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信息化管理 > 苏州市政府采购9874929619
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SZRF2010-G-004第1页共45页苏州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标号:SZRF2010-G-004采购单位:苏州市市政设施管理处采购内容:高强度透水型砼路面砖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二O一0年二月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SZRF2010-G-004第2页共45页总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函…………………………………………………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8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20第四章招标书………………………………………………………31第五章合同一般条款………………………………………………35第六章合同特殊条款………………………………………………41第七章评分标准……………………………………………………43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SZRF2010-G-004第3页共45页前附表项号项目内容规定1采购内容:高强度透水型砼路面砖(进口设备生产)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及地址名称: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东小桥下塘7号2幢304南邮编:215006电话/传真:0512-6511597965246896联系人:陈超3采购人苏州市市政设施管理处4标书售价人民币叁佰元/份。5投标保证金投标前必须到达以下银行帐户。6投标保证金交纳帐号:帐户名: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帐号:89060154800000131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三香支行7投标有效期三十天(日历日)。8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分别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或投标密封章,若正、副本有矛盾之处以正本为准。9投标答疑会日期、地点2010年2月23日下午13:30地点:10投标书递交时间、地点2010年3月15日13:00-13:30地点: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地址:苏州市三香路389号东区2楼开标大厅11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3月15日下午13:3012开标时间及地点2010年3月15日下午13:30整地点: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地址:苏州市三香路389号东区2楼开标大厅13签订合同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14评标标准根据质量与价格的比较15评标方法用综合评分法得分高的合格投标人为预中标人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SZRF2010-G-004第4页共45页16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30%收取,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收费标准:中标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中标金额的1.5%;中标金额100-500万费率为中标金额的1.1%中标金额500-1000万费率为中标金额的0.8%中标金额1000-5000万费率为中标金额的0.5%注: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若中标金额为150万,则中标服务费=(100×1.5%+(150-100)×1.1%)×0.717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10%(交付采购单位)。18导致废标因素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9导致无效标因素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一)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四)投标报价表与投标书二(技术部分和资格证明文件)装订在一起的或投标书二(技术部分和资格证明文件)中出现总报价的;(五)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六)其它在招标文件中已明确为无效标的。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SZRF2010-G-004第5页共45页第一章投标邀请函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SZRF2010-G-004第6页共45页招标函: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市政设施管理处的委托,对该单位采购的高强度透水型砼路面砖(进口设备生产)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厂)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SZRF2010-G-004号二、招标内容:1、货物名称:高强度透水型砼路面砖(进口设备生产)2、交货地点:苏州市市政设施管理处指定地点。3、交货日期:按甲方需求交货。三、标书发售时间及地点:1、标书发售时间:2010年2月11日起9:30-16: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2、标书发售地点: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3、标书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以书面形式通知,并另加邮费人民币50元。款到后,快递邮寄招标文件。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授权委托书(包括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全部加盖公章5、标书款汇款如下:收款人: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道前支行账号:1102020209004028955四、投标申请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愿意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应按本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捌仟元整,(按前附表第六项指定帐户)。五、投标答疑会日期、地点;投标、开标时间和地点1、答疑会时间、地点:2010年2月23日下午13:30,苏州市市政设施管理处会议室。2、投标时间:2010年3月15日下午13:00(北京时间)3、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3月15日下午13:30整(北京时间)4、开标时间:2010年3月15日下午13:30整(北京时间)5、投标、开标地点: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开标大厅(苏州市三香路389号东区2楼)六、联系事项单位名称: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东小桥下塘7号2幢304(南)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SZRF2010-G-004第7页共45页联系人:陈超电话:(0512)65115979(TEL/FAX)65246896邮政编码:215006七、采购单位:苏州市市政设施管理处联系人:魏平联系电话:65222759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网()、《城市商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SZRF2010-G-004第8页共45页第二章投标须知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SZRF2010-G-004第9页共45页A、说明和释义1、说明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1.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1.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1.4供应商认为本招标文件含有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或向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直接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512-68268538)。招标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供应商。2、词语释义2.1招标人:具体组织实施招标活动的法人。2.2投标人:经认定有资格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3响应: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2.4合同:采供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2.5甲方(采购方):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6乙方(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7伴随服务: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2.8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2.9天:日历日。2.10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2.11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2.12产地: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2.13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B、投标人3、合格投标人的范围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SZRF2010-G-004第10页共45页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6购买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3.7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4、投标委托4.1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4.2如果投标人是联合投标,须持有《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5、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6、联合投标6.1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时,除按本须知11.2款提供联合体每一成员的资料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要求:6.1.1联合体各成员之间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附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书,对联合体的每一成员均有法律约束力。6.1.2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一份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6.1.3联合体投标人代表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6.1.4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件的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在联合体协议和授权委托书中,以及在投标文件和中标后签署的合同书中应对此作出相应的声明。6.1.5联合体各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应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6.1.6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C、招标文件的说明7、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澄清8.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下同)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或投标答疑会的方式予以解答(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来源),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SZRF2010-G-004第11页共45页标人。8.2投标人的询问通知不得迟于投标截止日前5天使招标人收到,如有投标答疑会,应不得迟于投标答疑会前使招标人收到。9、招标文件的修改9.1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招标人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9.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电报或传真的形式通知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9.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投标人。10、投标答疑会10.1投标人应派代表于前附表第9项所述时间和地点出席投标答疑会。10.2勘察现场10.2.1根据需要,投标人将被邀请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10.2.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
本文标题:苏州市政府采购9874929619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59102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