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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方案为做好全县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按照《X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X年度市县两级食品抽检计划的通知》(X食药监综函〔X〕12号)和市局《关于报送X年县级食品抽检计划的通知》(X食药监综协函〔X〕1号)要求,结合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特制定我县X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方案。一、工作任务根据省市局计划安排,X年全县共安排县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20批次,快速检测200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110批次。二、抽检范围、环节和品种监督抽检抽样工作涵盖全县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食用农产品销售、餐饮服务业自制食品等环节,共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肉制品、水产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8大类食品。生产环节采样重点为食品加工小作坊;流通环节采样应涵盖农贸市场、食品供货商、商场、超市、小食杂店等不同业态;餐饮环节采样重点为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以及集体用餐单位、旅游餐饮服务单位(含渔家乐)等。三、抽检时间安排应全年均衡完成抽检任务,原则上每季度任务完成量不少于全年任务的1/4。季节性生产销售的食品或存在季节性质量安全风险的食品在相应季节增加采样量。节令性食品应在节前开展抽检工作。四、发布抽检结果要及时发布抽检结果。提出复检的,在公布下一批抽检结果时一并公布复检结果,确保抽检结果100%公布,发布格式按照《X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标准执行。五、组织开展核查处理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由执法大队具体实施,各食品业务科室配合。执法大队要建立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编号销号制度,建立台账,收到监督抽检不合格报告后,立即进行编号登记,分别进行核查处置。要及时将核查处置信息录入国家总局、省局抽检系统并公布处置结果信息。六、工作要求(一)夯实抽检工作基础,确保任务完成。一是加大抽检信息系统应用力度。目前,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和食品安全考核,均以系统数据为准,要及时将抽检计划方案、检测信息、核查处置、信息公示录入国家、省局抽检系统。二是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促进抽检工作又好又快开展。要统筹实施好各级抽检工作,严格按照X省食品安全县创建最新标准要求,确保年度县级食用农产品抽检数量达到2批次/千人。三是加大承检机构管理力度。要根据抽样工作进度加强对承检机构的督导检查,对不能满足抽检任务的机构采取暂停、取消资格和末位淘汰等措施提升检验检测质量。(二)坚持问题导向,提高问题发现率。问题发现率偏低是我县抽检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业务科室要结合日常监管工作,收集风险较高的区域、场所和品种信息,切实提高抽检靶向性。在抽检区域上,加大城乡结合部及农村抽检比例;在抽检场所上,加大小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抽检比例;在抽检品种上,加大食用农产品、“三小”食品和散装食品抽检比例。确保全年县级监督抽检问题发现率达到3%以上。(三)加大核查处置力度,确保处置及时有效。核查处置是抽检监测工作的重中之重,执法大队要参照市局模式,健全完善核查处置工作体制机制,核查处置工作要认真按照《X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工作规范的通知》要求进行,及时将核查处置信息录入国家总局、省局抽检系统,并公布处置结果信息。
本文标题: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方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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