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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制度1天津地铁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TJDT/ZY-AQ-01)1目的为加强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工程建设、运营及物业经营项目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根据国家、天津市及行业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地铁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铁集团”)负责的工程建设项目、运营项目和物业项目的安全管理。3组织机构3.1设立集团、子公司两级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安委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主管生产和安全的副总经理担任。集团安委会其他成员由集团相关副总经理、业务部室负责人、子公司总经理和主管副总经理组成;子公司安委会其他成员由子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和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3.2集团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见附件14管理职责4.1安全生产委员会管理职责4.1.1贯彻落实国家、天津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4.1.2研究制定地铁集团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工作计划,对安全工作做出总结和部署。4.1.3定期组织召开地铁集团安委员会会议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听取各子公司的安全工作汇报,确定安全工作重点,研究解决安全重大问题,通过相关安全生产文件及决议。4.1.4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劳动保护和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1.5督察各子公司重大安全问题和安全隐患的检查、整改、复查等安全管理工作。4.1.6负责对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做出处理决定。4.1.7重点落实地铁集团的建设施工安全、运营安全及物业消防安全管理。4.1.8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验,决定安全管理人员的奖惩。4.2安全质量监察室(以下简称“安质室”)安全生产管理职责4.2.1贯彻落实国家、天津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4.2.2负责地铁集团安委会的日常管理工作,落实安委会各项要求和任务。4.2.3建立健全地铁集团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各项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落实。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制度24.2.4组织签订子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4.2.5监督检查子公司、各部室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4.2.6督促子公司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并对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4.2.7建立健地铁集团的风险预控体系,监督指导子公司风险预控管理工作。4.2.8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安全隐患整改。4.2.9组织地铁集团的安全教育培训,监督指导相关部门、子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4.2.10定期组织地铁集团安全生产例会,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提出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4.2.11组织、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4.2.12负责地铁集团安全事故、隐患的统计和分析。4.3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职责4.3.1子公司对所分管工程、运营、物业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4.3.2贯彻落实国家、天津市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地铁集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4.3.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制。4.3.4落实地铁集团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接受地铁集团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4.3.5结合本单位在建工程、运营项目和物业项目实际,建立、完善和实施《在建工程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运营项目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遏制工程建设、项目运营安全事故,物业项目火灾事故。4.3.6建立健全安全风险信息管理系统,对安全风险源进行动态预控管理。4.3.7编制本单位突发事故应急抢险预案,对预案进行培训并组织演练。4.3.8与本公司下属各部门及员工签署《安全生产责任书》;与工程承建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与出租的设施、物业签订《安全租赁协议》。4.3.9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在重大节日、重点部位、重要阶段组织重点检查。建立检查台帐,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火灾隐患,应及时组织整改,重大隐患及时上报地铁集团安全生产管理部门。4.3.10监督管理本单位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4.3.11按相关规定办理安全生产监督备案。4.3.12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例会,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解决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各种安全问题。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制度34.3.13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安全培训,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4.3.14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档案管理。4.3.15建设管理单位应将因施工引起的地面及建筑物变形、地下水土流失,现场临时用电、现场消防、机械伤害列为安全管理重点;运营管理单位应将消防安全、设备保障、汛期安全列为安全管理重点;物业管理单位应将消防安全列为安全管理重点。5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内容5.1规划前期部、总工程师室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内容5.1.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地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及地铁集团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5.1.2严格按照“三同时”的原则(即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的规定组织前期设计工作。5.1.3负责收集整理项目前期筹划文件及审查批准文件,了解有关项目安全性论证、运营安全论证、安全卫生评价内容,并作为设计依据。5.1.4组织设计方案审查,以方案安全性为重点组织论证,持续改进,确保设计的安全合理性。5.1.5在组织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委托书时,对安全风险评估提出明确要求。5.1.6在组织或协同市有关部门组织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时,对设计是否满足运营安全、施工安全、环境保护、防震抗灾、消防、洪涝、劳动保护等提出审查意见。5.1.7组织重大设计变更的安全性审查。5.1.8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涉及安全的设计问题负责组织处理。5.1.9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组织安全性审查。5.2合约管理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内容5.2.