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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网络管理人员对网络安全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自觉性,避免网络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一、安全教育培训的目的网络安全教育和培训不仅能提高各级领导和员工对网络信息安全的认识,增强搞好信息安全责任感和法律意识,提高贯彻执行信息安全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自觉性,而且能使广大员工掌握网络信息安全知识,提高信息安全的事故预防、应急能力,从而有效地防止信息安全事故的发生,为确保网络安全创造条件。二、培训制度1、信息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由信息中心根据年度工作计划作出安排。2、成立信息安全教育学习小组,定期组织信息安全教育学习;3、工作人员每年必须参加不少于15个课时的专业培训。4、工作人员必须完成布置的学习计划安排,积极主动地参加信息中心组织的信息安全教育学习活动。5、有选择地参加其它行业和部门举办的专业培训,鼓励参加其它业务交流和学习培训。6、支持、鼓励工作人员结合业务工作自学。三、培训内容:1.计算机安全法律教育(1)、定期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网络安全制度》、《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等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2)、负责对企业的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3)、定期的邀请上级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信息安全方面的培训,提高操作员的防范能力。2.计算机职业道德教育(1)、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规程和工作制度。(2)、不得制造,发布虚假信息,向非业务人员提供有关数据资料。(3)、不得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漏洞偷窃客户资料,进行诈骗和转移资金。(4)、不得制造和传播计算机病毒。3.计算机技术教育(1)、操作员必须在指定计算机或指定终端上进行操作。(2)、机房管理员,程序维护员,操作员必须实行岗位分离,不得串岗,越岗。(3)、不得越权运行程序,不得查阅无关参数。(4)、发现操作异常,应立即向机房管理员报告。三、培训方法:1.结合专业实际情况,指派有关人员参加学习。2.有计划有针对性,指派人员到外地或外单位进修学习。3.举办专题讲座或培训班,聘请有关专家进行讲课。4.所有上岗工作人员或换岗工作人员应经过培训考核合格,方能上岗。5.自订学习计划,参加专业函授学习成绩及时反馈有关部门,良好学业者给予奖励。
本文标题:icp备案4.6信息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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