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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行政学主讲教师:王飞自我介绍姓名:王飞单位:曲靖师范学院教育科学研究中心学历:南京大学在读博士学术经历:读硕士研究生期间、工作期间、读博期间(专著、论文)研究方向:教育管理、高等教育理论与管理、教育史工作经历:读硕士期间全省上课、企业顾问公司搞培训、曲师、借调到北京教育部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办联系电话:13577409039电子邮箱:wf2912247@126.comQQ号码:185715336进度安排第一讲绪论第二讲二、三、四、五章第三讲六、七、八章第四讲九、十、十一、十二章第一章绪论第二章教育行政体制第三章教育行政组织机构第四章学校教育制度第五章课程行政第六章教育人事行政第七章教育财政第八章教育设施第九章教育法规与教育行政执法第十章教育规划第十一章教育督导第十二章教育评价}}}•是什么?•为什么?•发展历程——概念、学科认识——学习意义一.概念认识:“行政”与“管理”行政管理行政:ADMINISTRATION管理:MANAGEMENT透视线索:政府能跟教育挂钩吗?1.教育是什么?四种解释(米阿拉雷):教育是一种机构;教育即行动;教育即内容;教育即产品二.教育行政源说教育人文化知识社会政治意义上对教育的解释:权利载体——化民工具2.政府是什么?阶级论者:阶级统治载体法学论者:委托——代理公共事业代理人3.政府有权力管教育吗?人治社会的管理理念:王者,父天母地,为天之子也。。。俯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白虎通义》卷1民治社会(民主宪政)的管理理念:人民能自己管好的,就不再麻烦您老人家了。现代政府的使命:选民的代理人:(委托——代理关系)即使是民治社会:政府希望得到更多的权力,但却不希望承担责任,或承担尽量少或尽量小的责任——政府是统治阶级的工具对政府而言,管理教育有利可图吗,是否这仅仅意味着是一份权力?如果有利可图,他势必要利用原有的权利去到民众中争取或夺取这份权利。因为他是枪杆子的拥有者。或者,对民治政府而言,管理教育,更多的是一份责任和义务和使命。追求教育公平?追求教育效率?4.政府有能力管教育吗?有是一种有限能力而不是无限能力5.人们需要政府管教育吗?三.行政、教育行政的概念及其特征行政:国家行政机构依法管理国家公共事务、社会公共事务和机关内部事务的活动。这个定义包括三方面的含义:第一,行政是一种活动,其主体是国家行政机构;第二,行政的客体是国家公共事务、社会公共事务和机关内部事务,私人事务不在其管辖的范围内;第三,行政必须依法进行,即政府必须以它的法定身份、地位和法定的权力、程序进行管理活动。教育行政:教育行政是政府的职能,是国家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通过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对教育事业进行的组织、领导和管理。目的:保障全体公民的教育权利,促进社会教育事业的发展,从而为社会进步和繁荣服务。什么是教育行政具体来说:从教育行政主体与范围来看,教育行政是政府依法管理教育事务以及机关内部事务的活动;在理解教育行政概念时,有必要持一种复杂系统观点,即从多学科的角度认识教育行政活动,理解教育行政过程与教育行政特性;教育行政必须依法进行。教育行政的特征教育性政治性公共性科学性特征法制性四.教育行政学研究(一)研究对象教育行政学的研究对象:是成为问题的教育行政现象或教育行政问题。教育行政学研究的逻辑起点就是教育行政问题,教育行政问题的解决是教育行政理论研究与实践活动的首先需要正视的责任。(二)研究内容(学科体系)教学行政教育行政组织教育行政伦理研究内容(三)研究意义1有助于认识和掌握教育行政规律,提高教育行政工作水平;2提高教育行政人员能力,建立高素质的教育行政队伍;3完善教育行政学的学科建设,促进相关学科发展。五.教育行政学的建立与发展(书上第一章第二节)教育行政作为一个研究领域产生的标志是什么?教育行政这一学科的充分发展开始于什么时候?我国的教育行政研究开始于什么时候?我国的教育行政研究的繁荣开始于什么时候?以什么为代表?(一)国外现代教育行政理论的创始人与现代行政学之父是谁?