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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徒结对考核细则一、对青年教师教师(徒弟)考核:1.材料上交(10分)。在每学期末要上交如下材料:师徒结对记录、一篇教学心得或论文、师徒结对活动小结。2.计划制定(10分)。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出详细的业务提高计划。3.听课节数(10分)。每学期至少要听课20节(听导师随堂课或讲座不少于5次)。少1节扣1分。4.教科研成绩(10分)。要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参加学校及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种评比,校级评比获奖记3分、县级评比获奖记6分、市级获奖记10分。5.教学心得或论文(10分)。在每学期结束时上交一篇教学心得或教学论文3分;有获奖5分。6.教学成绩(30分)。根据教务处对教师在期中、期末教学成绩“绩效考核”的排名,第一名30分、第二名20分、第三名10分、第四名及下名次0分。7.工作小结(10分)。在每学期结束时要对一个学期来师徒结对活动工作进行总结。二、对指导师(师傅)考核:1.材料上交(10分)。在每学期末要上交如下材料:师徒结对记录、师徒结对活动小结。2.计划(10分)。在开学初要制定出详细的培养青年教师的计划。3.听课节数(10分)。每听徒弟的随堂课不少于5节,少1节扣2分。4.上课指导(10分)。每学期指导徒弟上汇报课至少一节,并进行指导。5.论文写作指导(10分)。每学期为徒弟推荐教育理论、教学信息阅读资料,并指导徒弟撰写一篇教学论文。徒弟有写,并符合论文格式2分;获奖5分。6.徒弟成绩(40分)。把徒弟考核总成绩×40%记师傅的这项成绩。7.工作小结(10分)。在每学期结束时要对一个学期来师徒结对活动工作进行总结。三、考核结果的使用:师徒结对工作纳入学校的年度对教师考核之中,并和教师的评优评先、职称评审及工作变动挂钩。
本文标题:师徒结对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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