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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的统计,全球每年约有372000人死于淹溺,意味着每天每小时有40人因淹溺而丧失性命。在美国,每年有4,000人因淹溺死亡。发生率和死亡率最高的是1~4岁的儿童。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约有57000人因淹溺死亡,而在青少年意外伤害致死的事故中,淹溺事故则成为头号杀手。临床证明,第一目击者和专业急救人员迅速而有效的抢救可以改变预后。为提高我国淹溺抢救成功率,根据最新发表的美国心脏协会2015年C国际指南和欧洲复苏协会发布的2015年复苏指南以及国际创伤生命支持(internationaltraumalifesupport,ITLS)、国际野外医学会(wildernessmedicalassociatesinternationalWMI及近年循证研究,结合中国大陆临床特点制定淹溺急救专家共识。国际复苏联盟(internationalliaisoncommitteeonresuscitation,ILCOR)将淹溺定义为一种于液态介质中而导致呼吸障碍的过程。淹溺并非时间上某一点的概念,其含义是气道入口形成一道液/气界面,它可阻止人进一步呼吸,在这一过程之后,无论患者者存活或死亡都属于淹溺概念的范畴。淹溺(drowning)可分为淹没(submersion)和浸泡(immersion)。淹没指面部位于水平面以下或受到水的覆盖,此时数分钟后即可出现窒息与心脏骤停。浸泡是指头部露出于水平面之上,大多数情况下是借助于救生衣时的表现。尽管水花溅在脸上或者在失去意识状况下脸部下垂沉入水中会造成水的误吸,但大多数情况气道是开放的。两类患者都经常会出现低体温。了解这两个淹溺的不同状态,对于理解流行病学、病理生理、临床表现及其预后非常重要。.[推荐意见1]:如果淹溺者被救,淹溺过程则中断,称为“非致命性淹溺”。如果是因为淹溺而在任何时候导致死亡的,那么就叫做“致命性淹溺”。不再使用“湿或干性淹溺”、“主动/被动/静默性淹溺”、“二次淹溺”、“濒临淹溺”等名词。为保持研究数据的一致性,建议用“utsteinstyle”模式进行注册性研究。当患者被水淹没时之后,淹溺者起初会屏住呼吸,在这一过程中,淹溺者会反复吞水。随着屏气的进行,淹溺者会出现缺氧和高碳酸血症。喉痉挛反射可能会暂时地防止水进入到肺内。然而最终这些反射会逐渐减弱,水被吸入肺内。在很多成年人肺中发现大约有150mL的液体,这个液体量(2mL/kg)已足够引起机体出现严重的缺氧症状。虽然吸入1500mL的液体量会改变机体内环境,但实际临床中极少发生。研究显示,无论肺内水量多少,亦或是吸入海水还是淡水,从临床的角度并没有实质性区别,这几种情况共同之处都是缺氧。此时逆转缺氧可以防止心搏骤停。很多淹溺患者在心搏骤停前可因低氧而出现的严重的心动过缓,此时通过给予有效的通气以纠正低氧血症至关重要。部分病例仅靠单纯通气便恢复了自主呼吸和循环,可能和这些患者存在微弱的循环但没有被临床检测到有关。推荐意见2:通过有效的人工通气迅速纠正缺氧是淹溺现场急救的关键。无论是现场第一目击者还是专业人员,初始复苏时都应该首先从开放气道和人工通气开始。概念由于改进了急救系统,美国淹溺死亡率已从2000年的每1.45人/10万人降低到1.26人/10万人。欧洲复苏协会提出了淹溺生存链的概念,它包括五个关键的环节:预防、识别、提供漂浮物、脱离水面、现场急救。根据美国疾控中心(CDC)对7546例淹溺案例分析,其中致命性3372例,发生地点中自然环境(江河湖海)占70%;非致命性有4174例,泳池淹溺占75%。男性在非致命型淹溺和致命性淹溺中分别是女性的2倍和5倍。在浴室淹溺事故中,1岁以下的婴儿比例最高。农村有露天的水井时,会使幼儿淹溺的发生率增加7倍。饮酒、药物、突发疾病、虐待儿童都是淹溺可能发生的原因。一些人喜欢在潜泳之前为了增加水下时间而进行过度换气,这样导致二氧化碳分压下降,使下丘脑的负反馈呼吸调节功能麻痹,而动脉血氧分压并不会因此而提高。