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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为了及时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预案。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4级。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发生肺鼠疫、肺炭疽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其他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涉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传染病重新流行;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我市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国务院卫生部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在我市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6天)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或相关联的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县(区);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腺鼠疫发生流行,在我市行政区域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20例以上或流行范围涉及2个以上市(州);霍乱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以上或疫情波及2个以上市(州),有扩散趋势;乙类、丙类传染病疫情波及2个以上县(区),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尚未造成扩散;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县(区)以外的地区;发生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人员死亡;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以上;隐匿运输、邮寄烈性生物病原体、生物毒素造成我县行政区域内人员感染死亡的;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3、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发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1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5例,流行范围在我县行政区域以内;腺鼠疫发生流行,在我县行政区域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连续发病10例以上或波及2个以上县(区);霍乱在我市发生,1周内发病10-29例或波及2个以上县(区);1周内在我市,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在我市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4、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腺鼠疫在我市发生,1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10例;霍乱在我市发生,1周内发病9例以下;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9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时限和程序报告应逐级上报。科室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立即报告公共卫生部,公共卫生部报告院领导,在1小时内向秦州区卫生局和疾控中心报告。如系传染病,医务人员在报告公共卫生部的同时应及时准确填报《传染病报告卡》。疫情监测报告组接到疫情报告后要在1小时内向县卫生局和疾控中心报告,并及时网络直报。任何科室、个人未经授权不得擅自发布突发公卫事件相关信息。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和终结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卫生行政部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我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自然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突发公卫事件医疗救援组、通讯联络组、生活保障组、维修抢险组、安全保卫组等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集结到位。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终结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确认无新病例出现,且宣布本次突发公卫事件终止后,我院即终止本次突发公卫事件的应急状态。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保障医院遵循“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原则加强突发公卫事件救援队伍的建设,组织对救援应急队伍的培训,储备救援物资并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保证突发公卫事件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五、附则根据突发公卫事件应急救援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本预案定期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传染病应急预案为了更好的预防控制和消除各种传染病的流行,保障人民安全和身体健康,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加强我院传染病工作的管理,特此制定本应急预案:一、总则1、编制目的为及时发现、有效控制突发性传染病,规范突发性传染病发生后的报告、诊治、调查和控制等应急处置技术,指导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维护社会的稳定。2、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在我院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突发性传染病是指某种传染病在短时间内发生、波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的病人或者死亡病例,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发病率水平的情况。包括以下情况:(1)发生霍乱疫情及暴发疫情;(2)乙类、丙类和其他重点监测传染病暴发或多例死亡;(3)发生罕见或已消灭的传染病;(4)发生新发传染病的疑似病例;(5)可能造成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传染病疫情,以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临时规定的疫情。3、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快速反应,高效运转,预防为主,群防群控。二、应急处置的组织体系及职责1、成立传染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孙榕副组长:王鹏成员:刘军、杨全新、黄巧平、宋慧芳、常俊峰、李富荣、杨怀恩职责:领导全院传染病应急处理工作;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制定、部署传染病应急各项工作;宣布启动、终止应急预案;并向有关上级部门报告重大传染病应急处理评估、总结报告。2、成立传染病应急专家小组组长:王鹏副组长:刘军成员:杨怀恩、马德安、段瑞英、卜长庆、侯德泰、哈恒勇、黄惠娟、李新梅职责:对本院发生的重大传染病进行诊断、救治,按照可能的病因假设采取针对性的治疗措施,积极救治危重病例,尽可能减少并发症,降低病死率;必要时可通过医院邀请院外专家会诊,协助救治。所做出的临床诊断报领导小组,经同意后上报卫生行政部门、疾控部门。3、成立传染病应急院内感染控制小组组长:王鹏副组长:黄巧平成员:刘军、宋慧芳、王强、沙爱娜、县龙龙、李静职责:负责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指导业务科室开展消毒隔离与个人防护工作,督查相关措施落实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提出有关措施整改意见,经同意后下达相关部门;负责医院传染病管理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报告传染病。4、成立传染病应急后勤保障小组组长:贾绍彦副组长:任向阳成员:任继富、郭瑞军、雒桃花、单海旺、马彦军职责:负责医疗器械、消毒药械、个人防护用品、交通、通讯、水电、生活以及用房等方面工作,保障应急处理工作硬件条件的落实。三、应急响应和终止1、应急响应的原则突发性传染病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有效控制疫情发展。未发生突发性传染病的地方,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同时,服从政府行政部门的统一指挥,支援突发性传染病疫情发生地的应急处理工作。2、应急响应程序(1)甲类传染病的应急响应程序应急专家小组和院内感染控制小组负责对病人、病院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院检查结果确定,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院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院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书写的病例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将患者及其病例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具体办法由相关卫生行政部门规定。(2)乙类、丙类和其他重点监测传染病的应急响应程序应急专家小组和院内感染控制小组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应急指挥机构和院感部负责联络和组织相关部门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消毒的无害化处置。书写的病例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将患者及其病例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具体办法由相关卫生行政部门规定。3、应急响应终止突发性传染病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突发性传染病时间隐患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经过一段时间后无新的病例出现。特别重大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由相关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四、附则本预案将根据具体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辐射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保证核技术应用等各类意外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最大限度控制和减少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和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有效保护环境。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拟定了本方案作为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天水四零七医院股份有限公司区域内发生的以下辐射事故:(1)失控导致人员超过年剂量限值照射及环境污染事故;(2)机房防护门、屏蔽墙损坏造成X射线泄漏造成环境污染;(3)门灯连锁装置或闭门装置损坏造成人员误入辐射工作场所,导致人员受到超剂量照射;(4)粒籽源丢失、被盗;(5)粒籽源泄漏从而对环境和公众健康造成辐射影响。1.4工作原则1.4.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提高辐射工作单位防控意识,做好预案演练、宣传和培训工作,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切实做到辐射事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应对高效、有序。1.4.2保护公众、保护环境。以人为本,把保障医生及其他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辐射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对环境的危害。1.4.3统一指挥、协同处置。明确应急管理机构职责,建立统一指挥、分工协作、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和响应程序。加强各部门密切协作,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辐射事件联动处置机制。1.5事故分级我院发生的辐射事故主要包括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剂量照射和环境污染,X射线泄漏造成的环境污染和人员受到超剂量照射,粒籽源丢失、被盗、泄漏。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属于一般辐射事故。2应急组织与职责为保证医院辐射应急救援工作有效开展,减少辐射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员工的人生安全,医院成立辐射事故应急指挥中心。2.1应急指挥中心2.1.1成员总指挥:孙榕成员:王鹏、贾绍彦、黄巧平、刘军、杨全新、宋慧芳、任继富、田利民、任向阳2.1.2主要职责(1)负责组织应急准备工作,调度人员、设备、物资等,指挥其他各应急小组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工作。(2)对辐射事故现场进行组织协调、安排救助,指挥辐射事故应急救援行动。(3)负责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辐射事故应急救援情况。辐射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现场处置组、现场救护组和后勤保障组。2.2现场处置组2.2.1成员组长:王鹏成员:何勤义、蒋志明、胥建民、田祖豪、曹中吉、侯德泰、刘应忠、胡爱华、杨云琴、雨托成、刘治波、柳鹏、郭强、陈文学、刘伟、刘玉玲、林菁、常艳玲2.2.2主要职责(1)接到辐射事故发生的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对现场人员进行疏散,划定隔离区,不让无关人员进入,最大限度控制事态发展。(2)迅速、正确判断事件性质,将事故情
本文标题:公共卫生部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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