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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金融风险和金融监管1.所谓金融风险,是指金融机构在经营过程中由于决策失误、客观情况变化或其他原因使资金、财产、信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2.金融监管是指一国政府为保证宏观经济的平稳有序运行,实现宏观经济的预定目标,通过一定的金融主管机关,依照法律准则和法规程序,对金触体系中各金融主体和金融市场实行检查、组织和协调的过程。3.实施严格有效的金融监管,是维护正常金融秩序、保持良好金融环境的重要保证;实施严格有效的金融监管,有利于增强宏观调控的效果,促进经济和金融的协调发展;实施严格有效的金融监管,是一国金融国际化发展的必要条件。4.金融监管体系的组织结构有单一的全能机构和多重机构。目前我国的金融监管体系是多重机构、分业监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金融监管体系逐渐由单一全能型的监管机构走向多重机构的分业监管。5、进一步提高我国的金融监管水平需转变监管方式,提高监督效率;正确处理金融监管与金融竞争、创新和发展的关系;金融监管逐渐淡化中国特色,实现与国际的全面接轨;改进监管手段,加强监管队伍建设。第一节金融风险的概念和类型一、金融风险的概念所谓金融风险,是指金融机构在经营过程中由于决策失误、客观情况变化或其他原因使资金、财产、信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二)金融风险的种类1.系统性金融风险。(1)政策性风险。指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不当造成的金融风险。(2)货币风险。指由于物价大幅上涨引发严重通货膨脓的风险。(3)国际收支风险。指国际收支失街引发的风险。2.非系统金融风险(1)信用风险。指债务人不履行约定的偿还债务的承诺而造成的风险。(2)流动性风险。指金融机构因支付能力不足而引发的风险。(3)利率风险。指市场利率变动带来的风险。(4)外汇风险。指外汇汇率变动带来的风险。(5)资本风险。指银行资本过小而不能抵补亏损以保证金融机构正常经营的风险。《巴塞尔协议》规定各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牢不得低于8%。(6)竞争风险。指金融机构等在经营竞争中的风险。非系统风险还有内外部非法行为引发的安全风险、银行结算过程中失误或违规造成的结算风险LJ及金融衍生业务风险等等风险。第二节金融监管一、金融监管的目标、原则和法律基础(一)金融监管的目标1.保护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2.维护存款人和公众的利益3.保证金融机构竞争的有效与公平4.保证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顺利实施(二)金融监管的原则1.分类管理原则。普通的金融机构可分为商业银行、专业银行、外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而专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内部又可划分为若干小类。中央银行根据不同金融机构的性质和地位,采取不向的监管方法和措施,可以大大提高金融监管的效果。2.公平对待原则。公平对待的涵义有三层:第一,中央银行对不同金融机构的监管方法和措施是有差别的,但监管的力度是相同的。第二,在同类型金融机构内,对每个具体的金融机构的监督是相同的.谁也不能搞特殊。第三,无论是国内金融机构还是外资金机构,都应同等对待.即应享受同等的国民待遇。3.公开监管原则。监管不是秘密进行的,而是公开进行的,中央银行的监管应该有较高的透明度,监管法规、监管政策、监管方法和具体的监管要求都必须公布于众,使金触机构明白中央银行金融监管的内容,努力使自己的经营活动符合中央银行监管的要求,同时还可使自己的金融活动受到社会公众的监督。(三)金融监管的法律基础金融监管是国家通过法律授权给予监管当局的行政管理权力,监管能否有效地发挥作用首先取决于这种监管是否具有充分的法律基础。金融监管对法律基础的基本要求是:金融监管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授权,通过立法赋予监管当局必要的监管权力,并为其提供有效行使这些权力的可靠法律保证;对监管对象即各类金融机构的各种经营行为必须有明确的法律规范,在总体法律规范之下,监管当局应当并能够制定具体的监管规章或监管指导原则;金融监管必须在法律的原则授权下,控制具体的监管制度和程序,并严格按照这些制度和程序实施,要杜绝监管过程中的随意性,保证金融监管的客观性和公正性。