术,越来越被赋予新的角色和社会功能。当代科技与伦理价值体系之间的矛盾,使人类社会对科学技术的研发和应用陷入了两难困境。因此有必要审视两者关系,构建现代科技工作者的伦理道德规范。首先,我们必须深入理解他们的基本概念和深刻内涵。何谓科技工作者,在互联网上用“科技工作者”或者“科技工作者定义”为条件进行搜索,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科技”是科学与技术的简称,科学是发现,是技术的理论指导,它提供可能性;技术是发明,是科学的实际运用,它能使可能成为现实。二者紧密联系互相制约互相促进,“科技”已成为现代社会中使用频率很高的新概念。“工作者”顾名思义就是工作的人,此处的人指的是是指在一定的条件下,相对独立地从事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个人。本文中科技工作者即指具有一定科学知识,以科学仪器为工具,运用科学思维方法,以探索和运用自然界物质运动、变化的规律为基本任务的脑力劳动者,如科学家、工程师、技术人员等。他们是既作为科学实践主体,又是科学认识主体的科学劳动者。科技伦理道德又是指的什么?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经常把“伦理”和“道德”两个词混用,甚至连在一起称之为“伦理道德”。其实,它们是有区别的,伦理学辞典中认为,“道德是伦理学研究的对象,履行调节人们行为职能的一种社会法规。在任何一个社会中,绝大多数人的举动应该与共同的普遍的活动协调一致,在各种不同的情况下,应当服从于已确定的社会规则。”在伦理思想发展史上,道德侧重于指人们之间实际的道德行为和道德关系,伦理则较多地指关于这种行为和关系的系统原理或学说。可以看出,道德更倾向于具体的行为规范。而科技伦理是指科技创新活动中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人与人关系的思想与行为准则,它规定了科技工作者及其共同体应恪守的价值观念、社会责任和行为规范。研究者指出,科学伦理和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责任事关整个社会的发展前途。科技伦理,这个过去非常陌生的词汇,近年来频频出现在科技类报刊和网站上。而事实,科学道德问题一直与近代科技进步形影相随。那么人们不禁要问,科技伦理为什么如此值得我们关注,它究竟给人类带来了什么?不少人把科学技术比喻为双刃剑和“潘多拉魔盒”,这是很形象的。的确,科技这个“魔盒”里装了很多好东西,但有时候拿出来进行了不正确的使用,未必产生好效果,相反还有可能出现负面影响。在科技史上,这样的例子太多了,炸药、原子能、化工技术、造纸技术、纺织技术、生物技术……在给人类创造财富和物质文明的同时,也带来战争工具、环境污染和生存条件的恶化。这就提出了一个严肃的问题:在科技发展和科技活动中,必须重视伦理规范,以弘扬科技的正面效益,扼制其负面影响,更好地为人类造福。科技给人类带来的一切危害都不是它本身的过错,但科技方法、科技活动、科技成果以及成果的运用,明显渗透着社会文化和伦理道德的因素。科学上“能够的”并不是伦理上“应该的”。作为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科技伦理道德的发展方向对整个社会伦理道德的建立和完善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过去,人们普遍认为,科学在本质上是进步的、是有益于全人类的,科学技术没有价值偏好,是中性的,因此科技本身与伦理无关。科技工作者的职责就是做好本职工作,科技工作者的科研精神是“为科学而科学”,科技工作者研究的成果越多,对社会的贡献越大。然而,随着科学技术负面影响的逐渐显现,越来越多的人已经认识到科学技术绝非是中性和客观的事物,科技和伦理有着密切的关系,科技工作者是科技活动的主体,科技工作者的伦理观念影响科学技术活动的动机和目的,同时影响科学技术活动的内容和方式。科技工作者进行科学研究,就要为它的后果承担责任,要敢于把科学研究与社会责任联系起来。科技伦理是对科技活动的道德引导,是调节科技工作者相互之间、科技共同体与社会之间诸种关系的道德原则、道德规范。科技伦理不仅蕴含一般的伦理价值,而且包容科学技术真价值。如果一个科技工作者明明知道某项科学发现将会严重危及人类的生存,那么他就不应该把这一发现公布于众。另一方面,不论科学研究还是它的社会运用,都是在社会中进行的,而这一舞台的导演是各国政府,因此政府必须规范科技运用,采取措施加强科技发展中的道德伦理约束极为必要。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责任关系到整个社会的道德取向和道德规范,全社会必须关注科技伦理和科技工作者群体的社会责任问题,在面对种种新的技术成果的同时,不能忽略其自身涉及的种种现实及潜在的危险,必须正确地利用科技成果为人类造福,维护人类的健康和生命,最大限度地避免由于科技成果的使用不当而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譬如面对生命伦理问题,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责任至少应包含两个方面:一是科技工作者应对其科学研究本身的行为负责,即在研究中一旦意识到其结果会对人类构成威胁或伤害,应当自觉约束乃至终止研究;二是科技工作者应对其社会行为负责,即把已经认识或预见到的、由研究带来的各种可能后果,负责任地告知公众。科技伦理道德建设要重视科技工作者的教育问题,在德国,各大学普遍设有科技伦理道德课。中国科学院副院长陈竺认为:科技工作者不能成为科技动物,必须要具有社会责任感,这也是教育的责任,伦理学起码要成为学习自然科学的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必修课之一。另外,对于科技不端行为的防范,相关的制度和法律法规也要逐渐完善;自律机制靠的是科技工作者的自觉,但这远远不够。科学研究机构应当建立伦理委员会,对研究计划进行伦理审查和监督;政府部门和科研管理机构可参照已有的法律或条例,制定针对科学研究的伦理监督和管理办法。只有建立完善的调节科技工作者的他律机制,才能在求知和功利双重目标并行的现代科技时代,起到有效的规范和制约作用,有效阻吓不道德行为。可以设想构建伦理道德审查监督机构,对有争议的研究进行伦理调查,并依据伦理道德原则做出仲裁,发出暂停或禁止研究的警示;对科技应用的后果,进行全面跟踪考察,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调整研究、开发、应用的方向,或对应用范围做出符合伦理道德原则的适当限制;对违反职业道德的研究者和开发者,进行查处并公之于众;向公众真实地、全面地介绍科技的正负两方面影响,以减轻高科技引发的种种心理恐慌。科技伦理道德要以关爱科技工作者自身为基本出发点,以科技工作者的身心健康、协调发展为前提,科技伦理道德教育首先应该从关心科技工作者的身心入手,只有科技工作者身心舒适、心情愉悦了,才能加速提高科研水平,以更加饱满的激情投入到科学事业中。由于一个人的真正价值首先决定于他在什么程度上和在什么意义上从自我解放出来。道德行为并不意味着仅仅严格要求放弃某些生活享受的欲望,而是对全人类更加幸福的命运的善意关怀。科技伦理道德就是使科技工作者从自我中解放出来有效方式,满足其一定的生活享受欲望,关怀科技工作者的身心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使科技人员每天都洋溢着幸福的笑脸工作、生活。只有这样,科技工作者才能真正承担起社会责任,能够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真正的造福人类。参考文献[]张存浩.科学道德建设与科技工作者的责任[J].科技和产业,2002,2(10):9-18[]郑锦娟,颜玉怀.现代技术角色的巨变与科技工作者的伦理道德构建(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2002,3(3):48-50[]方福德.科技与伦理[N].光明日报,2000-09-18(1)[]爱因斯坦文集:第3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56,73,35,157
本文标题:浅谈对科技工作者伦理道德规范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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