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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新深圳特区国税工作的几点思考江泽民同志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正是发扬这一精神,深圳从南海之滨的一个边陲小镇,发展成为如今初具规模的现代化都市,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正是发扬这一精神,深圳国税局成立八年来,各项工作才取得一系列骄人成绩。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为特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在征管体制、信息化建设、服务领域、管理方式等方面不断注入创新理念,推动各项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通过实施征管改革,收缩基层征管机构,实现集中征收;推行专业化管理,分解税收执法权,实现了“征、管、查、审”四分离,从而构建了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实现了征管体制的创新。全面引入iso9000国际质量标准体系,提高了征管、服务和机关运行效率,实现了管理方式的创新。组建了全国税务系统第一家专业咨询服务机构,实现了服务领域的创新。通过竞争上岗、岗位轮换、教育培训等手段,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实现了用人机制的创新。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实现了管理手段的创新。可以讲,过去八年深圳国税取得的成绩是不断创新的结果。当前,全国改革开放出现了新的发展格局,深圳经济发展也处于重要的历史转折关头。面对这一形势,党的十六大提出“鼓励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在制度创新和扩大开放等方面走在前列。”深圳国税局要在新的起点上取得更大成绩,必须充分展现“开拓创新、诚信守法、务实高效、团结奉献”的深圳精神,继续坚持走创新开拓之路,才能谋求更大的发展空间。这是时代发展的要求,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是税收工作向纵深发展的要求。深圳市国税局将按照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要求,将创新贯穿到税收工作的各个领域,充分体现出新思路、新突破和新举措,开创深圳国税工作的新局面,努力实现今后一个时期“继续保持税收收入与gdp同步增长或略快增长,努力率先基本实现税务管理现代化,力争在2010年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税务管理水平”的目标。具体把握以下几个方面:(一)以与时俱进为品质,思想观念要创新创新的过程,首先是解放思想的过程,是在寻找和把握客观规律的过程中不断突破内在局限和外在局限的过程。税收工作要创新,关键是思想观念要创新。一要打破传统的思维定势,树立新型思维方式,按照时代的要求,树立效率观念、服务观念、竞争观念和法治观念等现代化观念,勤于从多方位、多角度、多途径思考问题。二要不断学习,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使眼界更加开阔,思想更加解放,保证创新的正确方向。三要适应新形势,特别是要应对加入世贸组织后行政管理观念和体制面临的巨大挑战,以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树立创新意识、培养创新精神、提高创新能力、投身创新实践。(二)以优化服务为导向,征管体制要创新信息时代的来临要求税收征管体制要具备高容量、快节奏的信息处理能力,任何阻碍或延缓信息传递效率的组织体系或管理手段都要被打破或淘汰。我们今后的征管体制改革取向是:以健全现代纳税服务体系为导向,逐步构建税收征管新格局。当今世界,国际社会都把财经服务的优劣作为评价一国竞争力的四大要素(国内经济、国际贸易、政府政策、财经服务)之一。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快捷服务无疑是其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否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快捷服务应是衡量税收征管体制优劣程度的重要标准。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将纳税服务提升为税收行政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我们要将服务理念和服务机制不断引入税收征管领域中:一要从对纳税人纳税过程控制导向向纳税过程服务导向转变,加快由单纯执法者向执法服务者角色的转换。二要统一规范服务方式和服务标准,使纳税人享受税收行政服务的国民待遇,使不同地区、行业的纳税人得到同样的服务。三要使税收服务在普遍化的基础上兼顾个性化,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四是既要着眼于降低征税成本,又要着眼于降低纳税成本,使纳税人用最低的成本获得最优的税收服务。(三)以系统效能最佳为目标,管理手段要创新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总局也明确提出科技加管理的思路。信息化建设是落实“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的基本载体和重要措施。随着深圳经济形势的发展、征管改革的深化及网络信息化技术的进步,我局信息化建设还不能满足当前税收管理的要求,还需继续贯彻科技加管理,充分研究和利用当今国际先进的信息技术,努力提升税收信息化系统的整体效能:一是加快实施信息系统整合。按照信息系统整合规划的要求,力争用两到三年的时间完成整合任务,建立以征管信息系统为核心,涵盖金税工程、办公自动化、“12366”、电子申报、银税库联网等系统在内的“一体化”信息系统。二是推广多元化申报方式。在一般纳税人层次,以建立税务网站为基础,大力推行网上申报;在小规模纳税人层次,全面实行电话申报;在双定户层次,力争特区内外全部实行储蓄扣税。三是强化数据应用。保证数据处理中心发挥征管信息集中处理的优势。完善数据管理方法,扩大数据录入范围,引入前台逻辑校验,加强后台监控,提高数据质量。构建数据服务体系,加快数据共享进程。(四)以规范高效为着眼点,行政运作方式要创新总局提出的“两权”监督制约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加强对行政管理权的监督,这一领域一直是税务系统的薄弱环节和改革难点。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政府角色的改变,以及社会公众对政府机关日益严格的要求,迫切需要我们加快提升政府运作效能。对此,我局设想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从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入手,提高税收管理效率。在内部行政运作上,从完善现行办公自动化管理系统出发,减少不必要的审批层次和审批环节;在外部征管运作上,简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事项,由审批制走向核准制,优化为纳税人的服务。二是从公车改革入手,加快后勤体制改革。改革传统的公务用车模式,以货币化形式,推动公务用车管理的市场化,并积累有益经验,逐步探索整个后勤体系的社会化。(五)以勤政廉政为方向,队伍建设思路要创新一是发挥各级领导班子的表率作用。带好队伍,关键是要有好的领导班子;而建设好的领导班子,核心在于选配好一把手。因此,既要大胆提拔重用知识型、专业型、务实型和开拓型的干部,又要放宽视野,不拘一格在全系统选人。二是发挥人力资源配置对税收工作的基础性作用。人的素质提高了,税收的增长和管理的优化才会有根本保证。一方面要盘活存量,充分挖掘现有人力资源潜力。研究建立科学的人员数量配备指标体系,按照人员的能力和素质配置好岗位,努力实现人事相宜的管理目标;结合实际探索分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人员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要优化增量,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既要把好“进人关”,择优录用高素质人员,也要把好“选人关”,切实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选拔任用方式、方法,真正选拔出品质、能力和业绩俱佳的人员。同时,要高度重视人才的培养与储备,探索建立处级、科级后备干部库,确保深圳国税事业发展后继有人。三是发挥“两权”监督制约的保障作用。进一步探索强化“两权”监督制约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把有效的监督延伸到税收工作的各个领域和环节之中,及时发现管理、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强监督。充分发挥全系统纪检监察干部的整体力量,形成有效合力,并借助信息化手段,把纪检监察工作深入到税收工作的各个岗位和环节。同时,按照深圳市行政改革的总体思路,积极探索税收管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合理分离,从制度和机制上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
本文标题:关于创新深圳特区国税工作的几点思考(doc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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