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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下员工关系管理实操序言劳动合同新入职阶段试用期阶段合同期阶段目录合同解除阶段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8年9月18日《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2008年5月1日《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1995年1月1日《劳动法》1986年《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员工关系管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入职试用期释义到期员工关系管理——劳动合同新入职阶段2部分:入职审查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新入职阶段——入职审查基本信息核实相关资质核实履历核实劳动合同法新入职阶段——入职审查基本信息核实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问核查,并核实身份证件劳动合同法入职体检通过试用期,报销体检费新入职阶段——入职审查相关资质核实证件核查、政府网站查询合同无效劳动合同法特殊岗位资质工作经验不良记录新入职阶段——入职审查履历核实连带赔偿责任要求出具离职文件要求承诺未与原单位签署竞业限制协议劳动合同法原劳动合同的解除竞业限制不良记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劳动合同法新入职阶段——入职审查劳动合同法新入职阶段——及时订立2008.1.1小王入职2008.3.1口头协议劳动合同2年试用期2个月存在的问题及后果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新入职阶段——及时订立新入职阶段——及时订立入职1个月签订合同1年双倍工资无固定期限合同双倍工资(11个月)释义劳动合同法2008.1.1小王入职2008.3.1口头协议劳动合同2年试用期6个月新入职阶段——及时订立应当在2008.2.1日前签订劳动合同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新入职阶段——及时订立建立先订合同后用工的习惯续签合同时,亦应当在一个月内订立拒不签订者,在1个月内发出书面解除通知并保留证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员工关系管理——试用期阶段试用期阶段2部分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法试用期阶段——试用期2008.1.1小王入职仅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工资2千元正式工资5千元2008.9.1公司解约认为其试用期表现不佳,决定辞退。存在的问题及后果2008.6.1再次约定试用期6个月劳动合同2年劳动合同法试用期的相关规定时间要求正式合同期限试用期期限3个月及以下不得约定试用期正式合同3个月~1年不超过1个月1年~3年不超过2个月3年~无固定期限不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法试用期阶段——试用期试用期的相关规定工资要求不得低于合同约定的正式工资的80%不得低于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不得低于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南昌县:每小时不低于11.5元,每月不低于1150元。经开区:每小时不低于12.3元,每月不低于1230元。劳动合同法试用期阶段——试用期试用期的相关规定其他要求不得单独约定试用期,否则视为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内仍需缴纳各项保险劳动合同法试用期阶段——试用期2008.1.1小王入职仅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工资2千元正式工资5千元2008.6.1再次约定试用期6个月劳动合同2年2008.9.1公司解约认为其试用期表现不佳,决定辞退。仅约定了试用期,该期限视为劳动合同期限仅可约定一次试用期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试用期阶段——试用期试用期的相关规定违法约定试用期的责任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试用期阶段——试用期试用期解除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阶段——试用期解除解除在试用期内提出。如果员工不订立劳动合同怎么办?入职1个月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书面通知解除合同不需支付补偿书面通知解除合同劳动合同法试用期阶段——试用期解除试用期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要负有举证责任,如果不举证或者举证不能成立的,那么用人单位就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违规解除劳动合同的要依法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在试用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还需向劳动者说明具体的理由。试用期阶段——试用期解除员工关系管理——合同期阶段合同期阶段4部分劳动合同变更不胜任工作的处理擅自离职的处理劳动合同法续签合同2012.11.1总装厂万某昌北总装厂搬迁,要求转昌南2013.10.8被动变更仍要求回昌北,目前安排昌北冲压存在的问题及后果2012.12.20不同意不同意变更,要求解除合同劳动合同法合同期阶段——合同变更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A、工作地点变更;B、岗位变更;C、工资变更。)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员工有权拒绝;有权按原合同继续履行义务;劳动者因此辞职可主张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合同期阶段——合同变更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劳动合同法变更合同,首推协商;合同期阶段——合同变更2013.6.1焊装厂杨某消极怠工,屡屡出错,不胜任工作2013.9.5拟让其待岗不听管理,拟让其待岗存在的问题及后果2013.8.10被厂部按制度扣罚后,仍我行我素劳动合同法合同期阶段——不胜任工作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1款,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阶段——不胜任工作处理流程培训或调整岗位不胜任的证据劳动合同法考核仍然不胜任书面通知解除3次合同期阶段——不胜任工作劳动合同法企业要有合法的规章制度(工会参与,告知劳动者)。单位要有对劳动者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的过程。变要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胜任工作。合同期阶段——不胜任工作员工关系管理——解除合同阶段解除合同阶段6部分合同到期解除劳动者过错解除劳动者无过错解除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金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劳动合同法是否需提前三十天通知?解除合同阶段——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合同法解除合同阶段——劳动者过错解除劳动合同法证据---是否违纪,查清事实依据---有无制度,制度不能违法程序---是否完整,送达顺序告知---解除合同应当事先通知工会解除合同阶段——劳动者过错解除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劳动合同法解除合同阶段——劳动者无过错解除2013.9.1开发苏家祥提出离职报告,单位不批准2013.9.30单位被动同意其离职存在的问题及后果2013.9.23协调无果,告之人企部劳动合同法解除合同阶段——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劳动者违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规定,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予办理。劳动合同法解除合同阶段——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企业积极做好工作交接。培训费等是否能得到赔偿。解除合同阶段——劳动者提出解除解除合同阶段——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类型情况经济补偿金终止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维持或者提高劳动条件职工不签有无解除协商一致解除(单位提出)有职工解除(辞职/单位过错)无/有单位解除(过失性/非过失性)无/有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法解除合同阶段——不得解除谢谢劳动合同法
本文标题:员工关系管理实操宝典(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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