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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体质测定标准手册(老年人部分)前言体质是人类生产和生活的物质基础。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并不断采取有效措施增强人民体质,其中一项重要举措就是建立并施行国民体质测定制度。2000年国家体育总局会同10个有关部门对3-69岁的国民进行了首次全国性体质监测,获取了20世纪未我国国民体质状况资料。此后,国家体育总局组织专家利用这些翔实的数据,在《中国成年人体质测定标准》的基础上,制定了《国民体质测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制定并施行《标准》是运用科学的方法对国民个体的形态、机能和身体素质等进行测试与评定,科学指导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发挥体育对增强人民体质的积极作用的有效手段;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构建面向大众的体育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在新的历史时期,贯彻党的体育方针,坚持体育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具体体现。为规范《标准》的施行,保证施行工作科学严谨、健康有序地开展,我们编写了《国民体质测定标准手册》,供有关人员使用。希望各方共同努力,做好《标准》的施行工作,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服务。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2003年4月国民体质测定标准施行办法第一条为推动和规范《国民体质测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的施行工作,指导国民科学健身,促进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提高全民族的身体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标准》适用于3-69周岁国民个体的形态、机能和身体素质的测试与评定,按年龄分为幼儿、青少年、成年人和老年人四个部分,其中青少年标准为《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第三条施行《标准》坚持科学、规范、安全、便民的原则。第四条提倡国民在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基础上,定期按照《标准》进行体质测定。健康状况不适合参加体质测定的可不进行体质测定。第五条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标准》施行工作。地方各级体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标准》施行工作。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施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工作。国务院卫生、民政、劳动保障、农业、民族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施行《标准》工作。第六条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将施行《标准》与开展国民体质监测结合进行;扶持建立体质测定站;培训体质测定人员;划拨用于施行《标准》的专项经费;收集并统计分析施行《标准》的信息资料。第七条各级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应当将施行《标准》作为工作职责。体育教学、科研等单位应当做好施行《标准》的科研、培训和指导工作。第八条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将施行《标准》作为社区建设的内容,全国城市体育先进社区和有条件的社区应当建立体质测定站,发挥居民委员会等社区基层组织的作用,为居民提供体质测定服务。第九条县、乡镇应当将施行《标准》作为农村体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与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结合,创造条件建立体质测定站,为农民提供体质测定服务。第十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应当有组织、有制度地开展体质测定工作。第十一条体质测定站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有培训合格的体质测定人员;(二)有符合体质测试项目要求的器材和场地;(三)有对伤害事故及时救护的条件;(四)有测试数据处理及健身指导的设备和人员。第十二条开展体质测定应当严格按照《标准》规范操作,为受试者提供测定结果并给予科学健身指导;保存测定数据和资料;对受试者的测定结果保密。第十三条从事营利性体质测定服务的,应当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并接受其指导、监督和管理。