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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关于发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的通知中价协[2012]0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各专业委员会:为了加强行业自律,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格式和质量要求,我协会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编号为CECA/GC7-2012,现予以发布,自2012年7月1日起试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2012年4月17日前言为了加强行业的自律管理,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格式、工作深度和质量标准,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的质量,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投资估算编制、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竣工结算审查、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及工程造价经济纠纷鉴定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注册造价工程师、造价员在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应认真按照本《标准》的有关要求执业和从业,各地方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各专业委员会可以依据本《标准》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进行执业质量检查。本《标准》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负责解释。本《标准》是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首次以标准的形式予以发布,难免有疏漏和不足之处,欢迎各有关单位和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提出宝贵意见,以便在修订时补充与完善。来信请寄:100835,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本《标准》的组织单位、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及主要起草人、主要审查人:组织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主编单位: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上海申元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中建精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上海第一测量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王浩建筑工料测量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中国有色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昆明新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吴佐民高其琳陈静丁众鲍伟忠王浩金铁英赵署平恽其鋆朱坚吴晓宏杨薇郝文伟主要审查人:谢洪学马桂芝刘智陈光云于业伟陈曼文唐世海李海泉吕发钦目录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3.1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分类和要求3.2工作组织和责任3.3质量管理3.4档案管理4.投资估算编制4.1成果文件的组成和要求4.2过程文件的组成和要求4.3质量评定标准5.设计概算编制5.1成果文件的组成和要求5.2过程文件的组成和要求5.3质量评定标准6.施工图预算编制6.1成果文件的组成和要求6.2过程文件的组成和要求6.3质量评定标准7.工程量清单编制7.1成果文件的组成和要求7.2过程文件的组成和要求7.3质量评定标准8.招标控制价编制8.1成果文件的组成和要求8.2过程文件的组成和要求8.3质量评定标准9.竣工结算审查9.1成果文件的组成和要求9.2过程文件的组成和要求9.3质量评定标准10.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10.1一般规定10.2成果文件的组成和要求10.3过程文件的组成和要求10.4质量评定标准11.工程造价经济纠纷鉴定11.1成果文件的组成和要求11.2过程文件的组成和要求11.3质量评定标准本标准用词说明附:条文说明1.总则条目条文内容条文说明1总则1.0.1为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格式、深度要求和质量标准,提高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条为本标准编制的目的。本标准为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标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在对进行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时执行本标准。1.0.2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编制。当本标准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时,应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1总则1.0.3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质量管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出具的各类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其他单位出具的各类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质量要求可参照本标准。本标准的适用范围。1.0.4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各类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签订书面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合同文本宜选择现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合同中应明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内容、范围、双方的义务、权利、责任、服务周期、服务酬金、支付方式及成果文件表现形式等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02—0212)以加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管理,规范市场行为。1总则1.0.5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受委托,进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时,如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严于本标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加大编制、审核、审定的人员投入,满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要求,并应适当提高收费标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应参照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当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严于本标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考虑增加编制、审核和审定人员投入等所增加的费用。1总则1.0.6各类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应由有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承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在各阶段成果文件或需确认的相关文件上盖章,对成果质量或出具的报告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注册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应在各自完成的成果文件上签署执业(或从业)资格专用印章,并承担具体责任。承担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要求,以及企业和个人责任的划分原则。1.0.7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除应遵循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本标准和其他标准的关系。2.术语条目条文内容条文说明2术语2.0.1工程造价:工程项目在建设阶段预计或实际支出的建造费用。