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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绍学院元培〔2008〕22号为进一步推动学院重点学科建设,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省级重点学科建设和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市级重点学科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一、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第一条按照学院的“凸显特色、强化应用”的方针,结合区域经济建设及社会发展的需要,重点建设一批水平较高的骨干学科,并以此带动其它学科建设,努力实现各学科协调发展,增强学院的综合实力。第二条坚持学科建设和教师团队建设及学生培养相一致的原则,通过改善学科队伍状况和研究基础条件,提高学科建设水平和为社会服务的能力,带动专业建设,推动教师团队建设,促进教学水平提高,推进学院内涵建设,以及为申报高一级重点学科做积极的准备。第三条有计划、分层次、有重点地推进重点学科建设。到2010年,计划建成1-2个市级重点学科,3-4个院级重点学科。到2015年,争取建成1-2个省级重点学科或在省内兄弟院校具有较强影响力的重点学科,3-5个市级重点学科,8-10个左右具有一定学科优势和特色的院级重点学科。二、申请与评定第四条省级重点学科、市级重点学科的申报与管理,分别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本办法中所指的重点学科是院级重点学科。第五条重点学科系二级学科,其门类设置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为准(不设二级学科的可按一级学科设置),不得与学院现有的市级重点学科重复。重点学科建设周期为四年。第六条申报重点学科的基本条件(一)已初步形成学科特色,原则上具有2个及以上明确的、有特色的研究方向,对地方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具有较大意义;(二)有学术水平高、富有创新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的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各主要研究方向的学术带头人,职称要求副教授及以上或具有博士学位;有结构合理、治学严谨、团结协作的学术团队,并已形成基本合理的梯队结构;(三)与专业建设具有较高的符合度,具有较好的培养创新应用型人才的能力和业绩;(四)具有可供教学、科研使用的图书资料及学科建设的实验设备、仪器等物质条件及较为健全的管理制度;(五)已有一定的科研成果和在研课题,有多渠道争取经费资助的能力。第七条申报程序(一)每二年组织申报一次重点学科。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科可按要求填写《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重点学科申请表》(见附件1),经系审核后上报教务部。鼓励跨系以及与企事业单位共建。(二)教务部按有关要求对申报学科进行初步审查,提交院学术委员会评审,评审情况报院务会议,由院务会议审核批准。三、建设与管理第八条教务部负责建立和完善重点学科建设的管理制度,负责对重点学科建设进行检查、督促、评估和验收。第九条每年年底重点学科应认真总结本年度的建设情况,并制定下一年度建设计划,由所在系签署意见后,报送教务部备案。教务部根据各重点学科年度建设情况,提出下一年度建设经费下拨计划,报院务会议审定后执行。第十条重点学科建设实行学科带头人负责制。学科带头人应认真制订本学科建设规划及实施细则,深刻论证学科特色和优势,凝炼研究方向,整合学术队伍,加强学科内部管理,稳步提升本学科的学术品位和研究水平,将本学科的建设任务具体落实到每个学科成员,力争在高质量论文、高级别项目、高层次获奖等方面有不断提高,切实完成本学科的建设目标。若由于主观原因造成该学科在建设期满未能达到建设要求,学科带头人应承担主要责任。第十一条所在系应加强对重点学科的指导和管理,为学科发展出谋划策,认真做好各项统筹、协调和服务工作。若由于主观原因造成该学科在建设期满未能达到建设要求,所在系领导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二条省、市级重点学科按省、市拨经费学院予以1:1配套,经费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院级重点学科的建设经费由学院安排专项资金予以资助。第十三条教务部负责对其重点学科的检查、考核。