当这些人继续在水中潜泳时,会因缺氧而失去知觉。[推荐意见3]:有关部门应根据水源地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淹溺预防措施,包括安置醒目的安全标识或警告牌,救生员要经过专业培训。应对所有人群进行淹溺预防的宣传教育。过饱、空腹、酒后、药后、身体不适者避免下水或进行水上活动。儿童、老年人、伤残人士避免单独接近水源。游泳前应做好热身、适应水温,减少抽筋和心脏病发作的机会。远离激流,避免在自然环境下使用充气式游泳圈。不建议公众使用过度换气的方法进行水下闭气前的准备。如有可能,应从儿童期尽早开始进行游泳训练。在人群中普及心肺复苏术可大大提高淹溺抢救成功率。淹溺时,第一目击者在早期营救和复苏中发挥关键作用。但第一目击者也常常在尝试营救中受伤或死亡,特别是冲浪、急流以及水塘、海边等自然水域。非专业救生人员尽量不要实施下水营救。告诉淹溺者尝试抓住从岸边递过去的救援物(如木棍或衣服)。如果淹溺者离岸较远,可抛掷绳索或供漂浮的物品。如果不得不下水营救,应借助于专用的浮力救援设备或船接近淹溺者。两人一同下水施救比单人施救更安全。由于人手的握力有限,多人手拉手下水救援常因脱手导致施救者溺毙的发生。切勿跳水时将头扎进水里去救人,因为这样一来施救者可能失去与淹溺者保持视觉接触,并且有可能增加脊柱损伤的风险。[推荐意见4]:当发生淹溺事件,第一目击者应立刻启动现场救援程序。首先应呼叫周围群众的援助,有条件应尽快通知附近的专业水上救生人员或110消防人员。同时应尽快拨打120急救电话。第一目击者在专业救援到来之前,可向遇溺者投递竹竿、衣物、绳索、漂浮物等。不推荐非专业救生人员下水救援;不推荐多人手拉手下水救援,不推荐跳水时将头扎进水中。在拨打急救电话时应注意言简意赅,特别要讲清楚具体地点。先说区县、再说街道及门牌号码,最好约定明显城市或野外标志物等候,一旦急救车到来可迅速引领医疗人员到现场。不要主动挂掉电话,并保持呼叫电话不被占线。呼叫者应服从于调度人员的询问程序,如有可能,可在调度指导下对患者进行生命体征的判断,如发现患者无意识无呼吸或仅有濒死呼吸,可在120调度指导下进行徒手心肺复苏。此时,120调度人员应指导第一目击者清理患者口腔异物,开放气道,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按压。淹溺患者出现心搏骤停不推荐单纯的胸外按压指导。专业救生人员在进行水中救援时通常会先评估淹溺者存活的可能性。根据临床研究,如果淹没时间少于10min,那么淹溺者预后良好的可能性非常高,而如果淹没时间超过25min那么预后极差。年龄、急救系统响应时间、淡水或海水、水温、目击状况对于淹溺者的存活判断并不可靠,但都是影响预后的因素。冰水中发生淹没可能会提高存活时间窗,因而需要延长搜救时间,。长时间淹没于冰水或温水被成功复苏且神经功能完全恢复的案例偶有报道,可能和低温对神经细胞的保护有关。证据表明,淹溺者发生颈椎损伤的几率非常低(0.009%)。不必要的颈椎固定可能影响气道开放,且可产生并发症延误呼吸复苏。[推荐意见5]:现场营救应尽一切可能。一旦将患者救出,除非有明显的不可逆死亡证据(尸僵、腐烂、断头、尸斑等),均应立即复苏,并在能够保持按压质量的前提下尽量转送到急诊室进一步治疗。[推荐意见6]:除非是浅水跳水、使用水滑道、滑水运动、风筝冲浪、赛舟等高风险情况,否则无需实施脊柱防范措施。不建议救生员在水中常规固定颈椎,应立即将淹溺者移离水中,特别是在淹溺者无脉搏、无呼吸时。[推荐意见7]:一旦将患者救上岸,应在不影响心肺复苏的前提下,尽可能去除湿衣服,擦干身体,防止患者出现体温过低(低于32℃)。冲浪救生员在深水区发现无反应的淹溺者时,可实施水中通气,部分淹溺者对这一措施有反应。如果没有反应,救生员需根据具体情况(如海面情况,到岸边距离,是否有救援船或直升机等)决定尽快将淹溺者带往岸边还是继续在原地实施水中通气直到救援船或直升机到达接管复苏。有研究表明第二种措施对于淹溺者的存活率更高。[推荐意见8]:对于呼吸停止者,尽早开始人工呼吸可增加复苏成功率。专业救生人员可在漂浮救援设施的支持下实施水中通气。