出生时间:19世纪末20世纪初(二)我国教育行政的产生和发展自有人类便有教育,是否自有教育便有教育行政?西周汉代隋朝唐朝宋朝元朝明清西周时期,实施了天子视学制度与养老制度,这是我国早期教育行政的核心制度。汉代建立起了初步的教育行政体系,由太常兼任全国教育事务的长官,地方教育由各级行政长官兼管。隋朝建立了一套较完备的中央集权教育行政体系。设立国子寺,创立科举制。唐朝继续隋朝两大制度,把国子监作为全国最高的教育行政领导机构,由兼管地方教育行政事务的官员(长史)负责统一领导州、县官学。宋朝继续了唐朝的体制,又有两大改进,一是给学校提供比较固定的经费,二是对私学的支持。元朝在继续宋朝的教育行政体制外,还开设了蒙古国子学和回回国子学。明清教育行政体制更趋集中,国子监集教育行政管理机构和教学机构为一体,并从礼部中独立出来,直接受中央的控制和管理;地方教育的管理权也收归朝廷。近代的教育行政1840年鸦片战争前后,有三股主要的力量推动着教育及教育行政的变革洋务派维新派共和派主张师夷之长技以制夷创办新型学校,派遣留学生废科举,兴学堂1901年特设“管学大臣”,既管理京师大学堂,又是全国教育行政机关的长官;1906设学部,成为清政府的行政部门之一,设提学使司,作为省级教育行政机构,设劝学所,作为地方教育行政机构;1909,将全国分为12个视学区,每区派学官2人,按年份视学,这是我国教育督导制的开端。南京临时政府1912年8月设立中华民国教育部,蔡元培任教育总长,作为全国教育文化行政最高长官,并且指挥监督各省市教育行政首长。1913年起,省、区“民政长官行政公署”下设“教育司”,分三科或四科负责教育行政工作。现代的教育行政国民党政府的教育行政共产党根据地的教育行政1919——1949大学院制和大学区制工农大众建国以后1949——1966文革期间1978——1999当前的教育行政1999年6月,《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阐明我国教育行政改革的六个基本方向:1、两大任务2、体制结构3、权力结构4、评价制度5、课程改革6、教育手段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继续把“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基础。调整现有教育体制结构,扩大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的规模,拓宽人才成长的道路。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大省级人民政府发展和管理地区教育的权力以及统筹力度,促进教育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加快改革招生考试和评价制度,改变“一考定终生”的状况。调整和改革课程体系、结构、内容,建立新基础教育课程体系,试行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大力提高教育技术手段的现代化水平和教育信息化程度,国家支持建设以中国教育科研网和卫星视频系统为基础的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加强经济实用型终端平台系统和校园网络或局域网络的建设。第二章教育行政体制第三章教育行政组织机构第四章教育行政机关公务员第五章学校教育制度•是什么?•怎么样?•发展历程——含义——几种类型——历史沿革、当前一.什么是体制?“体制”一词,原是生物学上的一个概念,指生物器官的配置形式,后引申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组织制度,如国家体制、领导体制、行政体制、经济体制、科技体制、文化体制、教育体制等。从组织学的角度分析,体制主要指机构的设置、隶属关系的权限划分等体系和制度。体制的核心问题是权力结构。第一节教育行政体制概述二.教育行政体制的含义国家管理教育事业的组织体系和相关制度的总称。教育行政体制包括:国家管理教育事业的各级教育行政机构的组织形式,国家教育行政权力结构及有关教育行政制度。1、教育行政体制的核心2、教育行政体制的组织形式3、教育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发挥职能的基本保证4、教育行政体制的形成5、教育行政体制的发展按中央和地方的教育行政权力分配关系可以分为中央集权制、地方分权制和中央与地方合作制。