第十四条对体质有特殊要求的部门和单位可将《标准》作为招生、招工、保险等体质考核的参考依据。第十五条各级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对在《标准》施行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第十六条《标准》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其中青少年部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第十七条有关部门和地方可参照《标准》制定适用于特定人群或地区的体质测定标准。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00年7月4日起施行。第一部分适用对象的分组与测试指标一、适用对象的分组1.分组和年龄范围《国民体质测定标准》(老年人部分)的适用对象为60-69岁周岁的中国成年人、按年龄、性别分组,每5岁为一组。男女共计4个组别。2.年龄计算方法测试时已过当年生日者:年龄=测试年-出生年测试时未过当年生日者:年龄=测试年-出生年-1二、测试指标测试指标包括身体形态、机能和素质三类(表1)。表1测试指标类别测试指标形态身高体重机能肺活量素质握力坐位体前屈选择反应时闭眼单脚站立第二部分评定方法与标准一、评定方法与标准采用单项评分和综合评级进行评定。单项评分包括身高标准体重评分和其他单项指标评分,采用5分制。综合评级是根据受试者各单项得分之和确定,共分四个等级:一级(优秀)、二级(良好)、三级(合格)、四级(不合格)。任意一项指标无分者,不进行综合评级(表2)。表2综合评级标准等级得分一级(优秀)23分二级(良好)21-23分三级(合格)15-20分四级(不合格)15分第三部分测试方法和评分标准一、形态指标身高体重评分标准受试者测试前应保持安静状态,不要从事剧烈体力活动,着运动服和运动鞋参加测试。1.身高反映人体骨骼纵向生长水平。使用身高计测试,精度为0.1厘米。测试时,受试者赤脚、呈立正姿势站在身高计的底板上(躯干挺直,上肢自然下垂,脚跟并拢,脚尖分开约60°),脚跟、骶骨部及两肩胛间与身高计的立柱接触,头部正直,两眼平视前方,耳屏上缘与眼眶下缘最低点呈水平(图1)。记录以厘米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一位。2.体重反映人体发育程度和营养状况。使用体重秤测试,精度为0.1千克。测试时,受试者自然站在体重秤中央,站稳后,读取数据(图2)。记录以千克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一位。。360-69岁老年人身高标准体重评分表(男)注意事项:测试时,受试者尽量减少着装;上、下体重秤时,动作要轻缓3、身高标准体重评分标准表表460-69岁老年人身高标准体重评分表(女)二、机能指标1.肺活量反映人体肺的容积和扩张能力。使用肺活量计测试。电子式肺活量计精度为1毫升,翻转式肺活量计精度为20毫升,桶式肺活量计精度为50毫升。测试时,受试者深吸气至不能再吸气,然后将嘴对准肺活量计口嘴做深呼气,直至呼尽为止(图3)。测试两次,取最大值,记录以毫升为单位。注意事项:呼气不可过猛,防止学习漏气;不得二次吸气;肺活量计口嘴应严格消毒。三、素质指标1.握力反映人体前臂和手部肌肉力量。使用握力计测试。测试时,受试者转动握力计的握距调节钮,调至适宜握距,然后用有力手持握力度,身体直立,两脚自然分开(同肩宽),两臂自然下垂,开始测试时,用最大力紧握上下两个握柄(图4)。测试两次,取最大值,记录以千克为单位,保留小数点一位。注意事项:用力时,禁止摆臂、下蹲或将握力计接触身体;如果受试者分不出有力手,双手各测试两次。2.坐位体前屈反映人体柔韧性。使用坐位体前屈测试仪测试。测试时,受试者坐在垫上,双腿伸直,脚跟并拢,脚尖自然分开,全脚掌蹬在测试仪平板上;然后掌心向下,双臂并拢平伸,上体前屈,用双手中指指尖推动游标平滑前移,直至不能移动为止(图5)。测试两次,取最大值,记录以厘米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注意事项:测试前,受试者应做准备活动,以防肌肉拉伤;测试时,膝关节不得弯曲,不得有突然前振的动作;记录时,正确填写正负号。3.选择反应时反映人体神经与肌肉系统的协调性和快速反应能力。使用反应时测试仪测试。测试时,受试者中指按住启动键,等待信号发出,当任意信号键发出信号时(声、光同时发出),以最快速度去按该键;信号消失后,中指再次按住启动键,等待下一个信号发出,共有5次信号。受试者完成第五次信号应答后,所有信号键都会同时发出光和声,表示测试结束(图6)。测试两次,取最好成绩,记录以秒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注意事项:测试时,受试者不得用力拍击信号键。4.闭眼单脚站立反映人体平衡能力。使用秒表测试。测试时,受试者自然站立,闭眼,当听到开始口令后,抬起任意一只脚,同时测试员开表计时。当受试者撑脚移动或抬起着地时,测试员停表(图7)。测试两次,取最好成绩,记录以秒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点后第二位按非零进一的原则进位,如10.11秒记录为10.2秒。注意事项:测试时,注意安全保护。三、其他单项指标评分标准表560-64岁老年人其他单项指标评分表表665-69岁老年人其他单项指标评分表
本文标题:国民体质测定标准手册(老年人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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