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 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课件
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2014.09规范修订说明是对GB50116-98的修订;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13年9月6日联合发布;自2014年5月1日起,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审核实施本版本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能在发生火灾后第一时间识别火灾,并迅速将火灾报警信号发送到消防控制室,使人员及早知晓火情,引导人员尽快逃生,同时,联动控制与之相联接的灭火救援设施,及时调动各类消防设施发挥应有的作用,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建筑物或场所的火灾灾害。制定规范的目的合理设计和使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使其在火灾发生初期,实现“及早发现,引导疏散,有效控制”的作用。规范的组成规范分为12个部分: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消防联动控制设计、火灾探测器的选择、系统设备的设置、住宅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系统供电、布线、典型场所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规范的主要变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老定义由火灾报警触发器件、火灾报警装置、火灾警报装置、以及具有其他辅助功能的装置组成的火灾报警系统。火灾触发器件火灾触发器件的定义通过探测周围使用环境中与火灾相关的物理或化学现象的变化,向火灾报警控制器传送火灾报警信号的器件,包括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水流指示器等。火灾警报装置火灾警报装置的定义与火灾报警控制器分开设置,火灾情况下能够发出声和/或光火灾警报信号的装置。又称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常见的设备有声光报警器、警铃。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定义作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控制中心,能够接收并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和故障信号,同时完成相应的显示和控制功能的设备。规范的主要变化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新定义探测火灾早期特征、发出火灾报警信号,为人员疏散、防止火灾蔓延和启动自动灭火设备提供控制与指示的消防系统,是火灾探测报警系统和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简称。人员疏散、防止火灾蔓延和启动灭火设备人员疏散:声/光报警、消防广播、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防止火灾蔓延:防火门、防火卷帘、防排烟设施、电控防火阀;启动灭火设备:各类扑灭火灾的自动灭火设施。规范的主要变化2明确系统的适用范围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构筑物中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建筑物建筑物的定义建筑物通称建筑,一般是指供人居住、工作、学习、生产、经营、娱乐、储藏物品以及进行其他社会活动的工程建筑。包括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等。构筑物构筑物的定义构筑物就是不具备、不包含或不提供人类居住功能的人工建造物,比如水塔、水池、部分工业生产装置等。规范的主要变化3系统构成要求的改变1)改变了传统的系统构成模式要求,系统可以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采用对等网络和集中区域的系统构成模式。2)系统各功能区、子系统,相对独立构成,并集中显示。规范的主要变化4系统形式选择和设计要求的改变1)区域报警系统、集中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定义的改变。2)区域报警系统、集中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系统形式选择和设计要求的改变。规范的主要变化5补充了消防控制室的设计要求1)强化了消防控制室的设置要求。2)增加了消防控制室文件资料的要求。3)增加了消防控制室的显示、控制、信息记录和传输的要求。规范的主要变化6补充、调整或细化了消防联动控制要求依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消防系统的现行国家标准,结合系统工作原理和灭火性能要求,修订原标准的第5.3、5.4和6.3条文,调整或细化了各建筑自动消防系统的控制时序和联动控制逻辑。规范的主要变化7调整了火灾警报和消防广播的设计要求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置火灾警报装置。2)集中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应设置消防应急广播系统。3)确认火灾后,应对全楼进行火灾警报、播放消防应急广播。规范的主要变化8补充、调整了火灾探测器的设置要求1)补充了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及图像型火灾探测器等火灾探测器的选型和设置要求。2)调整了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的选型和设置要求。3)增加了格栅吊顶场所火灾探测器的设置要求。规范的主要变化9增加了住宅建筑火灾报警系统的设计要求1)系统分类和选择的规定。2)系统组件设计和设置的规定。规范的主要变化10增加了电气火灾监控和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的设计要求1)系统组成的规定。2)系统组件设计和设置的规定。规范的主要变化11增加了部分典型场所报警系统设计要求增加了道路隧道、油罐区、电缆隧道和高度大于12m的空间场所几个点型场所火灾探测器设置的技术参数及系统设计的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组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由火灾探测报警、消防联动控制、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和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等部分或全部组成。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和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又被称为火灾预警探测报警。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火灾探测报警系统是实现火灾早期探测并发出火灾报警信号的系统,一般由火灾触发器件(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部分监视模块)、声和/或光警报器、火灾报警控制器等组成。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接收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灾报警信号,按预设逻辑完成各项消防控制的控制系统。由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电气控制装置、消防联动模块、消火栓按钮、消防应急广播设备、消防电话等部分或全部设备和组件组成。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独立子系统,属于火灾预警探测系统,由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可燃气体探测器、火灾声光警报器和控制组件组成。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独立子系统,属于火灾预警探测系统,由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组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形式(分类)1)区域报警系统;2)集中报警系统;3)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区域报警系统的组成1)应由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声光警报器及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等组成,这是火灾报警系统的最小组成要求;2)可以根据需要增加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和指示楼层的火灾显示盘;3)未设置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时,应设置火灾报警传输设备。