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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WUXIDOUBLEELEPHANTMICROFIBREMATERIALCO.,LTD无锡市新区鸿山镇后宅中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保荐人(主承销商)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2-2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声明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摘要存在任何疑问,请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1-2-3第一节重大事项提示一、本次发行前总股本6,690.30万股,本次拟发行2,2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后总股本8,940.30万股,上述股份均为流通股。控股股东江苏双象集团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唐炳泉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同时唐炳泉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本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除上述承诺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丁加龙、王春龙、楼惠明、华国良、诸国平、邹福兴和田为坤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其所持股份;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二、根据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获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则截止至发行日前的滚存利润由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三、报告期内,公司享受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和出口退税优惠。(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财税字[1999]290号)及公司于2006年11月28日取得的江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下发的编号为005277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确认书》,公司技术改造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以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项目执行年限为2005年3月至2007年3月。公司在2006年12月31日收到江苏省无锡市国家税务局(2006)025号“技术改造项目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核准通知单”的批文。该文件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1-2-4同意本公司技术改造项目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该项目国产设备投资概算总额为2,785万元,经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分局确认,技术改造项目国产设备投资可抵免企业所得税总金额9,893,800.00元,其中2007年实际抵免企业所得税5,723,432.02元,占报告期净利润总额的5.31%,详见下表:单位:元项目2009年度2008年度2007年度合计净利润42,166,668.9733,280,450.2932,368,964.37107,816,083.63所得税抵免金额--5,723,432.025,723,432.02所得税抵免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17.68%5.31%(二)公司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出口产品享受国家“免、抵、退”优惠政策。2009年度、2008年度和2007年度,公司外销收入分别为7,761.17万元、7,349.68万元和6,093.03万元。报告期内实际申报缴纳增值税21,015,136.91元,收到增值税出口退税3,421,046.23元。单位:元项目2009年度2008年度2007年度合计当期缴纳增值税9,346,700.336,333,380.755,335,055.8321,015,136.91当期收到出口退税(增值税)2,243,739.89333,036.85844,269.493,421,046.23净利润42,166,668.9733,280,450.2932,368,964.37107,816,083.6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员会、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和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通知》(财税[2006]139号)规定,自2006年9月15日起人造革合成革出口退税率由13%微调至1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纺织品服装等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11号)规定,自2008年8月1日起人造革合成革出口退税率由11%上调至1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38号)规定,自2008年11月1日起人造革合成革出口退税率由13%上调至1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9]14号)规定,自2009年2月1日起人造革合成革出口退税率由14%上调至1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轻纺电子信息等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9]43号)规定,自2009年4月1日起人造革合成革出口退税率由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1-2-515%上调至16%。以2006年9月15日前,出口退税率13%为基准,出口退税率变化使公司2009年、2008年和2007年的经营业绩分别减少-213.42万元、48.27万元和121.86万元。四、报告期内公司因享受财政补贴确认的营业外收入共计8,511,875.00万元,扣除所得税后占同期净利润总额的5.89%,详见下表:单位:元项目2009年度2008年度2007年度合计当期净利润42,166,668.9733,280,450.2932,368,964.37107,816,083.63当期确认政府补贴收入758,875.002,843,000.004,910,000.008,511,875.00所得税税率15%15%33%扣除所得税后的补贴收入645,043.752,416,550.003,289,700.006,351,293.75扣除所得税后补贴收入对当期净利润的影响程度1.53%7.26%10.16%5.89%五、公司(甲方)和东华大学(乙方)共同拥有三项发明专利(超细旦聚氨酯短纤维、超细旦聚氨酯长丝和弹性非织造基布的起毛方法)所有权,双方签订了《专利权共有人协议》,约定:“一、东华大学作为以上三项专利共有人自愿放弃以下权利:1、以生产经营为目的使用上述专利生产或者销售产品;2、分享甲方以生产经营为目的使用上述专利生产或者销售产品获得的收益;3、在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4、专利实施许可权及向除甲方以外的第三方转让专利权。乙方对专利所涉及的秘密范围负保密责任,包括开发上述专利时的图纸、设计、说明书等技术资料、技术秘密。乙方须严格保密,未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转让或泄露给任何人。但上述技术资料、技术秘密由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部分或全部公开,则乙方对已公开的技术不再承担保密义务。二、甲方就乙方自愿放弃权利并承担保密责任而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费五十万元。”六、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1、募集资金投向风险(1)市场推广风险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1-2-6本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年产600万平方米LDPE/PU超细旦聚氨酯短纤维超真皮革项目——国家“863计划”产业化项目。募投项目产品性能和应用领域均超越了国内现有的超细纤维超真皮革。该项目将打破国外对高端超细纤维超真皮革生产技术的垄断,提升国内超细纤维超真皮革行业的整体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公司已对募投项目产品的需求状况进行了详细的市场调研,由专业机构进行了可行性研究分析,产品市场需求潜力大,前景广阔。但是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产能会有较大幅度增加,而且募投产品定位于替代进口,直接和行业内国际著名公司竞争,因此短期内可能存在新产品市场推广的风险。(2)产业化风险募投项目是公司承担的国家“863计划”产业化项目,通过创造性地采用新型材料和纺丝技术的创新,极大地提高了产品的性能和品质。公司已就项目产业化的关键技术和工艺路线进行了大量科研攻关工作,并顺利完成了小试和中试,但尚未进行大批量规模化生产,未来可能存在不能顺利实现产业化的风险。2、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本公司目前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是化工产品干法聚氨酯树脂、湿法聚氨酯树脂、聚乙烯切片、锦纶切片、DOP、MDI、AA粉、DMF、PVC树脂以及工业基布。2003年-2006年,受石油价格上涨及市场需求旺盛等因素影响,化工类原材料价格持续走高,平均涨幅已经超过20%;2006年-2008年初,化工类原材料价格呈现较大的波动,整体价格涨幅明显回落;2008年下半年以来,原油价格大跌致使化工类原材料价格也大幅下降,并持续保持低位运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会影响公司的生产成本,进而增加公司的经营风险。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提高产品售价、节约成本等措施应对原材料价格上涨,通过减少采购、压缩库存等措施应对原材料价格下降,较好地控制了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3、财务风险近几年来公司生产规模和销售收入不断扩大,科研投入和技术改造力度不断加强,特别是近年来投资兴建了生态束状超细纤维超真皮革生产线,因此资金需求量较大。公司资金来源渠道有限,主要凭借自身资金积累和银行借款,导致资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1-2-7产负债率较高。2009年末、2008年末和2007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4.39%、56.49%和63.40%,流动比率分别为1.74、1.25和1.34,公司面临一定的短期偿债压力。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1-2-8第二节本次发行概况(一)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二)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三)发行股数:2,25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17%(四)发行价格:25.00元(五)发行市盈率:54.35倍(每股收益按200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六)发行前每股净资产:2.96元(按200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8.13元(按200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八)发行市净率:3.08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九)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十)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已在证券交易所开立账户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十一)承销方式:余额包销(十二)拟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十三)控股股东江苏双象集团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唐炳泉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同时唐炳泉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
本文标题: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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