对于工程造价一直有两种不同的理解和解释,80年代朱思义、林中文先生曾提出过广义工程造价和狭义工程造价的两种解释,即广义的工程造价指一个建设项目的建设费用,而狭义的工程造价指发承包双方确定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目前看该术语还很难统一,本标准的编制中,我们既要强调术语的规范性和解释的唯一性,也要考虑大家的习惯称谓,因此,我们将工程造价定义为一个工程项目的建造费用,该项目可以是一个建设项目,也可以是一个或多个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如某某工厂的工程造价,某栋建筑物的工程造价,某幕墙工程的工程造价。本条所述的建设阶段是指建设项目从投资决策到竣工投产;本条所述的预期或实际是指在合同签订前的投资估算、工程概算和施工图预算大多是一种估价,而在施工合同签订后大多是一种核定,至竣工结算时形成的是一种实际费用;本条所述的建造费用包括:建设投资和建设期贷款利息。2术语2.0.1工程造价:工程项目在建设阶段预计或实际支出的建造费用。本标准在以后的术语中,对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不在引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概念,一般情况下遵从以下原则:对于构成工程造价的部分内容我们称其为**费用,如: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人工费、材料费等,;对于涉及项目投资总体相关的有关费用、资金等以**投资、**资金为方式定义,如建设项目总投资、建设投资、流动资金、铺底流动资金等;对于涉及与交易、采购有关的费用,以**价的方式定义,如:合同价、投标价、设备原价、离岸价、到岸价等。2术语2.0.2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受委托方的委托,运用工程造价的专业技能,为建设项目决策、设计、交易、实施、结算等各个阶段工程计价和工程造价管理提供的有偿服务。2.0.3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承担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为委托方出具的具有法律责任,反映各阶段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成果的文件。包括:投资估算书、设计概算书、施工图预算书、竣工结算审查书、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索赔、工程造价经济纠纷鉴定书等文件。条目条文内容条文说明2术语2.0.4编制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中,承担编制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2.0.5审核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中,承担审核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2.0.6审定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中,承担最终审定各类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专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2术语2.0.7项目负责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中,负责某一具体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的计划、组织、实施、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2.0.8误差率:造价成果文件中查找出的编制错误的累计金额与最终修正后造价总额的比率。3.基本规定条目条文内容条文说明3.基本规定3.1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分类和要求3.1.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应依据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服务内容确定,包括:1.投资估算的编制与审核;2.设计概算的编制、审核与调整;3.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与审核;4.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与审核;5.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与审核;6.工程竣工结算审查;7.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8.工程造价经济纠纷鉴定;9.其他有关工程造价咨询工作。本条阐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与分类。3.基本规定3.1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分类和要求3.1.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前,应根据自身企业的资质条件、以往业绩,以及能够配备的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时间要求、成果质量成果要求、项目风险等方面做出是否承接的判断,并不得以上述理由中止合同。本条明确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及签订合同时应重点关注的自身能力,以降低合同执行风险。条目条文内容条文说明3.基本规定3.1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分类和要求3.1.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应关注各阶段工程造价的关系,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力求做到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做好工程造价管理咨询,并应依据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具体约定的服务内容、范围、深度和参与程度编制各类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工程造价咨询在传统意义上一般为工程计价业务,随着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拓展,众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开展了以工程造价控制为主的工程造价管理咨询,本条就此提出了原则要求。3.基本规定3.1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分类和要求3.1.4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各类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应依据国家、行业或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的有关标准编制各类成果文件,并应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内容、格式和准确度要求。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格式,应以国家、行业或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的有关标准为基础,制订企业标准,以提高工程造价咨询的成果质量。3.基本规定3.2工作组织和责任3.2.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对咨询项目实施有效的项目管理。对其承担各类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的基础资料进行收集、归纳和整理,各类成果文件的编制、审核、审定和修改,成果文件的提交、报审和归档等,都应有具体的规定。为了提高企业服务水平和成果质量,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过程中,咨询企业应进行有效的项目管控,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本条明示了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管理应涉及的主要内容。3.基本规定3.2工作组织和责任3.2.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后,应编制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的工作大纲。工作大纲的内容应包括项目概况、咨询服务范围、工作组织、工作进度、人员安排、实施方案、质量管理等内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项目策划阶段宜编制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工作大纲,本条明示了工作大纲应包括的内容。3.基本规定3.2工作组织和责任3.2.3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的人员一般包括现场和非现场的管理、编制、审核、审定人员。各类人员的安排除应符合咨询合同要求外,还应符合项目质量管理和档案管理等其他方面的要求。本条明确了项目参加人员的范围,以便于成果署名和责任追究。条目条文内容条文说明3.基本规定3.3质量管理3.3.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应通过计划管理、流程控制保证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质量。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为保证成果质量,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加强流程管理。3.基本规定3.3质量管理3.3.2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