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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混凝土拌和站安全生产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为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实现既定的安全目标,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工地,特制定本制度。1、安全生产检查,包括日常检查,专业检查和月度检查以及季节性检查。2、拌合站建立由分管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体系,切实加强领导,做好检查工作。3、每月23日由分管领导负责,安质部们组织,各施工队的负责人参加,结合月度生产特点,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结束召开分析会议,分析施工安全的情况,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下个月的工作进行计划部署。4、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项分析研究,并制定整改方案,做到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立即整改,不得拖延。有些限于物质技术条件,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并定出计划,按期完成。5、日常检查应做到随查随改,无法整改的问题立即上报整改。6、每年对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气装置、运输车辆以及防火、防爆和防尘防毒工作分别进行专业检查。7、视气候特点及季节变化,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电、防风、防冻、保温等工作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8、专业检查、月度检查和日常检查可分别结合进行。9、重大项目整改实行《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的办法。通知单由安质部门填写,经分管领导签署发出。属于哪一级组织整改的交该单位的负责人签收,并负责处理。通知单要存入档案备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为了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防护技能,使员工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增强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订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项目实行“三级”(指挥部、项目部、施工队或作业班组)安全教育培训。项目部安全培训由安全质量管理部组织实施,施工队的培训由各施工队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实施,作业班组的培训由各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2、培训计划的制定。根据项目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半年、季度、月培训计划;施工队、作业班组根据项目部的培训计划,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3、培训的原则:本着“提高认识、切合实际”的原则,培训要有针对性和实效性。4、培训的内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操作技能及事故案例分析等。项目部培训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和项目部的规章制度为主;施工队或班组培训以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岗位职责、工艺流程、事故案例剖析等为主;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以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为主;重大危险源的相关人员培训以危险源的危险因素、现实情况、可能发生的事故、注意事项为主。5、培训的形式。学习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如课堂学习、实地参观、实际演练、安全技能比赛、看录像、研讨交流、现场示范等。6、培训的学时要求。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资格培训学时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不得少于48学时;其他行业主要负责人培训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不得少于48学时;新从业人员、高危行业人员不得少于48学时。7、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新从业人员和转岗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新从业人员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有关部门的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做到持证上岗。8、建立培训档案,实行登记存档制度。要建立培训台帐,培训结束后培训计划、培训名单、课程表等有关资料存入培训档案。安全生产交底制度1、在进行工程技术交底的同时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在技术交底书内要明确安全防护重点和安全措施。2、交底要求: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各级管理人员需亲自逐级进行书面交底,职责明确,落实到人。3、安全技术交底与工程技术交底一样须分级进行。项目总工程师会同安质部门向现场负责人、现场工程师进行交底。现场负责人、现场工程师向作业班组及作业人员进行详细交底,并对其向作业班组所进行的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4、交底内容包括:工程概况、特征、施工难度、施工组织、采用的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施工程序与方法、关键部位应采取的安全技术方案或措施等。5、各级安全技术交底应按规定程序实施书面交底签字制度,交底后双方签字确认,并存档以备查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施工现场防火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2、全体员工必须定期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并要求熟练使用消防器械。3、易燃易爆品存放区域须有明确醒目的防火标记。4、如有明火,操作人员不得离岗,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离开时将火种熄灭。5、对电器线路定期检查,不准随意私自接电或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6、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确保有效完备,如发现有不安全隐患,应立即责令整改。7、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消防管理条例执行,保障工程项目的消防安全。8、将灭火器放置于阴暗背光场所,不放置高温场所。9、灭火器应远离高温火源,以免发生高温爆炸。10、每年定期检查一次灭火剂重量,如泄漏量超过原重量的5%,须查明原因并补足或更换。11、发现火情立即拨打119。12、将消防器械保管落实到个人,随时检查,确保消防器械完好。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为了进一步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造成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现根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集团公司指挥部《安全生产奖励与处罚制度》,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1、对拌合站进行安全检查时,检查中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安全管理要求得不到落实,每次罚款0.5—1.0万元;2、发生因治安管理不善,造成生产设备丢失、被盗事故的,除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进行处罚外,另根据损失情况给予处罚;3、施工、生活区随意私拉乱接电线,有火灾隐患和厨房不卫生,容易传播疾病者,每查出一项罚0.5万元;4、机械设备操作、特种作业无证上岗或不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的,罚款0.5万元;5、违反《施工安全管理办法》,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处以0.5—1.0万元的罚款。