考核合格或建设成效明显而被晋升为市、省重点学科的,学院将酌情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第十四条重点学科要积极争取国家、省部级和企事业单位等的科研项目,多渠道筹措建设经费,增强学科的自身发展能力。第十五条以重点学科建设经费购置的仪器设备必须统一注明“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资助”字样。四、检查与评估第十六条重点学科实行动态管理。建设周期内,组织一次中期检查和期满考核。由学科带头人组织按有关规格撰写自评报告,并提交相关研究成果材料,教务部组织专家组按照相关考核要求进行考核、评估(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2)。第十七条中期检查分合格、不合格两类。不合格的给予警告,扣除后期建设经费的50%,待期满考核合格后予以补足。第十八条建设周期期满考核分合格、不合格两类。考核合格的重点学科具备申报市、省重点学科资格。考核不合格的学科要追究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相应系的有关责任。第十九条建设周期内如需要调整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需由相应学科提出申请并报教务部,由院务会议审议后发文公布。五、附则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开始执行,由教务部负责解释。附件:1.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重点学科申请表2.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重点学科评估指标体系二○○八年四月七日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重点学科申请表申请单位名称:申请学科名称:申请学科代码:一级学科名称:学科负责人:联系电话:教务部制表填表日期:年月日填表说明1、本表由申请院级重点学科的单位填写。2、申请重点学科(专业)的名称及代码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教育部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3、第1页按本单位申请学科点的现有实际人数填写。4、除有注明以外,所填各项与时间相关的内容均截止于年月日。5、本表填写内容必须属实,保持原格式打印,加附页的规格要一致,装订要整齐。A.本学科的组成及其现有人员院、系(所)教研室研究室教授研究员副教授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讲师助研工程师助教助工其它B.本学科现有主要学术骨干情况姓名出生年月专业技术职务主要研究方向C、本学科目前在国内的学术地位和水平;主要研究方向的特色和对社会、经济及学科发展的意义注:本页填写不下可另附页D、本学科主要学术带头人简况姓名性别专业技术职务是否兼职出生年月定职时间最高学位或最后学历(包括:毕业时间、学校、系科)工作单位(至系、所)主要研究方向本人近五年来科研情况汇总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共篇,出版专著(译著等)部。获奖成果共项;其中:国家级项,省(部)级项。目前承担项目共项;其中:国家级项,省(部)级项,市(厅)级项。近三年科研经费共万元,年均万元。最具代表性的成果序号成果(获奖项目、专著、论文)名称获奖名称、等级或鉴定单位或发表刊物或出版单位、时间本人署名次序123目前承担的主要项目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来源起讫时间科研经费本人承担工作123注:此表可复制,每位填写一页,不得另附页;可填4人,最多6人。E-1、本学科近三年科研经费情况经费来源合计年经费(万元)金额(万元)比例(%)三年平均200420052006合计国家发计委、科技部、教育部项目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务院各部门项目费地方政府项目费企事业单位委托科研费事业费中的科研费其它本学科、专业点高级专业技术职职务人员三年来人年均科研费万元/年.人E-2、本学科目前承担的科研项目统计总项目数国家发计委、科技部、教育部项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务院各部门项目地方政府项目企事业单位委托项目自选及其它项目分类项目数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备注E-2、本学科点目前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情况项目、课题名称(下达编号)*项目来源属何种项目项目起讫时间科研经费(万元)负责人(姓名、专业技术职务)人力配备(专业技术职务、人数)注:*栏应注明重点或自选项目。