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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戌变法历史评价的若干问题作者:李时岳文章来源:中华文史网点击数:1504更新时间:2007年12月01日关于戊戌变法的评价问题,在史学界内部,意见从未完全一致。解放初,苏联叶菲莫夫在《中国近现代史》的有关部分认定,戊戌变法是反动的,因为它属于改良主义运动,而根据马克思主义理论,改良主义在本质上是反动的。但这个意见在中国史学界的多数人中并没有得到赞同。中国史学界一般承认戊戌变法的改良主义性质,但认为在当时中国的特殊历史条件下具有进步的作用。至于为什么本质上反动的改良主义会起进步作用,则缺乏充分的理论说明。近年来的研究,兵分两路:一路从戊戌变法的客观历史作用出发,主张摘掉改良主义的帽子,重新定性;一路坚持改良主义的定性,着力揭示其反动的本质。在某些论著中,通过对变法诏谕的分析,论证百日维新中执行的主要是洋务派的政策,载□只不过是洋务派的皇帝,并推论即使维新不被推翻,康有为等维新派也只能成为新洋务派。这,可以看做后一路的重大“突破”。它给人以新的启迪,无疑将有力地推动对戊戌变法研究的进一步开展。一什么是洋务派的政策?什么是维新派的政策?二者的明确界线在哪里?这是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康有为强调“变法”。他指责洋务派经营数十年而成效甚微,原因就在于“变事”而不“变法”,“根本不净,百事皆非”。由此,人们很容易产生一种观念,把“变事”、“变法”当作区别两派的标志,即洋务派主张“变事”、维新派主张“变法”。稽核百日维新中的诏谕,绝大部分属于“变事”范围,于是断定执行的主要是洋务派的政策。在这个三段式的推论中,由于前提似是而非,结论也就难以成立。问题在于洋务派固然主张“变事”、反对“变法”,但维新派主张“变法”、却不反对“变事”,“变事”是两派相通的联结线而不是区分的界线。“变事”和“变法”是康有为创造的概念。他反对“不变”,批评“小变”,主张“全变”。他把“变”区分为四类,即(一)购船置械的“变器”,(二)设邮政、开矿务的“变事”,(三)改官制、变选举的“变政”,(四)改定国宪的“变法”。前二类都是“小变”,即枝枝节节的改革;加上后二类才是“全变”,即根本的改革。他强调“变政”、“变法”,并不反对“变器”、“变事”。实际上,“变器”、“变事”、“变政”、“变法”,既是逻辑的次序,也是历史的次序,大体上反映了这时期中国人“向西方学习”的认识发展过程。从引进机器生产和科学技术、仿行资本主义的社会经济措施,到要求效法资产阶级的政治制度和国家制度。正因为“变器”、“变事”不足以富强,所以要“变政”、“变法”,使“变器”、“变事”能够顺利进行并富有成效。“变器”、“变事”主要指发展资本主义经济文化的具体设施,“变政”、“变法”则属于资产阶级的政治变革。康有为把“变政”、“变法”放在首要地位是正确的,因此在封建桎梏下,资产阶级的政治变革将成为资本主义经济文化发展的有力杠杆。但资本主义经济文化的发展又是资产阶级政治变革的基础。而且,任何政治变革的好坏,归根到底,还要看它对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作用;即使建立了最完善的政治制度,也不能取消和代替一个个工厂的兴办、一个个矿山的开发、一个个学校的创设等具体任务。维新派还没有无知、偏执到只讲“变政”、“变法”而反对“变器”、“变事”的程度。郑观应的《盛世危言》十四卷,讲“变政”、“变法”的只有《议院》等几篇,大部分还是讲西学、讲商务、讲铁路、讲邮政、讲边防。康有为的《公车上书》,又何尝不大讲购械练兵、机器轮舟、铁路开矿、钞法邮政?因此,根据百日维新中颁发了大量关于修筑铁路、举办邮政、裁军练兵、废除漕运、开办学堂等“变器”、“变事”的诏谕,便断定载□主要是采纳了洋务派的主张、执行了洋务派的政策、只不过是洋务派的皇帝,至少在论证上是缺乏足够说服力的。本来,洋务派和维新派、洋务运动和维新运动之间存在着既否定又继承的辩证关系。