按教育行政机关与政府之间的权力结构关系可分为从属制和独立制。三.教育行政体制的类型P37第二节外国教育行政体制P41一.中央集权制(以法国为例)•法国现行中央教育行政机构是教育部,是法国政府中最大的一个部,主要领导全国的初等和中等教育。•教育部长是教育行政最高官员,由总理提名,总统任命。•教育部长的权限相当广泛:制定学校的教育方针和原则;确定统一的教学大纲、教学方法以及考试的内容和时间;规定教育经费;管理公立学校教职员人事等。法国地方的最高教育行政机构是“大学区”。27个大学区各设总长一人,由教育部长提名,总统任命,必须具有博士学位,曾担任过大学校长或教授,在本学区内代表教育部行使权力。职权是:以本学区内各大学的“总裁”身份参加各大学的领导机构,协调高等教育和中等教育的关系,全面指导和监督中等教育,管理初等学校和班级的开设、关闭,负责教师的培养和任命等。大学区以下的教育行政单位是省(法国本土分为95个行政省)。省教育行政最高负责人是大学区视学官。大学区视学官代表大学区总长在省里行使职权,主要管理初等教育行政和部分高等教育行政,并对师范学校行使监督和惩戒权。省以下的市、镇、村没有独立的教育行政单位,只设视学官,主要负责初等学校和保育学校的设立和管理工作。法国在管理学校教育方面,有一个突出的特点是设立监督部门。教育部下设两个重要监察局:一为公立教育总监察局,负责对学校教育进行全面监察;一为国民教育行政总监察局,负责对教育行政进行全面监察。教育行政的中央集权制是指教育行政权力集中于中央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服从中央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或指导的教育行政体制。中央集权制(法国)在中央集权制下,国家行政权力集中于中央政府,地方各级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服从和接受中央政府的领导和统治。中央集权制较为典型的国家是法国和前苏联。二.地方分权制(以美国为例)P44联邦政府由于对全国的教育没有直接的管理权力,因此长期未设独立的部级教育行政机构,只在卫生、教育和福利部里设教育总署。联邦教育总署的职能主要是服务。具体表现为收集、分发和交流教育资料,管理和分配联邦拨给州的补助金,与各州合作实施联邦职业教育计划,进行教育调查研究,对有关教育事项提供指导和建议。1979年10月教育总署从卫生、教育和福利部中划分出来,单独组建了联邦教育部。联邦教育部除了承担原教育总署的业务之外,还负责管理分散在内务部、农业部和全美科学财团等几个部门的部分联邦教育事务,负责统一处理联邦政府教育政策和经费问题。由国会通过的教育部设置法特别强调:有关教育的权限及任务,继续由州和地方学区所设置的机构承担。掌管美国教育行政大权的是州一级教育行政机构。州教育行政机构有州教育委员会和州教育厅。州教育委员会是决策机构,州教育厅是执行机构。州教育委员会的职权:统一调整州的各级教育,决定公立学校的教育基本大纲和质量标准,任命教员,编制州教育预算,进行有关教育计划的制定、实施、评价及修改等工作。州教育厅长是最高执行长官,负责执行州教育委员会制定的教育政策,指导、监督州教育工作。厅长由州民选举或州长任命,或委员会任命,任期1-5年不等。学区是具体实施州教育政策和管理公立初等、中等学校的最基层的教育行政机构。学区独立于一般行政区。分为基层学区和中间学区两种。基层学区是州设立的直接管理学校的地方公共团体。设教育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教育计划,编制教育预算,征收教育税,管理教职员人事,维修管理校舍,购买教材教具,提供校车等。中间学区是介于州和基层学区之间的行政机构,在州的监督之下,对所管地区的基层学区进行监督和指导,原则上没有独立设置的机构和管理学校的计划。地方分权制教育行政的地方分权制是指由地方政府依据法律的授权独立行使教育行政权力的一种教育行政体制。地方分权制较为典型的是美国和联邦德国。在教育行政的地方分权体制下,中央教育行政机关和地方教育行政机关之间表现为一种平行的或合作的对等关系,中央对地方权力范围内的事务无权干涉,地方自主决定自身权限范围内的事务。
本文标题:(王飞)中国教育行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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