填不下可另加附页。F、本学科点出版的学术专著、译著、统编教材(年月至今)序号名称作者出版日期出版单位注:填写不下可另附页,填副主编以上的著作。G、本学科点公开发表的论文目录(年月至今)序号论文题目作者发表刊物时间注:第一作者非本校的一律不填,填写不下可另附页。H、本学科点研究成果获市级三等奖以上的项目或鉴定项目(年至今)获奖成果名称项目完成人奖励类型等级授奖单位、时间鉴定项目名称项目完成人鉴定时间成果水平组织鉴定单位I、本学科点合作科研及国内外学术交流情况(出国进修、讲学、学术会议等)J、本学科点已有实验室(图书室)情况K、建立重点学科的现有条件分析L、学科建设规划(内容包括目前在国内同类学科中所具有的优势与不足,建设目标、实施计划、主要措施等)注:本页填写不下可另附页申请单位审核意见(含保证实现学科发展目标的政策和措施)单位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年月日学术委员会审核意见委员会主任签名:年月日学院意见负责人签名:学院盖章:年月日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术委员会重点学科专项评审意见学术委员会人数投票结果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名同意人数不同意人数弃权人数投票人数最后结论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重点学科建设水平评估指标体系A:人文社科类一级指标(分值)二级指标(分值)指标内容与评估标准二级指标得分一级指标得分AC学术队伍(25分)学科带头人(8.5分)正高职称,博士,年龄50左右正高职称,55岁左右主持1项国家级项目(或1项省部级重点项目),年平均科研经费1.5万元和获省部级三等奖1项主持厅市级及以上项目3项,年平均科研经费1万元队伍结构(10分)正高职人员30%以上副高职人员30%以上正高职人员20%以上副高职人员20%以上平均年龄45岁以下平均年龄50岁以下博士学位人员占30%以上,45岁以下硕士学位人员占60%以上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占40%以上学术交流(6.5分)主办国际性大型学术会议主办国内一级学会委托的大型学术会议教师平均每人每年一次进修机会(或高访、或出席国内外学术会议)教师平均每人每年0.6次进修机会(或高访、或出席国内外学术会议)科学研究(35分)论文论著(14分)核心刊物发表论文数占总数的40%以上,人均发表论文3篇,一级期刊发表论文或SSCI、AHCI、人大复印资料收录论文6篇以上,出版(权威出版社)专著6部核心刊物发表论文数占总数的30%以上,人均发表论文2篇,一级期刊发表论文或SSCI、AHCI、人大复印资料收录论文3篇以上,出版专著1部科研项目(14分)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省部级重点项目2项,人均年科研经费0.2万元以上主持厅市级及以上重点项目4项,人均年科研经费0.1万元以上科研奖励(7分)获省部级二等奖1项获省部级奖三等奖1项或厅市级奖二等奖1项教学与人才培养(20分)教学课题(8分)主持省部级教学课题3项主持厅市级教学课题2项教学成果(12分)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或省部级优秀教学(教材)二等奖1项获省部级优秀教学(教材)成果三等奖1项或厅市级优秀教学(教材)成果二等奖2项正式出版教材5部正式出版教材3部一级指标(分值)二级指标(分值)指标内容与评估标准二级指标得分一级指标得分AC工作条件(10分)教学、实验(4分)现有的教学设施、实验条件完善现有的教学设施、实验条件基本能满足教学科研的需要图书(6分)图书资料(含数据库)齐全图书资料(含数据库)比较齐全管理工作(10分)系配套经费落实使用情况(6分)配套经费超过学院文件规定,经费使用符合学院文件规定及财务要求配套经费按学院文件规定落实,经费使用符合学院文件规定及财务要求管理制度(4分)管理制度健全,管理机制完善,管理具有特色、效果显著管理制度较健全,管理机制较完善,具有一定的管理特色和效果评估总分注:评价等级共分A、B、C、D级,A、C在评价指标内涵及其标准中给出,介于A、C之间者为B,低于C者为D。A、B、C、D的分值分别为85-100、75-84、60-74、0-59。B:理工科类一级指标(分值)二级指标(分值)指标内容与评估标准二级指标得分一级指标得分AC学术队伍(25分)学科带头人(8.5分)正高职称,博士,年龄50左右正高职称,55岁左右主持1项国家级项目(或1项省部级重点项目),年平均科研经费1.5万元和获省部级三等奖1项主持厅市级及以上项目3项,年平均科研经费1万元队伍结构(10分)正高职人员30%以上副高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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