洋务派和维新派代表着不同阶级,一个是具有资本主义倾向的封建地主阶级,一个是形成中的资产阶级,但又各自是中国走向资本主义这个同一历史进程中不同阶段的政治代表。只看到对立,不看到联系,就会割断历史发展的线索,使自己对历史事件的说明陷于混乱。承认洋务运动具有一定的进步性而把维新运动混同于洋务运动尚且不可,否认洋务运动具有一定的进步性而把维新运动说成是洋务运动尤其不可。如果载□只是个洋务派的皇帝,百日维新采纳的主要是洋务派的主张,执行的主要是洋务派的政策,那末维新运动岂不也是反动的?如果由洋务派皇帝主持、洋务派官员辅佐、按照洋务派的精神、执行洋务派政策的维新运动有进步意义,那末洋务运动怎么会完全是反动的呢?认定洋务运动是反动的,又把“变器”、“变事”和“变政”、“变法”人为地割裂开来,机械地对立起来,既对维新运动的说明造成困难,也对洋务运动的说明造成困难。摆得头齐脚不齐,怎样才能排除这种令人无所适从的困惑呢?“变器”、“变事”——发展资本主义经济文化,是近代中国在面对列强的威胁下自救、自立的基础。洋务办不好,所以要维新;维新搞不成,所以要革命。维新、革命不是反对而是更好地“变器”、“变事”,以期民富国强。辛亥革命后,尽管政治变革并没有真正成功,但开国元勋们包括孙中山、黄兴等革命领袖在内,就迫不及待地投身于造铁路、开矿山等“实业”,此中消息,耐人寻味。百日维新中关于发展资本主义经济文化的诏谕,就其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也大大超过了洋务运动。有的虽经洋务派提出并已着手实行,但洋务派只是实行于一隅、操纵于一手,并未定为国策,全面推行。有的则为洋务派多年求之不得、或敢想而不敢言、或且不敢设想的。说载□颁发这些诏谕是采纳了维新派的主张,不也合乎事实吗?二关键还在于“变政”、“变法”,因为这才是区别洋务派和维新派的明确界线。康有为提出,维新的首要办法是在宫中设立制度局,以登用维新人士,统筹全局,实行全面的、系统的改革。这个主张,在“诏定国是”前和“诏定国是”后,他一贯坚持,反复申述,几乎舌敝唇焦,要求载□采纳,但百日维新中却始终没有得到实行。怎样看待这个事实?有的同志认定,这就表明载□接受洋务派和顽固大臣的意见,把康有为的主张否定了,从而也就证明载□不过是洋务派的皇帝。事情并不这样简单。一、载□反对康有为的主张吗?不,对于“将旧法尽变”、“将老谬昏庸之大臣尽行罢黜而登进通达英勇之人,令其议政”,他很赞成,只是西太后坚决反对,“实在为难”,“故不得不徐图之”。在他亲手写给维新派的“密诏”中,十分诚恳地叙说了他的衷曲。二、载□不重视、不准备实行康有为的主张吗?不,他很重视,并见诸行动。他把康有为设立制度局的奏折交王大臣会议,几次责成王大臣切实议复,企图借重王大臣会议的份量以与西太后争衡。但王大臣们始则拖延不报,继则浮同搪塞,载□无可奈何,只得不了了之。三、制度局搁浅后,其他维新人士请开议院,载□“意颇动”、“欲用之”,倒是康有为不赞成而“力止之”。在这一点上,载□显得比康有为还“激进”些,康有为也说载□“于变法勇决已甚”。这些情况表明,载□确实赞成并力图实行维新派的根本主张,对康有为可说是言听计从。变法维新只进行了一百天即被推翻,已经做的和可能做的,应该包括想要做、正在做而没有成功的,全面稽核,才能得出公允的评价。制度局因洋务派和顽固大臣的阻挠而没能开设,只能证明载□存在着害怕和西太后决裂的严重弱点,并不能证明他只是个洋务派的皇帝。开制度局和开国会的关系怎样?百日维新中,康有为为什么主张开制度局而不赞成开国会?是不是动摇、变节、倒退?背弃自己的政治纲领?这是值得认真讨论的另一重要问题。民选议员,召开国会,实行君主立宪制度,是维新人士共同的政治理想,称之为政治纲领也未尝不可。但什么时候实行,通过什么步骤、什么办法实行,在维新人士中意见并不一致,而且往往前后歧异,郑观应在甲午年(1894年)盛赞议院为“大用之则大效,小用之则小效者也”,甲午后又说议院“必须行于广开学校、人材辈出之后,而非可即日图功”,到庚子年(1900年)则说:“事有经权,兵有奇正”,“先议广开学校,十余年有人材,而后立议院者,谓之经,即兵出于正。