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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金融/证券 > 综合/其它 > 第五章 我国的外汇管理及人民币国际化问题
第五章我国外汇管理与人民币国际化第一节外汇管制与货币可兑换外汇管制,又称为外汇管理,是指一国政府通过法律、法令以及行政性措施对外汇的收支、买卖、借贷、转移以及国际间结算、外汇汇率、外汇市场和外汇资金来源与应用所进行的干预和控制。一、外汇管制的历史演进一战前,不存在外汇管制一战期间,各参战国均开始实施外汇管制一战结束后,各国逐步取消外汇管制大危机后的20世纪30年代,重新实施外汇管制二战爆发后,全面而严格的外汇管制二战结束后,西欧、日本及发展中国家都继续实行外汇管制20世纪50年代后期及60年代以来,各国逐步放松或取消外汇管制二、外汇管制的原因(目的、动因)1.促进国际收支平衡或改善国际收支状况;2.稳定本币汇率,减少涉外经济活动中的外汇风险;3.防止资本外逃或大规模的投机性资本流动,维护本国金融市场的稳定;4.增加本国的国际储备;5.有效利用外汇资金,推动重点产业优先发展;6.增强本国产品国际竞争能力;7.增强金融安全。三、外汇管制的类型1.实行严格外汇管制的国家和地区对经常项目和资本金融项目都实行严格的外汇管理。多数发展中国家均属这种类型。经济不发达,国民生产总值低,出口创汇有限,外汇资金匮乏,为了有计划地使用外汇资金,加速经济发展,不得不实行严格的外汇管制。2.实行部分外汇管制的国家和地区(我国属于此类)原则上经常项目不加以限制,对资本与金融项目实行程度不等的管制。一些工业国家以及一些经济金融状况较好的发展中国家属于这一类型。除了日本特别发达,其他都属于经济比较发达,国民生产总值较高,贸易和非贸易出口良好,有一定外汇黄金储备。3.放松外汇管制的国家和地区这类国家和地区准许本国和本地区货币自由兑换,对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都不加以限制。一些工业很发达的国家以及国际收支有盈余的国家和地区属于这一类型。这类国家和地区经济很发达,国民生产总值高,贸易和非贸易出口在国际市场上占有相当份额,有大量的黄金外汇储备。(虽然这些国家和地区声称无外汇管制,但是实际上在一定情况下都采取变相的措施加以管制。)四、外汇管制的主要内容1.对贸易外汇的管制(出口收汇、进口付汇)2.对非贸易外汇的管制3.对资本输出、输入的管制外汇资金富裕的国家(鼓励输出,限制输入)外汇资金短缺的国家(鼓励输入、限制输出)4.对货币兑换的管制5.对黄金、现钞输出入的管制1.贸易外汇管制:贸易收支通常在一国国际收支中所占的比重最大,因此实行严格外汇管制的国家大多对这一项目实行严格管制。(1)出口外汇管制:一般要求出口商须将其所得外汇结售给指定银行,以保证出口收汇的集中,进口商需向管理部门申请核准,不能以收抵支调剂使用。为鼓励出口,调动出口商的积极性,有些国家的政府规定,允许出口收汇中的部门收入归企业留成,或按较优惠的汇率结售给政府,以使出口企业得到更多的本国货币收入。此外,还伴随有其它的措施以鼓励出口,如对出口商优惠贷款,出售传统商品的远期外汇收入可以提前结汇,某些出口商结汇时间可以适当推迟等。对于一些国内急需、供应不足或对国计民生有重大影响的商品、技术或战略物资则要限制出口,办法主要采用出口许可证和数量控制。(2)进口外汇管制:一般由有关当局签发进口许可证,为保护本国经济,有关当局都会限制与国内生产形成竞争的商品进口,并且禁止某些奢侈品和非必需品的进口。还有如实行限量进口、征收进口关税、征收进口附加税、规定进口的支付条件、对进口规定预存保证金以及实行国家对某些进口产品的专营等手段。2.非贸易外汇管制非贸易外汇收支范围比较广,涉及劳务收支和经常性转移收支。其中:运输费、保险费和银行手续费等从属于进出口贸易,无须再经过审核。实行非贸易外汇管制的目的,在于集中非贸易外汇收入,限制相应的外汇支出。各个国家根据情况在不同时期实行宽严不同的非贸易外汇管制。3.资本输出入管制资本项目是国际收支的一个重要内容,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非常重视资本的输出入,其管制程度也不尽相同。