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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雨城区卫生局文件雅雨卫发〔2012〕212号雨城区卫生局关于切实做好迎接省医改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各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省医改办将于7月4日对我区近三年医改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导检查,为切实做好迎检工作,现将省医改办《关于开展基层医改专项督促检查工作的通知》(川医改办函〔2012〕5号)转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每项工作的总结、梳理和完善,对照近三年省、市下达的医改目标任务,逐项对照检查,查漏补缺,没有落实的抓紧完善。二、全面做好档案资料的组卷归案工作。请各单位按照省医改办通知要求和督查重点,收集完善、分类整理并规范做好基层医改档案资料的组卷归档工作,以备省医改办督查组的资料检—2—查。三、深入做好现场迎检准备工作。请各单位在开展基层医改自查工作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省改办的督查重点,着力抓好现场检查准备工作,并请每个卫生院确定1—2个村卫生室作为备检点,于下周一前(7月2日前)通过电子邮箱报局办公室。四、做好座谈会和问卷调查的准备工作。省医改办督查组将在被抽查的县(区)召开医务人员座谈会和药品配送企业座谈会,同时开展问卷调查工作,请各单位统筹做好相关座谈和问卷调查的组织筹备工作。附件:《关于基层医改专项督促检查工作的通知》(川医改办函〔2012〕5号)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主题词:医改督导检查紧急通知雨城区卫生局2012年6月29日—3—川医改办函〔2012〕5号关于开展基层医改专项督促检查工作的通知各市(州)医改领导小组,省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基层医改任务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全面了解、督促各地医改工作,根据省领导的指示精神,省医改办制定了《四川省基层医改专项督促检查工作方案》,由省医改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组成督查小组,在7月上旬以前对全省各市(州)基层医改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督导检查。现将《四川省基层医改专项督促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市(州)按要求认真做好有关准备工作,省医改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做好督导工作。附:《四川省基层医改专项督促检查工作方案》二O一二年六月十四日—4—四川省基层医改专项督促检查工作方案为迎接国家医改专项督促检查,省上将对各地基层医改工作开展一次全面督导检查。根据《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基层医改任务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省医改工作会议精神和2012年度工作安排,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督查目的通过督查进行“回头看”,检查基层医改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情况,督促地方各级政府进一步强化责任,切实落实各项政策和投入;查找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整改;发掘亮点和创新做法,总结推广经验,不断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将改革持续推向深入。二、督查重点按照国务院有关政策文件,以及我省在国家政策框架内发布的基层医改相关文件,逐项梳理检查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内容包括: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情况;多渠道补偿机制建立和补偿落实情况;编制和人事制度改革情况;分配激励机制建立和绩效考核落实情况;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及村医多渠道补偿政策落实情况;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情况;基层医疗机构债务清理化解情况;全科医生制度和基层医—5—疗机构信息化建设情况等。(具体文件见附件1、考核内容见附件2)。三、组织实施(一)组织领导。省基层医改专项督促检查工作由省医改办负责组织,省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与,分为7个督查小组,按照“分片包干”原则进行督查(有关牵头单位及参与单位见附件3)。(二)督查方式。本次督查范围覆盖全省21个市(州),每个市(州)抽查1-2个县(市、区),被抽查县(市、区)各抽查4家医疗卫生机构,其中:2家乡镇卫生院,1家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家村卫生室。被抽查县(市、区)及单位采取随机抽样办法选定。(三)考核办法。本次督查采取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被督查地区医改工作进行量化评分。市(州)督导最后得分=市(州)本级督导得分×30%+抽样县(区)督导得分的平均分×70%(见附件4)。督查结果纳入省医改办对市(州)年终目标考核内容。(四)督查时间。各督查工作小组原则上在7月6日前完成督查,7月11日前完成督查情况汇总。各市(州)具体督查时间由牵头部门商被督查市(州)及参与单位后确定。(五)督查方法—6—1、暗访:为掌握第一手材料和真实情况,各组在督查期间派人到所督查市(州)暗访,暗访结果写入督查报告。带队成员单位和卫生厅各派一人参加暗访。2、听取汇报。听取当地政府关于医改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3、查看资料。查阅文件、会议记录、信息简报、阶段总结、工作报表、有关工作制度等资料和数据。4、现场查看。按要求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检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综合改革和有关政策落实情况。5、召开座谈会。每个组最少召开二个座谈会:医务人员座谈会和药品配送企业座谈会,每个座谈会在不同的市(州)召开(座谈内容见附件5)。6、问卷调查。通过问卷调查,了解老百姓对基层医改的意见、建议和感受。每个基层医疗机构发放5份问卷调查表(见附件6)。四、工作要求(一)各市(州)务必高度重视,做好准备工作,被抽中的地区和单位要积极配合督查组工作。各个市(州)确定一名联络员(见附件7),在本方案印发后2个工作日内上报省医改办。(二)各牵头单位由厅级领导带队,并确定一名处级领导担任联络员。督查人员可以是本机关工作人员,也可以从本系统选—7—派熟悉业务和医改政策的工作人员;发改(医改)、财政、人社和卫生部门要组织督查人员进行培训,统一检查标准和要求。(三)各督查组在督查期间,要深入现场进行督查,对一些工作评价有分歧的可以采取组内合议等方式,务必客观、公正。(四)各督查组在督查工作结束3个工作日内,形成书面督查报告报送省医改办。