我国中央银行的法律、法规构成有《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贷款通则》等。二、金融监管的方法(一)非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是指监管机构不到金融机构进行实地检查,而是分析金融机构上报的各种财务报表,发现问题,提出意见。金融监管机构一般采取两种方法对金融机构的报表进行分析。一是趋势分析法,对同一银行不同时期的一系列指标进行动态分析,观察其变动趋势,如发现不利情况,则需加强监督检查。二是对比分析法,即用一套指标对同类金融机构进行对比,以便分析问题,如美国的“骆驼评级制度”。“骆驼评级制度”全称“银行统一评级制度”,是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对商业银行的全面状况进行评审、评级的一种监督管理制度,它从五个方面对商业银行进行评价: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经营管理能力、盈利水平和流动性。这五个方面的英文字母拼在一起为camel,恰好是英文“骆驼”一词,故称之为“骆驼评级制度”。(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是监管机构派出检查小组,到各商业银行进行实地检查。三、金融监管的内容(一)对金融机构的监管1.市场准入的监管市场准入监管的目的是通过在金融机构审批环节上对整个金融体系实施有效的控制.保证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及其他金融机构的数量、结构、规模利分布符合国家经济金融发展现划和市场需要.并与当局的监管能力相适应。2.业务营运的监管对金融机构市场营运监管的具体内容在各国不尽相同,但一般都将监督的重点放在业务经营合规、资本充足性、资产质量、流动性、盈利能力、管理水平和内部控制等方面。3.对有问题的机构处理及化解风险的措施中央银行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和不审慎行为,要视情节轻重依法进行处理和处罚。处罚方式有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非法所得、责令停止经营部分业务、责令撤换责任人、实行接管、吊销金融业务营业许可证等。(二)对金融市场的监管1.对货币市场的监管·(1)中央银行对同业拆借市场的监管。中央银行负责审定同业拆借参加对象的资格,制定同业拆借原则,(同业拆借必须坚持协调自愿、平等互利、自主成交的原则,拆借资金必须是短期使用,按期归还。)规定金融机构拆借资金安全比例,督促金融机构建立自我约束机制。(2)中央银行对票据市场的监管。(3)中央银行对国库券市场的监管(4)对大额可转让存单市场的监管。世界各国一般都对CDs市场有一定的限制与规定。如发行额度、最低发行单位、发行期限、转让方式等。例如日本规定金融机构CDs发行最高限额为自有资本的20倍,期限不超过1年。2.对资本市场的监管(1)对证券发行市场的监管。世界各国的审核制度有两种:一是注册制,另一是核准制。注册制是指发行人在发行证券之前,必须先向主管部门申请注册,注册之后才可发行股票或债券。核准制指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核准条件对发行人进行审核,审核许可后才可发行证券。(2)对证券流通市场的监管。对交易所市场一般要规定证券上市的标推或条件,如上市公司在同行业中的地位、产品适销情况和资产盈利状况等。对场外交易市场.监管当局一般也要规定场外交易的注册、行为准则和自律组织的建立等等。(3)对证券交易机构的监管。对证券交易所的监管,主要是根据国家证券法规,对证券交易所的资料、财务状况和交易行为等进行检查。如有违规行为要给予警告、开除会员资格等处罚.有的还要通过法律程序采取诉讼等。对证券商的监管主要是对证券商资格的管理和证券商交易行为的管理。各国对证券商的资格审查分别采用特许制和登记制。对证券商交易行为则规定必须公平交易,不得扰乱、操纵证券市场,在证券承销中不得有隐瞒、欺骗等行为。四、金融监管的发展趋势从80年代到90年代,世界出现了金融自由化和金融一体化的浪潮,中央银行的金融监管也出现了相应的变化。(一)金融监管进一步放松(二)金融监管国际化复习思考题1.名词解释:金融风险、金融监管。2.金融监管的目标和原则是什么?3.金融监管的主要内容是什么?4.金融风险主要哪些类型?
本文标题:第七章-金融风险和金融监管(货币银行学-南京农业大学,刘荣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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