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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国际政府采购规则本章内容世界贸易组织与《政府采购协议》世界银行与《采购指南》联合国与《贸易法委员会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示范法》及《立法指南》欧盟与《政府采购指令》国际政府采购规则比较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与《政府采购非约束性原则》一、世界贸易组织与《政府采购协议》背景国际贸易一体化、经济自由化的内在要求政府采购对世界经济贸易的影响越来越大形成1963年OECD开始制定规则1973年起草政府采购政策、程序、做法的草案1976年关贸总协定东京回合纳入谈判范围1979年在日内瓦通过了《政府采购守则》,1981年生效1993年对原守则进行调整的基础上,形成《政府采购协议》1996年对签约国正式生效一、世界贸易组织与《政府采购协议》《政府采购协议》的特点扩充了政府采购的内涵扩大了政府采购的适用范围。严格规定了合同的定价对招标方式的适用范围和有关程序期限进行调整健全了缔约各方争端的协商解决机制《政府采购协议》的主要内容《政府采购协议》的性质《政府采购协议》的基本目标实现世界贸易的扩大和更大程度的自由化加强透明度和客观性,促进政府采购程序的经济性和效率《政府采购协议》的一般原则国民待遇和非歧视性原则公开原则公平原则对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待遇原则一、世界贸易组织与《政府采购协议》《政府采购协议》的适用范围采购主体采购对象契约形式门槛金额除外范围一、世界贸易组织与《政府采购协议》《政府采购协议》的相关规定对采购方式的规定对招标程序的规定对发展中国家特殊待遇和差别待遇的规定对质疑程序的规定对透明度的规定一、世界贸易组织与《政府采购协议》《采购指南》的形成世界银行的宗旨是向发展中国家提供长期的资金支持和技术援助项目采购是一种主要的贷款形式贷款使用的管理责任是世行决定制定政府采购规则的主要原因制定《采购指南》的主要目的通过贷款,运用采购方面的经济政策,促进成员国经济的发展,并加强对贷款的全方位监督二、世界银行与《采购指南》《采购指南》的适用范围适用的合同采购指南所覆盖的采购阶段采购指南不包括咨询服务的内容采购指南的原则经济性和效率性原则公平竞争的原则鼓励国际开发、促进发展中国家发展的原则透明原则二、世界银行与《采购指南》二、世界银行与《采购指南》《采购指南》对采购方式的规定国际竞争性招标采购和其他采购方式两大类国际竞争性招标采购有限国际招标国内竞争性招标询价采购直接签订合同自营工程由联合国机构承办的采购其他采购方式二、世界银行与《采购指南》《采购指南》对采购公告的规定《采购指南》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规定《采购指南》对国内优惠条件的规定世界银行审查制度三、联合国与《贸易法委员会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示范法》及《立法指南》《采购示范法》的形成联合国贸易和立法委员会是联合国大会的一个政府间机构,是联合国用来协调、统一国际间的贸易法规,消除国际贸易壁垒而成立的专门机构。1993年通过了《贸易法委员会货物和工程采购示范法》1994年加入了服务采购的内容《采购示范法》的特点及目的三、联合国与《贸易法委员会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示范法》及《立法指南》《采购示范法》的主要内容适用范围采购实体采购形式及类型所覆盖的采购阶段咨询服务机构的特别条款排除条款对供应商和采购商的资格审查的规定三、联合国与《贸易法委员会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示范法》及《立法指南》《采购示范法》对采购方式的规定《采购示范法》对审查机制和程序的规定欧盟与《政府采购指令》政府采购指令的形成欧盟1962,《罗马条约》规定了政府采购四项原则1992,欧盟成立颁布了公共采购各个领域的《公共指令》《公共指令》由四部实体性法律和二部程序性法律构成欧盟与《政府采购指令》《政府采购指令》的共同特点目标及原则适用范围采购程序欧盟与《政府采购指令》主要内容公共工程指令适用范围采购门槛采购程序公共服务指令内容及起点价:服务分为两个部分,其中第二部分的服务不受竞争规则的约束。采购方式采购信息发布要求欧盟与《政府采购指令》公用事业指令适用范围采购门槛采购程序欧盟与《政府采购指令》救济指令公共领域救济指令公用事业救济指令国际政府采购规则比较协议范围比较“政府采购协议”:对参加该协议的WTO国有约束力。