先设议院,并开学校,庶官绅知议绅之贵,勇于维新,急于扶持国势者,谓之权,即兵出于奇。今时急矣!而苦于势力不足,不能不用奇兵以致胜。”七年中议论就三变。严复大力宣扬资产阶级民主思想,肯定“泰西君民并王之美治”,但从不认为在“民智未开”的中国可以付诸实践,直到辛亥革命后还坚持说中国只能实行“开明专制”。这种政治理想和政治实践之间的距离,似乎不好用个人的“动摇、变节、倒退”来解释。实际上它所反映的是中国资产阶级政治运动在当时还缺乏必要的阶级力量和社会基础。资产阶级尚未形成,接受资本主义思想的知识分子也还为数不多,西方的榜样予有识之士以强烈的响往,国家危亡的形势要求加快政治变革的步伐,而现实生活中却又缺少可以依靠的力量,从而□徨、犹豫、苦恼、探索……。康有为的“变政”、“变法”是以日本明治维新为蓝本的。在《日本变政考》里,他把“立制度局以议宪法”列为“变政”之大端,“改定国宪”为“变法之全体”,“二十余年始开议院”,民选议员为“日本维新之始基”。显然,在他看来,从“立制度局”到“开议院”,有一个过程,二者并非对立;制度局为议院准备条件,不是用制度局代替议院。1896年和1897年,康有为两次向皇帝上书(即第四书和第五书),建议“设议院以通下情”,“国事付国会议行”。当时,他的建议能否被采纳还十分渺茫,自然只能提出一般原则,没有必要详列实施细则。1898年初,他奉命和总理衙门大臣会谈,讨论变法问题,随后写《应诏统筹全局折》(即第六书),这是准备付诸行动的,自然必须考虑实行的步骤和条件,即考虑策略性和可行性,于是提出“特置制度局于内廷”的具体方案。从这以后,开制度局成为康有为全力争取的目标,又是条陈,又是面述,又是上折,再三再四地敦促载□“乾纲独断”,“先开制度局而变法律”。制度局遭到王大臣抵制,以“变通办法”不了了之,实质上被勾消。在浪涛汹涌的斗争中,内阁学士润普通武上疏请开国会,谭嗣同、林旭也主张开国会,康有为反对,理由是“而今守旧盈朝”,如果立即召开国会,势必为守旧势力所把持,结果反而会成为推行新政的严重障碍,所以“万不可行”。在他看来,百日维新属于“变政”的开端,为“变法”扫清道路、准备条件,关键在于破格提拔维新志士,使之掌握权柄,统筹全局,制定变法章程。开制度局就是为了解决这个关键问题。开制度局受到阻挠,康有为采取迂回战术,又“请开懋勤殿以议制度”。这个建议还来不及实行,政变发生,百日维新就夭折了,开国会的问题自然还提不上议事日程。从思想到行动,全面考察,可以批评康有为不如谭嗣同、林旭等人“激进”;但因为百日维新中康有为力主“开制度局”、“开懋勤殿”而不赞成“开国会”,便斥责为“背弃自己政治纲领”,“亲身消灭了”自己和洋务派之间的“界线”,“希望留下一条道路,与洋务派封建大官僚取得妥协”,此论恐怕不妥。事实上,洋务派固然反对开国会,又何曾赞成过开制度局、开懋勤殿呢?三为什么维新变法即使不被推翻,载□也不过是一个洋务派的皇帝,康有为等维新人士也只能成为新洋务派?论者作了说明,大意是:宫廷的环境条件,决定载□生来是旧统治秩序的维护者,他的“立脚之地”是买办阶级、地主阶级和它们进行联合统治的清政权;而康有为等人则因为他们站在半地主、半资产阶级立场上,在半殖民地半封建制度统治下,中国民族资产阶级是不能维持自己的政权的。这里,又令人不能不提出一系列问题:个人的“立脚之地”是否可以转移?中国资产阶级的政治代表人物如果掌权是否必然蜕变?资产阶级不能维持自己的政权,因而它为争取政权的斗争是否毫无意义?载□“不甘作亡国之君”,从西太后手里争来一点“事权”,尽管存在着“朕位且不能保”的危险,却决心为振兴清朝,“使中国转危为安,化弱为强”,做一番改革事业。他信任维新派,采纳他们的主张,大刀阔斧地推行变法,甚至准备召开国会、实行宪政。他虽然不是变法的倡导者,却是百日维新的发动者。没有他,就没有百日维新。皇帝只有一个,他的地位和作用是没有别人可以代替的。为了变法维新,他和封建顽固势力作了相当坚决的斗争,最后失败而被囚禁,实际上等于被
本文标题:戊戌变法历史评价的若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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