不建议非专业救生人员在水中为淹溺者进行人工呼吸。由于淹溺患者的核心病理是缺氧,尽早开放气道和人工呼吸优先于胸外按压。大多数淹溺患者吸入的水分并不多,而且很快会进入到血液循环,没有必要清除气道中的水。有些患者由于发生了喉痉挛或呼吸暂停(breathholding),气道内并没有吸入水分。用吸引以外的任何去除气道内水分的方法(如海姆立克氏手法)是没有必要的,并可能存在潜在危险,如胃内容物返流造成气道异物窒息。[推荐意见9]:基础生命支持应遵循顺序,即开放气道、人工通气、胸外按压、早期除颤。上岸后立即清理患者口鼻的泥沙和水草,用常规手法开放气道。不应为患者实施各种方法的控水措施,包括倒置躯体或海姆立克氏手法(Heimlichmaneuver)。开放气道后应尽快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按压。[推荐意见10]:应将患者置于平卧位,头高足低位会降低脑血流灌注,头低足高位则会导致颅内压增高。如患者存在自主有效呼吸,应置于稳定的侧卧位(恢复体位),口部朝下,以免发生气道窒息。淹没后数分钟之内被营救离水的淹溺者很可能出现濒死样呼吸,这时不要将其与正常呼吸相混淆。有临床循证研究证明,将最初的2次人工呼吸增加到5次人工呼吸,可以在第一时间为患者提供充足的氧合。欧洲复苏协会推荐首次给予5次人工呼吸,美国心脏协会和国际复苏指南仍为2次人工呼吸。由于证据的有限性,本共识未能区分两者临床效果的优劣,但认为应对生命体征的判断进行简化以使复苏尽快实施。[推荐意见11]:淹溺患者上岸后应首先开放气道,口鼻内的泥沙水草要及时清理。用5~10s观察胸腹部是否有呼吸起伏,如没有呼吸或仅有濒死呼吸应尽快给予2~5次人工通气,每次吹气1s,确保能看到胸廓有效的起伏运动。有时由于肺的顺应性降低以及高的气道阻力,通常需要更长的时间通气。但通气压力越高则可能会造成胃的膨胀,增加返流,并降低心输出量,建议训练有素者可实施环状软骨压迫(cricoidpressure)以降低胃胀气并增强通气效力,不推荐未接受培训的人员常规使用此方法。在人工通气时,患者口鼻可涌出大量泡沫状物质,此时无需浪费时间去擦抹,应抓紧时间进行复苏。如果淹溺者对初次通气无反应,接下来应置其于硬平面上开始胸外按压,在水中按压通常由于深度不够而无效。按压与通气比遵循30∶2。由于大多数淹溺者是在持续缺氧后导致心脏骤停的,因此实施单纯胸外按压的CPR(只按压不通气)并不能达到复苏目的,应予以避免。如果现场施救人员充足,尽量避免由水中施救人员进行复苏,因为他们很可能已经非常疲劳,让他们再做心肺复苏则质量会大打折扣。淹溺患者接受胸外按压或人工呼吸时,可能出现呕吐。在澳大利亚一项长达10年的研究中,65%接受单纯人工通气、86%接受胸外按压和人工通气的患者都出现了呕吐。[推荐意见12]:不建议在水中实施胸外按压,不建议实施不做通气的单纯胸外按压。注意提高胸外按压的质量,如有可能,尽量让体力充沛的人员实施胸外按压。2015年国际复苏指南推荐成人按压深度5~6cm,但需警惕目前没有中国人合理按压深度的可信数据,在初始按压时要根据胸骨弹性调节到胸壁可完全回弹的最大可接受深度,避免肋骨骨折。如果患者出现呕吐应立即将其翻转至一侧,用手指、吸引器等清除呕吐物防止窒息。怀疑脊椎损伤者应整体翻转。[推荐意见13]:根据2015国际复苏指南建议,在一些特殊转运情况下的转运过程中,如海滩、山地、绞车悬吊等,推荐使用自动体外按压设备进行移动中的复苏。半自动体外除颤器(automatedexternaldefibrillatorAED)是否常规地配备在水上活动的场所一直存在争论。少量的研究显示淹溺患者上岸后心搏骤停的心律大多数是心室静止(asystole)。但是一旦出现可电击心律,AED仍然可以迅速逆转病情。故2015年国际复苏指南、美国心脏协会指南及欧洲复苏指南仍然建议尽快使用AED。[推荐意见14]:在CP
本文标题:淹溺专家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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