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地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及地铁集团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5.2.2在工程招标阶段,将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列为专项费用,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投标人建立安全生产机构和保证体系,制定安全生产保障措施。5.2.3负责组织对投标人、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资质、资格进行审核。5.2.4按照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审查投标人的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投标人资格。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制度45.2.5在评标过程中将投标人的安全保证措施作为技术标评审的重要内容。5.2.6在招标文件及相关合同条款中,明确将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纳入监理范围,与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同步组织实施,要求监理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5.3建设管理部、土地征收部的安全管理工作内容5.3.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地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及地铁集团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3.2监督协调建设管理中心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与安全管理相关的资料。5.3.3监督建设管理中心与管线切改施工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责任保证书》。5.3.4监督在土地征收、拆迁及管线切改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5.4人力资源部的安全管理工作内容5.4.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地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及地铁集团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4.2负责地铁集团劳动保护、工伤保险工作,制定保障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5.4.3负责制定地铁集团安全管理机构的编制,落实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监督子公司安全管理机构的编制及人员保障情况。5.4.4参加工伤事故鉴定处理工作。5.4.5制定地铁集团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规划,负责将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纳入地铁公司年度计划,5.4.6会同相关部室和子公司组织落实安全教育培训计划。5.4.7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档案管理。5.5办公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内容5.5.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地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及地铁集团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5.2负责地铁集团的交通安全、社会维稳、治安保卫工作,并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5.5.3负责落实地铁集团领导干部和职工的值班制度。5.5.4协助集团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做好维稳工作。6安全生产监督和检查6.1集团安全质量监察室负责建立健全集团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制,各子公司根据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求,建立并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机制,完善隐患治理机制。6.2集团安全质量监察室对各子公司、建设管理中心采取定期检查、专项检查、随机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制度5抽查的方式进行安全督察。6.3各子公司根据工程建设、运营管理情况,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检查。6.4安全检查必须做好检查和复查记录。6.5对存在问题的公司(部门),地铁集团可在一定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对给工程造成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依据合同对其进行处罚或进行索赔。对情节严重的可解除合同、清退出场。6.6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见《天津地铁集团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制度》。7安全教育培训7.1集团安全质量监察室负责组织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7.2各子公司根据公司实际和业务特点制定并落实安全教育培训计划。7.3集团安全质量监察室负责对各子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指导。7.4各子公司负责本公司员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委外单位等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并纳入日常巡查和月度检查。7.4特殊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由相关主管部门实施。7.5安全教育培训具体要求见《天津地铁集团安全生产培训制度》。8安全会议管理8.1地铁集团安全生产例会,原则上每月月末召开一次。如遇重大事件、特殊时期或实际需要,可视具体情况不定期召开。8.2安全生产例会由地铁集团主管领导(或委托其他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各子公司、建设管理中心安全主管经理、主任及安全质量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由安全质量监察室负责组织。8.3安全生产例会8.3.1会议议程1)各子公司主管领导汇报本月安全工作情况。2)传达领导和上级部门下发的文件、指示、意见及要求。3)部署下阶段工作重点,并就具体工作提出要求。8.3.2会议要求a)参会人员要提前准备好书面汇报材料,会后报安全质量监察室一份书面材料存档备案。汇报材料应包括:风险源的管理及进展、本月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本月工程质量管理情况、安全质量检查整改情况、安全质量事故处理结果(如有)、安全质量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的举措及建议、上次例会要求落实的问题、其他需要讨论的问题。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制度6b)会后各子公司上报本月的《安全风险管理预控表》、《安全管理情况汇总表》。c)安全质量监察室负责会议记录与人员签到,形成会议纪要后及时下发并存档。8.4专题会议8.4.1因工作需要或上级特别部署,需要召开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由集团安质室组织,集团主管领导参加,专题研究部署相关安全生产工作。8.4.2参会人员、地点由安质室通知。8.4.3安全质量监察室负责会议记录与人员签到,形成会议纪要,作为安全管理重要内业资料,及时下发并存档。8.5各子公司应参照集团安全会议程序要求,每月召开安全生产例会。8.6参加政府部门、上级单位召开的安全工作会议,要形成书面会议报告,上报地铁集团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8.7政府部门或上级单位的文件,要及时传达、落实,并留档保存。9安全生产考核管理9.1地铁集团定期对各子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考核。9.2具体考核方式及考核内容见《天津地铁集团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10安全生产信息管理10.1集团安全信息管理工作归口部门为集团安全质量监察室。10.2各子公司安全信息管理工作归口部门为子公司安全质量管理部门。10.3各级归口管理部门综合协调指导安全信息管理,集团与子公司分级负责。10.4管理内容a)国家、天津市关于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规范、规程。b)国内、本市、同行业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及原因分析。c)各类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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