督查报告内容包括督查工作基本情况、被督查市(州)医改工作推进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改革创新做法、突出成效和下一步工作建议等;督查工作中收集的市(州)有关资料一并送省医改办。联系人:何茂荣曾乔林联系电话:86705620、86705617传真:(028)86705623电子邮箱:scygb@sc.cei.gov.cn附件1:主要政策文件附件2:基层医改考核指标附件3:督查分组情况附件4:督查评分统计表附件5:座谈会内容附件6:问卷调查表附件7:市(州)联络员回执附件8:成员单位参加人员回执—8—附件1:主要政策文件一、《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6号)。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0〕62号)。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1〕8号)。五、《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六、《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31号)。七、《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卫生部关于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32号)。八、《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9—九、《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20号)。十、《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工作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川府发〔2009〕41号)。十一、《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意见》(川府函〔2010〕55号)。十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办发〔2011〕23号)。十三、《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办发〔2012〕26号)。十四、四川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年、2012年与各市(州)医改领导小组签订的医改工作《责任书》。十五、《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意见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1〕283号)。—10—十六、《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卫生厅关于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1〕56号)。十七、其他基层医改相关文件。—11—附件2:基层医改考核指标市(州)县(区)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考核方法标准分自评分实得分备注一、实施基本药物制度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卫生)只要配备或使用了非基本药物的不得分。抽查药房、药库、处方、配送单、病历、治疗单、收费清单。52、基本药物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卫生)没有实行零差率销售的不得分。33、省级统一增补基本药物品种。(卫生)擅自增补基本药物品种的不得分。14、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按规定纳入支付范围,基本药物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人社、卫生)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未将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按规定纳入支付范围的,每一险种扣0.5分。查看文件,现场看医疗保险计算机系统数据基本药物是否按规定报销,每一险种随机抽1份病人住院报账明细清单查看。1.5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报销比例低于非基本药物的,每一险种扣0.5分。1.55、基本药物信息公开。(卫生)基本药物价格未公示,未张贴基本药物宣传画的不得分。查看基本药物价格公示栏、宣传栏。16、强化基本药物质量监管情况。(卫生、药监)未建立药品质量管理相关制度的不得分。随机抽取处方,查阅相关资料,检查库存药品。1发现过期、变质药品的,每种每项分别扣0.2分,最多扣1分。1存在不合理用药的,每项扣0.2分,扣完为止。1—12—未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合理用药监管、处方点评、药物不良反应监测的不得分。查阅文件及相关资料。1二、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情况7、上网采购基本药物情况。基层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种,上网采购()种,上网采购率()%。(卫生)未全部实行上网采购的不得分。查阅文件及相关资料。2不通电、无网络的除外。8、基本药物采购货款集中支付。(卫生)未设立“基本药物采购资金专户”的不得分。查阅相关文件、会计账薄及拨付凭证。1未足额支付的,按采购货款到位率乘本项分值考核计分。2从交货验收合格到付款超过30天的不得分。19、基本药物变相招标、二次议价。(卫生)发生基本药物变相招标、二次议价的不得分。1三、基层医疗机构多渠道补偿机制建立情况1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专项补助落实情况。2011年中央、省、市、县专项资金分别为()、()、()、()万元,共计()万元,实际拨付到建设单位()万元。(发改、财政、卫生)按拨付资金到位率(已拨付额/补助总额)乘本项分值考核计分。查阅文件、相关财务会计凭证等资料。21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购置落实情况。2011年中央、省、市、县设备购置应到位共计()台(套),已到位()台(套)。(卫生)按设备到位率乘本项分值考核计分。查阅文件、相关资料和设备。21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落实情况。2011年中央、省、市、县专项补助资金分别为()、()、()、()万元,共计()万元。应拨付基层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万元,已拨付()万元。(财政、卫生)对市级:未将中央、省专项补助资金足额转拨县级的不得分;对县级:未将上级补助资金足额拨付到位的不得分。查阅文件、相关财务会计凭证等资料。2市、县未按分担比例及时足额落实补助资金,以致标准低于25元/人的不得分。1按拨付资金到位率(已拨付额/补助总额)乘本项分值考核计分。1—13—13、一般诊疗费及医保支付政策
本文标题:雨城区卫生局关于切实做好迎接省医改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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