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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中心区域医疗联合体合作协议书甲方:**医院乙方:为建设**区中心区域医疗联合体,促进卫生资源合理应用,为辖区内群众提供连续、优质、方便的服务,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1、甲乙双方需建立长期有效沟通与协调机制,制定专门部门负责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协调工作,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确保达到相互间密切合作的目标。2、甲方充分发挥三级医院综合优势,在已开展诊疗项目、诊疗技术范围内向乙方提供其尚未开展的检查检验项目服务,优先满足预约及检查,实现资源共享。3、甲方定期派出相关专业的专家到乙方相应专科查房,指导临床医疗工作,协助乙方基础建设,完善工作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提高医务人员的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水平,并持续改进和提高。4、甲方及时向乙方公布技术服务方案中的各种实施计划,乙方医护人员可免费参加有关讲座、培训及学术活动。5、建立并完善医联体内分级诊疗、会诊、双向转诊机制,具体工作内容如下:(1)根据国家政策分级体系建设要求,甲方负责复杂疑难危重病例救治工作,乙方负责常见病、多发病、急病救治以及危重病例恢复期康复工作。(2)乙方患者需要转诊转院时,由乙方与甲方医疗管理办公室联系后,甲方就根据实际情况优先安排收治工作。通过实际操作,逐步建立和完善会诊、双向转诊机制。(3)需要转院治疗的患者,原则上由乙方负责派出120急救车及医护人员进行护送,并提前告知甲方做好相应的接收准备,特殊情况下可通过协商确定最佳转运方式。(4)乙方对转出的患者应提供完整的转院记录及必要的检查检验结果,以便甲方较全面的了解患者病情,制定和实施进一步的医疗方案。(5)患者病情稳定后,在征得患者同意的前提下,甲方应将居住地属乙方地域范围内的患者转往乙方继续治疗,并提供技术支持与指导。(6)在甲方就医的患者,如有需要到乙方继续输液治疗的,乙方应核对病历及药物无误后,可给予相应治疗。6、对符合进修条件的医护人员,甲方优先接收其医务人员进修,并减免进修费用。7、甲乙双方应自觉维护双方的权益与声誉,遵守双方义务,双方通过互利、友好协商的方式对合作期间遇到的问题给与沟通和解决。8、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操作情况友好协商解决。9、本协议自签约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满后,双方均有权决定是否终止合作,如双方对协议内容无异议,本协议自然延续不再另行签署。10.本协议一式二份,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合法签署人签字盖章方可生效。甲方:医院乙方:法人代表:法人代表:签署日期:签署日期:
本文标题:医院医联体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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