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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等级与薪酬挂钩管理制度为切实提高技术工人收入水平,增强技术工人获得感、自豪感、荣誉感,激发技术工人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进一步鼓励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增强生产服务一线岗位对劳动者吸引力,实现技高者多得、多劳者多得,实行职业技能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1、技能等级的划分根据职业技能等级水平,从低到高划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初级技工(五级工)、中级技工(四级工)、高级技工(三级工)、技师(二级工)。2、技能等级的认定初级技工(五级工):经培训考核取得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达到初级技工岗位标准;中级技工(四级工):经培训考核取得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达到初级技工岗位标准;高级技工(三级工):经培训考核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达到高级技工岗位标准;技师(二级工):经培训考核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达到技师岗位标准。3、技能等级工资标准取得职业等级资格证书的职工,在获得原有工资的基础上享受相应的工资津贴补助,其标准:初级工每人每月补助20元;中级工每人每月补助30元,高级工每人每月补助50元;技师每人每月80元。4、等级岗位变迁取得职业等级资格证书的职工,岗位工种必须与所从事的岗位相同。岗位变迁将不能享受该工种的工资津贴补助。
本文标题:技能等级与工资挂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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