区域报警系统组成示意图区域报警系统适用及选择要求适用于仅需要报警,不需要联动自动消防设备的保护对象。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设置在有人值班的场所。“不需要联动自动消防设备”的说明“联动自动消防设备”的概念是指采取逻辑编程的方式通过总线控制模块实现对受控自动消防设备的控制。不需要联动自动消防设备并不是表示不能接入受控设备,一般的区域报警系统中可以利用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直接控制输出触点,来实现对火灾声光警报器及其他不需要采取逻辑编程方式控制的受控设备进行控制。集中报警系统的组成1)应由火灾探测器、手报警按钮、火灾声光警报器、消防应急广播、消防专用电话、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等组成;2)可选用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组合或选用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集中系统组成示意图集中系统的适用及选择要求适用于不仅需要报警,同时需要联动自动消防设备,且只设置一台具有集中控制功能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的保护对象。应设置一个消防控制室。关于集中系统控制器设置的说明1)集中报警系统中可以有二台及以上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但是只能设置或必须指定其中的一台控制器,具有集中报警功能和集中控制功能,其余控制器只作为附属设备。2)对于水泵、风机等消防设施的专线手动控制必须由起集中控制作用的控制器实现;对于水泵、风机、电动排烟阀、挡烟垂壁等自动消防设施的总线联动控制,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其他相应的控制器实现。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的组成1)设置了两个及以上消防控制室;2)设置了两个及以上集中报警系统。控制中心系统的组成示意图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控制室传至城市消防远程监控中心或消防物联网管理中心控制中心报警系统构成组成图示1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报警控制器起集中控制功能的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报警控制器集中报警系统火灾报警控制器起集中控制功能的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报警控制器集中报警系统控制中心系统的组成示意图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传至城市消防远程监控中心或消防物联网管理中心控制中心报警系统构成组成图示2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报警控制器起集中控制功能的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报警控制器主消防控制室火灾报警控制器起集中控制功能的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报警控制器分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控制中心报警系统消防控制室的设计要求1)设置两个及以上消防控制室时,应确定一个主消防控制室;2)主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所有火灾报警信号和联动控制状态信号,并应能控制重要的消防设备;3)各分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设备之间可互相传输、显示状态信息,但不应互相控制;4)系统共用的水泵,宜由最高级别的消防控制室统一控制;建筑群可由就近的分消防控制室控制,主消防控制室通过跨区联动的方式控制;5)防排烟风机等消防设备,可根据建筑消防控制室的管控范围划分情况,由相应的消防控制室控制。控制中心报警系统消防控制室的设计要求火灾报警系统的联网构成模式1集中和控制中心系统可以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采用对等网络、集中区域或对等网与集中区域组合等系统构成模式组成。2各功能区、子系统,按功能相对独立构成。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电气控制装置电动阀电动开窗器电磁阀气体灭火控制器消防电动控制装置气体灭火控制器防火卷帘控制器防火卷帘设备防火门监控器防火门设备消防设备电源监控器消防设备电源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控制器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灯具、分配电装置消防水泵控制器消防给水设备防排烟控制器防烟排烟设备消防应急广播控制器消防应急广播设备火灾报警系统的联网构成模式报警系统的功能显示3各功能区、子系统,应集中显示。系统产品一般选择要求1系统产品准入制度要求系统设备应选择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和有关市场准入制度的产品。2系统兼容性要求系统各类设备间的接口和通讯协议兼容性应满足GB22134-200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组件兼容性要求》等国家有关标准要求。总线隔离器的设置要求及树形设置结构每只总线隔离器保护设备总数不应超过32个;总线穿越防火分区时,应在穿越处设总线隔离器。树形结构总线短路隔离器接线示意图。环形结构总线短路隔离器接线示意图总线隔离器的环形设置结构设备容量负荷要求1任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所连接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设备总数和地址总数均不应超过3200,每一总线回路连结设备的总数不宜超过200,且应留有不少于额定容量10%的余量。2任一台消防联动控制器地址总数或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所控制的各类模块总数不应超过1600,每一联动总线回路连结设备的总数不宜超过100,且应留有不少于额定容量10%的余量。控制器控制范围的设定高度超过100米的建筑,除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控制器外,每台控制器直接控制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设备不应跨越避难层。消防控制室设计要求具有消防联动功能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中,应设置消防控制室。控制室实时监视并显示建筑消防设施、设备的运行状态;控制室按设计的控制逻辑、时序控制自动消防设备的启动与停止,并接收及显示自动消防设备的运行反馈信息;控制室严禁通过与消防无关的电气线路和管路正面操作距离、检修距离、值班员工作面与消防联动有关的信号三种消防联动信号报警和联动的关系1、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实时监视、显示并记录自动消防设施的运行状态;2、自喷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等由各自系统设备联锁启动,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接收并显示其动作反馈信号;3、消防联动控制系统采用消防联动和手动控制方式对自动消防系统采用冗余控制。联动控制的兼容性要求各受控设备接口的特性参数应与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的联动信号相匹配。消防设备的启动要求水泵控制柜、风机控制柜等消防电气控制装置不应采用变频启动方式;启动电流较大的消防设备宜分时启动。联动触发信号的选择需要报警系统联动的设备,其联动触发信号应采用两个独立的报警触发装置报警信号的“与”逻辑组合;自喷灭火系统等
本文标题: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课件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646868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