(1)对资本输入的管制:区别对待短期资本和长期资本:各国包括发达国家对短期资本输入都采取比较严厉的管制措施,对长期资本输入实施期限结构、投入方向等输入条件管制。避免还款期限集中、投资方向不符合本国经济发展的情况出现。发展中国家由于外汇资金短缺,一般都实施各种优惠措施,积极引进对发展本国民族经济有利的外国资金,采用诸如减免税收、允许利润汇出等政策。对于发达国家,对输出入的限制比较少,即使有,也是为了缓和其汇率和官方储备所承受的压力。(2)对资本输出的管制:发展中国家大都实行严格管制。一般不允许企业和个人自由输出外汇资金。但是近年来,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和贸易集团化趋势的出现,不少发展中国家放松了对外汇输出的管制,积极向海外投资,以其带动本国出口的增长。发达国家对资本输出的限制较少,总体趋势是限制资本输入,鼓励资本输出。4.货币兑换管制自由兑换外汇资金收入与运用的管制是以货币兑换管理为前提的。如果一国货币是自由兑换货币,那么外汇收入和运用的管制就很难进行。自由兑换:在外汇市场上,能自由地用本国货币购买某种外国货币,或用某种外国货币购买本国货币。经常项目下自由兑换---局部自由兑换---可兑换货币资本项目下自由兑换---完全自由兑换管制货币兑换的原因货币兑换管制是外汇管制中最主要、最基本的管制。目前除了个别国家,所有其它国家和地区都实行不同程度的兑换管制,总体上,发达国家程度松,发展中国家程度严。外汇短缺,供不应求金融秩序的混乱与失控经济体制与价格体制的差异五、货币可兑换㈠货币可兑换的涵义货币可兑换:任何一个货币持有者可按照市场汇率自由地将该货币兑换成外汇。依货币可兑换的程度分:经常项目可兑换—可兑换货币资本和金融项目可兑换全面可兑换(完全自由兑换货币,如美元、英镑、欧元、日元等)(二)经常项目下货币可兑换成为《IMF协定》第八条会员国,是一国实现经常项目下货币可兑换的标志。该类会员国应承担的义务包括:1.居民从国外购买经常项目下的商品和服务所对应的对外支付和资金转移不应受到限制;2.不实行复汇率制;3.对其他成员国在经常性往来中积存的本国货币,在对方提出要求后,应无条件地使用外汇换汇。(三)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经过一系列改革,我国于1996年11月宣布,从1996年12月起接受《IMF协定》第八条条款,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注意:一国货币实现了经常项目下的可兑换,则这种货币就称为可兑换货币,所以人民币是可兑换货币。但由于人民币没有实现资本项目下的可兑换,所以还不是完全自由兑换货币。1.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的条件实现经常项目下货币可兑换,必须具备的条件:⑴汇率水平比较合理,能真实地反映外汇市场的供求关系;⑵政府拥有充足的国际清偿能力,能够应付人们的兑换要求;⑶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和稳健的宏观经济政策;⑷市场机制有效运行,产品和要素市场价格信号能传递真实信息,微观经济单位能对市场价格信号作出积极反应。1996年底,我国实现人民币自由兑换的上述条件已基本成熟,因而宣布接受《IMF协定》第八条条款,成为该条款成员国。2.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的意义⑴表明我国对外开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有利于塑造我国开放社会的形象,促进我国与国际社会的政治经济往来;⑵改进了汇率形成机制,有利于提高我国的资源配置效率;⑶有利于我国吸引外资;⑷更好地满足了社会各界对货币兑换的需要;⑸将推动我国的改革开放进程进一步深入。(四)资本项目可兑换包括:消除直接投资的进出及汇兑限制;消除证券投资的进出及汇兑限制;消除贷款融资的进出及汇兑限制。我国资本项目的管理情况:(1)放开了对华直接投资,对外直接投资须经批准;(2)通过QFII,逐步放开境外证券投资资金的流入;通过QDII,放开了境内个人直接对外证券投资业务,可投资境外股票、债券等,境内个人可以用人民币认购。(3)贷款融资管制较为严格。