(1)有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违反高空作业防范规定现象的;(2)危险作业(事故易发点)施工中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或技术交底无安全注意事项的;(3)工程抢险应急物资不到位或应急预案未进行演练的;(4)作业现场不按安全技术方案进行操作的;6、发生一次负伤5人及以上事故的,每负伤1人罚款2万元;发生一次重伤3人及以上事故的每重伤1人罚款5万元;发生一次1至2人死亡事故的,每死亡1人,罚款50万元;发生一次死亡3人(含)以上重大事故的每死亡1人罚款100万元;凡发生安全事故,事故损失费用由责任单位自负。7、对于发现事故隐患,隐瞒不报或不及时上报的,罚款1万元;发生事故被群众举报,导致恶劣影响的,罚款10万元;8、业主、监理、设计等单位或集团公司等上级领导来检查工作时或在全线组织的大检查、评比、观摩中,因安全问题或安全管理漏洞被通报或造成恶劣影响的,一次罚款20万元;9、获总公司、集团公司及业主等单位评为安全质量标准工地的,将视情况给予奖励。事故报告、处理、追究制度1、严格执行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认真、准确、及时、实事求是地做好员工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和处理工作。发生员工死亡事故的单位在安监人员未到达之前要保护好事故现场,任何人都无权擅自处理。2、事故报告。凡发生员工伤亡事故,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立即逐级报告。若发生职工因工死亡事故,除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外,还应报告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3、事故调查处理。发生员工轻伤事故,由项目部调查处理结案;发生员工重伤事故,由项目部隶属的集团公司指挥部指定人员会同项目部调查处理结案;发生员工死亡事故,由集团公司、集团公司指挥部会同项目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由集团公司批复结案。发生三人以上重大员工伤亡事故,按相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调查处理。任何单位对员工死亡事故都不得隐瞒私自处理,严禁重伤轻报,亡而不报。对伤亡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漏报和故意拖延不报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4、事故调查人员要亲临事故现场,按规定进行调查。在调查中要查明事故的发生的经过和原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人员的正常工作。5、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玩忽职守或强令员工冒险作业造成的员工伤亡事故,由集团公司、集团公司指挥部领导或主管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者和领导根据情节给予处理。6、对员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要实事求是,本着“四不放过”(没查出事故发生的原因不放过;本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进行处理不放过)的原则秉公执法,对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漏报和故意改变事故性质者,并视情节,严肃处理。7、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安全生产奖罚制度进行处罚。安全生产宣传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大力营造项目管段内安全生产的氛围,特制定本制度。1、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必须坚持以正面宣传教育为主,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突出主题,普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推动各施工队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促进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2、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如全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由项目部统一布置,安全质量管理部牵头协调,组织实施。日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由各施工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组织、安排。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要重点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及各级领导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讲话、批示精神;同时要大力宣传有关安全生产治理、事故预防、安全自救、事故救援、现场应急的知识;组织从业人员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4、宣传要结合自己的实际,利用各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宣传教育活动要有特色,并能吸引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参与。5、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要讲求实效。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机结合,认真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和落实情况,找出不安全隐患,提出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措施,以取得更广泛的社会影响和良好的效果。6、加强领导,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并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支持。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广大干部、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熟悉,最大限度地减少身边的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防洪防汛安全制度1、汛期到来之前,成立以站长为组长的防洪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牵头部门并负责此项工作的实施。2、负责组织好防汛队伍,备足防汛物资和器材,安排专人24小时防汛值班,确保通讯联络畅通。加强与当地气象部门、水文部门的联系,掌握气象动态,及时了解雨情水情,以便做好整体工作安排和防洪防汛工作。3、开展抗洪防汛专项检查,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的有关规定。重点检查抗洪防汛方案是否可行,职工住房环境、设备停放地点、材料储存场所等是否安全,排水、防水设施是否齐备等。4、在雨季到来之前要编制有专门的雨季施工方案和防洪度汛方案。施工中要疏通排水设施,保证河道畅通,备足应急救援物资,并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5、注意保护好防汛设施,不得因施工作业损坏沿线排水系统,不因施工作业而削弱河流、堰塘、堤坝的抗洪能力,不因施工引起雨水对既有排水设施的淤塞,并注意疏通河道沟渠,不削减过水断面,确保水流畅通。6、当接到可能发生暴雨、洪水警报后,立即通知各作业工班长、值班人员,迅速对危险地段进行普查,当出现险情时值班人员立即通知站长,并采取措施保护施工便道畅通和疏通道路的侧沟、管涵工作;并对施工设备、撤离施工人员等做出判断,向上级、监理、建设单位汇报。7、顾全大局,服从当地防汛部门和建设单位的统一调配,发生险情时全力投入抢险。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当地安全行政主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教育、考核、复验,考核合格取得合格证
本文标题:混凝土拌和站安全生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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