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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一):特种设备相关职责、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管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的实际状况,制定切实可行的以岗位职责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一)岗位安全职责制度使用单位应明确以下岗位职责:1、主要负责人岗位职责使用单位是特种设备安全的职责主体。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职责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应制定明确的、公开的、文件化的安全目标,为实现安全目标带给必需的资源保障,并对目标实现状况进行考核。其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理解并配合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严格执行国家和湖南省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规章、标准及有关规定的要求。设立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纳入企业年度经费计划,并有效实施。2、安全管理负责人岗位职责安全管理负责人受主要负责人委托,全面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管理,组织实施单位的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当熟悉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相关安全知识,了解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其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理解并配合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组织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特种设备定期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负责特种设备突发事件或事故的报告和协助事故调查。组织开展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安全标准化建设。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掌握相关的安全技术知识,熟悉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标准,持证上岗。其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理解并配合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定期、不定期检查特种设备或纠正特种设备使用中的违章行为,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状况紧急时,能够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收集、管理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编制日常安全检查计划并组织落实;编制定期检验计划并落实定期检验的报检工作;提出应急救援演习计划,负责组织应急救援演习具体工作;组织实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工作。配合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安全监督检查、检验检测和作业人员考核。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明确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使用、维保、检验等)的各个环节及职责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及管理。接到故障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作业人员实施救援;实施对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的监督。4、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岗位职责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严格执行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齐全完好。其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特种设备操作规程操作有关设备,不违章作业,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决定和处理特种设备的运行中的异常状况,出现紧急异常状况立即采取措施,启动应急预案,并向现场管理人员和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拒绝违章指挥;自觉理解用人单位的安全管理和特种设备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用心参加有关安全技术培训,提高水平,确保特种设备安全;按照单位安排,认真参加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反应等工作;做好工作记录;按时参加作业人员证件复审。5、特种设备安全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特种设备安全档案管理人员应当负责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借阅及保管工作,确保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档案齐全完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二):煤矿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为保证梨园河煤矿生产工作正常顺利进行,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职责,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为海石湾煤矿的发展带给合法、安全、可靠、经济、有效的硬件设施设备保障,使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规、规范的要求,结合梨园河煤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职责制和岗位职责制安全生产职责制度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是明确单位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责的制度,应根据部门和人员职责分工来明确具体资料,充分体现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构成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安全管理。矿长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职责人。本单位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全面负责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并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的特种设备岗位职责制如下:(一)岗位职责制1、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制:(1)矿长岗位职责:矿长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职责人,全面负责本矿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和忻州市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规范及有关标准的要求。明确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的措施,设立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资金的投入,制定、发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负责本单位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调查、处理和报告。(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兼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在矿长领导下,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状况。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定期、不定期检查特种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具体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等工作。明确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使用、维保、检验等)的各个环节及职责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及管理。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3)特种设备相关使用部门及负责人员岗位职责:配合安全管理部门(人员)对本部门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落实本单位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本部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状况。传达、贯彻上级及安全管理部门的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负责本部门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明确本部门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维保、检验的各个环节的职责人员,并协助安全部门做好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及管。做好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以及安全附件、仪器仪表的检测、校验工作;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并配合检验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确定特种设备操作规程的编制、修订。(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岗位职责:严格执行海矿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齐全完好。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特种设备操作规程操作有关设备,不违章作业,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决定和处理特种设备的运行中的异常状况,出现紧急异常状况立即采取措施,启动应急预案,报告领导。按时参加有关安全技术培训,提高水平,确保特种设备安全。按照单位安排,认真参加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反应等工作。(5)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本单位使用设备安全技术档案齐全完好。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至少包括以下资料:特种设备出厂时所附带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注册登记文件、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年度检验报告、日常运行记录、故障排除及维修保养记录等。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为保证梨园河矿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规定,资料如下:(一)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凡属特种设备均应由使用部门提出购置计划,经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审核并报本单位领导批准后,由供应部负责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贴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安装前,使用部门先确定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未经批准的特种设备。安装完成后,本单位(或者应督促安装单位)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二)对各类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本单位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向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三)管理人员应明确所有设备的安装位置、使用状况、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及安全状况,并负责制定相关的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四)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是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带给技术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术文件。各相关职责人均应给予高度重视和妥善保管。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职责人应严格照章办事,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运行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五)特种设备使用制度1、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2、各设备使用地点、场所(如:锅炉房等)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履行出入人员登记手续,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一律按规定登记进入。凡进入危险场所其他人员(包括领导检查、外来参观、设备维保、设备检测人员)进入,应由本单位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陪同下进入,进入后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不得操作特种设备。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上述地点、场所。锅炉房实行24小时运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发现事故隐患应正确处理,并及时上报。设备使用地点严禁吸烟,使用明火,放置杂物等。3、依据《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各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条件审核,保证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等贴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培训应做出记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应提出复审申请,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的作业。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可根据法规、规范、标准要求,以及设备使用说明书、运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项等资料制定,具体资料可参考《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设备运行前,做好各项运行前的检查工作,包括:电源电压、各开关或节门状态、油温、油压、液位、安全防护装置以及现场操作环境等。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禁止不经检查强行运行设备。设备运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按要求检查
本文标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6则-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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