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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员安全教育所有保安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认知危险意识和识别内部阴谋的培训。一、培训内容包括:消防、防恐及车辆出入处理、维护厂区内安全工作等。1、火灾的分类和适用灭火器。2、燃烧的要素和灭火方法。3、保安员应具备的消防知识。4、火场中自救和救人注意事项。5、发现煤气泄漏后处理方法。6、安全用电及救治触电的人方法。7、保安员人身和财物安全防范。8、做好客户单位安全防范的四个要点:观察、发现、报告、处置。二、根据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规定,保安员具有以下权限:1.对刑事案件等现行违法犯罪人员,有权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但无扣留,关押,审讯,没收财产及罚款的权力。2.对发生在服务区的刑事、治安案件,有权保护现场,保证证据,维护现场秩序以及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情况,但无现场勘查的权力。3.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企业规章制度规定,劝阻或制止未经许可的进入公司的人员、车辆。4.对出入公司的人员、车辆及其所携带、装载的物品,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验证、检查,但无人身检查权。5.按要求对公司进行安全防范检查,完善企业保安管理规章制度。6.执勤中遇到违法犯罪人员不服制止,甚至行凶,报复的,可以采取正当防卫,但不得涉及无辜人员和不正当防卫。7.对公司员工进行法制宣传,做好“四防”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发现隐患漏洞或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即上报主管,进行整改,但不可以对员工的生活进行监视。8.对非法携带枪支、弹药和管制刀具的可疑人员有权进行盘查、监视,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和企业行政部门。9.对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有权劝阻、制止和批评教育,但没有对其处罚的权力。10.对违法犯罪行为有权制止,但无处罚、裁决的权力。无权受理或处理民事纠纷、经济纠纷和劳动争议。11.对有违法犯罪的嫌疑人、可以监视,并向公安机关或保卫组织报告,但无侦查、扣押、搜查的权力。三、保安员严禁做以下事情:1.严禁攀亲认契、拉帮结派、搞小团体。2.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要求客户、供应商或下级请吃请玩、白吃白拿、强买强要、收受礼物。3.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徇私舞弊,捞取不正当收入。4.严禁假公济私,监守自盗。5.严禁参与黄、赌、毒等违法犯罪的经营活动,或充当保护人。6.严禁为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追款、逼债、插手经济纠纷。7.严禁隐瞒、虚报情况,弄虚作假,欺骗上级领导。8.严禁在工作时间喝酒,不得擅自外出酗酒。9.严禁从事驾驶机动车、游泳、戏水等存在有人身危险的活动。10.严禁不请假外出或超时归队,请假外出时不得参与任何违法违纪活动四、紧急事件的处理1.发现盗窃时,在以收回失窃物为首要的同时需注意防护个人的人身安全,立即报警并呈请上级处理。2.紧急事件发生时应镇静,以最有效方法将灾害减少至最低限度,不可以慌张误事,视情况按下列程序处理:2-1.判断情况若尚可消除时,应迅速采取行动,报告领导。2-2.如事态有迅速扩大之势,应迅速通报有关单位,请求协助
本文标题:保安安全教育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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