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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自贸区与深圳前海区政策要点一、上海自贸区1、金融创新方面的政策方便企业跨境对外投资;区内金融机构和企业可按规定进入上海地区的证券和期货交易场所进行投资和交易;可按规定从境外融入本外币资金;允许符合条件的区内企业按规定开展境外证券投资和境外衍生品投资业务;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推进试验区利率市场化体系建设;在区内实现大额可转让存单发行的先行先试。证监会发布针对上海自贸区的政策:支持自贸区内符合一定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双向投资于境内外证券期货市场;允许符合条件的区内金融机构和企业按照规定开展境外证券期货投资;支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在区内注册成立专业子公司。目前,海通期货、宏源期货、广发期货、申万期货和华安基金等机构正在设立或准备设立风险管理子公司和资产管理子公司;我会支持区内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开展面向境内客户的大宗商品和金融衍生品的柜台交易。2、工商管理方面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不登记实收资本);实行“先照后证”登记制(可先办理营业执照再申请行政审批);简化流程。3、税收方面暂无细则,沿用保税区政策(生产型企业有税收优惠15%,经营10年以上企业,免2年3年减半),与前海相比,税收优惠政策无优势,相关政策可期待(已经有新闻提及会出台优惠政策,但力度可能不及前海)。此外,自贸区试行营改增政策,也会对部分行业产生税收上的影响。4、其他总体来说,上海自贸区推出时间较短,但中央政策方面支持力度大,一行三会,工商,检疫等部门均出台专门政策,政策落实速度也较快,金融创新力度也较大,从维度和力度上看,均超过深圳前海。但是,对于入驻企业的税收优惠和现金奖励等扶持政策方面与前海相比,无优势。对于立足于开拓国际业务、跨境资本业务、在利率市场化、境内外业务对接等领域进行战略布局的银行、保险等大型金融机构来说,应该是很好的选择。二、深圳前海1、金融政策方面扩大跨境人民币业务试点;促进香港人民币离岸市场的发展;开展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股东以人民币跨境直接投资试点;支持设立融资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以及小额贷款公司等有利于增强市场功能的机构;支持设立担保、再担保机构和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积极探索在深圳设立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在香港的分支机构开展境内证券投资业务;支持深圳高新区进入股权代办转让系统扩大试点范围。重点支持以下试点项目:人民币业务、财富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金融产品创新、金融中介服务。项目申请通过前海审批的,会给予扶持。证券公司设立除直投外的专业子公司的,注册资本2亿元以上(包括2亿),一次性奖励500万元。此外,对于资产管理子公司根据管理资产规模增加的情况,追加奖励。(规模500亿元以上的,每增加100亿,则奖励100万)对于其他创新类金融机构也有奖励政策。为PE注册提供便利并提供各种优惠政策。注册资本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现金奖励并提供租房、购房优惠政策。2、企业注册方面部分企业实行认缴制;住宅地也可以注册公司。经营范围不体现在营业执照上,但是可以通过网络查询。3、税收方面可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此外,政府提供个人所得税补贴和企业培训费用补贴(培训费占工资薪酬8%以内部分)。4、其他深圳前海区设立时间已3年,目前来看,其创新类的政策落实较慢,各部委支持力度不及上海自贸区,证监会也未出台专门的支持政策,人民币国际化业务突出香港与深圳之间的合作。但是,前海区为企业提供税收优惠,对股权投资、资产管理子公司、创新类金融机构等企业提供各种扶持、现金奖励,目前入驻的PE、基金公司等机构已经形成一定规模。因此,对于不关注办公地域限制,对税收成本敏感,管理资产规模较大的企业来说,深圳前海是很好的选择。
本文标题:关于上海自贸区与深圳前海区政策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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