第二节我国外汇管理体制的沿革高度集中控制时期(1979年以前)一切外汇收支由国家管理、一切外汇业务由中国银行经营、国家对外汇实行全面的计划管理、统收统支。向市场化过渡时期(1979--1993)P184外汇(额度)留成制度(79年)外汇调剂市场经常项目下有条件自由兑换时期(1994--1996)经常项目下完全自由兑换时期(96年12月1日至今)第一个阶段:1949年1月-1952年12月这个时期人民币汇率参照国内外物价水平的变化实行机动调整,人民币汇率变化很大。1949年-1950年3月,实行“奖出限入、照顾侨汇”的政策方针,人民币汇率频繁下调;1950年3月-1952年底,实行“鼓励出口、兼顾进口、照顾侨汇”的政策方针,人民币汇率逐步提高。物价指数:1949年1月-1950年3月国内膨胀严重;1949年6月上海批发物价指数为100,1950年3月上涨至22431950年3月-1952年底,物价相对稳定。1949年1月18日1美元=80元1950年3月13日1美元=4.52万元1952年12月1美元=26170元一、人民币汇率制度沿革第二个阶段:1953年-1973年2月从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到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人民币汇率基本稳定。人民币汇率稳定原因:国内价格水平全面稳定,进出口平衡由国家财政统一解决,布雷顿森林体系下固有特点。1953年发行第二套人民币以1:10000收回第一套人民币,汇率也由1953年5月1日,1美元=22380元变为1美元=2.238元。1955年1月5日,我国制定汇率为1美元=2.618元,1971年12月,美元贬值7.89%,人民币对美元汇率调整为1美元=2.2673元。此阶段人民币汇率具有的特点:人民币与个别国家货币挂钩,只有当个别货币贬值或升值时,人民币汇率才做相应的调整。从牙买加体系建立到我国实行贸易内部结算价之前,这个时期人民币汇率持续上升。这一时期人民币汇率制定采用盯住一篮子货币浮动的形式。由于这一时期美元汇率继续下浮,导致人民币对美元汇率逐年上升,从1美元=2.46元上升到1美元=1.5元。外汇留成:额度留成,非外汇现汇留成。1958年实行外汇留成制度,允许地方外贸企业以外汇额度的方式留存出口收汇的6%。留成外汇出售给指定银行===额度凭证===购买外汇。外汇留成在文革时期被废止。1979年8月,恢复外汇留成制度。中央部委管的商品留成20%,地方留成40%。第三个阶段:1973年3月-1980年12月31日第四个阶段:1981年1月1日-1984年12月31日我国实行双重官方汇率的时期。(复汇率)从1981年起,人民币实行两种官方汇率:公开牌价:1美元=1.5元,主要适用于非贸易外汇的兑换和内部结算价,如:侨汇、旅游、运输、保险等。贸易内部结算价:1美元=2.8元,主要限于进出口贸易的结算。1980年10月,我国开办了外汇调剂业务,建立了外汇调剂市场。(实际上三种汇率)第五个阶段:1985年1月1日-1993年12月这个时期内人民币汇率大幅度下调1985年1月1日,人民币汇率经历了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一次并轨,恢复了单一汇率制。1美元=2.8元。但由于外汇调剂市场的外汇资金规模不断增加、外汇调剂价波动幅度也增加。实质仍然是复汇率制。人民币汇率1993年12月31日:1美元=5.80元汇率下调原因:此前人民币高估;国内通货膨胀。1985年至1993年期间的人民币汇率就官方汇率而言,1985年以后,汇率继续向下调整,期间,有几次较大幅度的贬值:⑴1985年1-9月,进行了缓慢、逐步的下调,从USD1=CNY2.80调低到1:3.20,贬值幅度为12.5%;⑵1986.7.5由1:3.20调低到1:3.7036,幅度为13.6%;⑶1989.12.16由1:3.7221调低到1:4.7221,幅度为21.2%;⑷1990.11.17由1:4.7221调低到1:5.2221,幅度为10.6%;之后几年,逐步向下小幅调整,至1993.12.31为1:5.80。第六个阶段:19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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