覆盖了中央政府、协议规定参加的部分地方政府及下属机构。对象包括货物,工程和服务。“欧盟指令”:对欧盟国家的政府机构适用,也适用于公共事业单位,包含国有化产业以及交通、能源,水利。包括工程特许合同,但不包括服务特许合同。“世行指南”:适用于世界银行提供贷款的采购项目。不包括咨询服务的采购。有一个特点是约束采购的环节长。“示范法”:联合国制定的,不具有约束力,只作为各国制定政府采购法的参考。除了涉及到国家安全和国防外,适用于任何类型和形式的采购。国际政府采购规则比较适用采购方法比较公开招标选择性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单一来源我国和国际经济组织使用的政府采购方法我国《协议》《示范法》《指南》《指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限制性招标√√√√征求意见√国际经济组织对政府采购目标的理解①《政府采购协定》(GPA,1997),将政府采购的目标界定通过政府采购促进贸易自由化,提高各国政府采购的经济性与效率性。②《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货物、工程或服务采购示范法》(1994年),将政府采购目标界定为:节省开销和提高效率;促进国民待遇,以促进国际贸易;促进公平竞争;促进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促进采购的透明度。③世界银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和国际开发协会信贷采购指南》(1995),将政府采购目标界定为:经济性与效率性。④《欧共体(欧盟)的政府采购公共指令》规定“确保各成员国遵守关于在单一市场中货物和服务的自由流动”。政府采购共同目标:对采购方而言是经济有效性,即以较低价格,在规定时间内,购买到所需货物、工程或服务。政府采购目标不同于政府采购目的。所谓政府采购原则是实施政府采购活动和管理政府采购事物时所遵循的指导思想。2.政府采购原则国际经济组织政府采购的原则①《政府采购协定》:非歧视原则和特殊待遇原则。②《示范法》的基本原则:诚信、公平、竞争原则以及公益原则;非歧视原则以及透明度原则。③《世行指南》的根本原则:公开、公平、竞争性原则。④《公共指令》:透明、非歧视、竞争。所谓政府采购原则是实施政府采购活动和管理政府采购事物时所遵循的指导思想。2.政府采购原则国际经济组织政府采购的原则①《政府采购协定》:非歧视原则和特殊待遇原则。②《示范法》的基本原则:诚信、公平、竞争原则以及公益原则;非歧视原则以及透明度原则。③《世行指南》的根本原则:公开、公平、竞争性原则。④《公共指令》:透明、非歧视、竞争。政府采购原则:一般就国别来看,政府采购原则主要是: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实守信。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与《政府采购非约束性原则》形成与特点是亚太经济合作组织准备在其成员国范围内建立的一套具有强制约束性原则的过渡性原则,以此推动各成员国逐步开放政府采购市场。由于亚太经济合作组织国家各成员国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考虑到发展中国家的情况,决定先制定非约束性原则,再逐步建立强制性约束原则,统一各成员国的政府采购制度进程始于1994年《茂物宣言》,1995年《大阪行动议程》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与《政府采购非约束性原则》行动路线图: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96-2000,准备阶段第二阶段2010年前,非约束性原则形成阶段第三阶段2010-2020过渡阶段第四阶段到2020,全面开放政府采购市场,各成员国遵循政府采购约束性原则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与《政府采购非约束性原则》主要内容对采购总体运行环境的规定对采购机会的规定对采购要求的规定对评价标准的规定对授予合同的规定对申诉途径的规定小结
本文标题:第六章国际政府采购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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