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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培训教材船舶管理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航海系SOLAS第三章国际海事公约第三章国际海事公约第一节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第二节国际载重线公约第三节国际吨位丈量公约第四节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第五节港口国监督程序第六节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第七节国际卫生条例第八节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第九节国际航行船舶要求随船携带的证书和其他文件目录IMO4个支柱性的公约背景--1912年泰坦尼克号事件captainSmithTITANIC资料(1)•泰坦尼号建造成本:6225万人民币•泰坦尼号保险额度:4150万人民币•今日建造泰坦尼克所需成本:33亿2000万人民币•泰坦尼克创建概念创始人:布鲁斯•伊士曼•目睹泰坦尼克启航的人数:100,000人•船员数:892名•头等舱平均票价:3569RMB•一张头等舱票于今日价值:58,000RMBSOLAS公约产生背景TITANIC资料(2)•撞上冰山沉没的日期:1912年4月14日•发现到撞上冰山时隔:37秒•冰山露出水面的高度:18米•水温:零下2度•从撞上冰山到沉没时隔:2小时40分钟•幸存乘客人数:492人•幸存船员人数:214人•泰坦尼克沉入海底的深度:3798米•沉船发现的时间:1985年9月1日•泰坦尼克上找到的物品:6,000件SOLAS公约产生背景海难发生后,1914年1月20日签订了第一个《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公约》)公约的主要内容涉及船舶构造、分舱、救生和消防设备、无线电通信、航行规则和安全证书等。经过1929、1948、1960年3次修订后,1974年10月,第五次国际海上人命安全会议在伦敦召开,会议最终通过了《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并与1980年5月25日正式生效。默认程序:修正案应在海上安全委员会扩大会议上,经到会并投票的缔约国政府的2/3多数通过,但在表决时至少应有1/3的缔约国政府或商船合计吨位不少于世界商船总吨位50%的缔约国政府出席。SOLAS公约产生背景考虑到人员进入船上封闭舱室工作会面临着严重的威胁,国际海事组织(IMO)引入了SOLAS第三章的第19条新规定,将于2015年1月1日生效,船员将必须参加船上每2个月举行一次的封闭舱室进入和救助的演习。IMO同时也最终确定了关于船上必须配备便携式气体测试仪的强制性规定。该规定得到采纳并将作为SOLAS第11章1/7条款于2016年7月1日生效。这些便携式测试仪并不是人员安全保护装备的一部分,而是作为船舶设备的一部分。配备的目的是为了从外面对封闭舱室进行测试以确保人员可以安全进入。规定要求这类测试仪的使用范围至少包括下列气体:氧气、可燃气体、一氧化碳和硫化氢等。SOLAS74结构一、公约正文二、1988年议定书三、公约附则——第Ⅰ章总则;——第Ⅱ章构造;——第Ⅲ章救生设备与装置;——第Ⅳ章无线电通信;——第Ⅴ章航行安全;——第Ⅵ章货物运输;——第Ⅶ章危险货物的装运;——第Ⅷ章核能船舶;——第Ⅸ章船舶安全营运管理;——第Ⅹ章高速船的安全措施;——第Ⅺ-Ⅰ章加强海上安全的特别措施——第Ⅺ-Ⅱ章加强海上保安的特别措施——第Ⅻ章散货船的附加安全措施——第ⅩⅢ章符合性验证;——第ⅩⅣ章极地水域营运船舶的安全措施注意:公约附则包括那些内容?《SOLAS74公约》议定书1978年议定书该议定书在检验发证、操舵装置、雷达、惰性气体装置和证书格式等几方面对公约提出了补充要求1988年议定书实现建立了一个检验与发证协调系统(HSSC)使各种检验能够同时进行,且各公约的证书有效期除客船的安全证书为12个月,其他统一协调为5年SOLAS74结构四、附属于公约的单项规则:--国际消防安全系统规则(FSS规则)--救生设备规则(LSA规则)--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规则)--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规则(IMSBC规则)--货物积载和系固安全操作规则(CSS规则)--船舶装运木材甲板货安全操作规则(CTDC规则)--国际散装谷物安全装运规则(IBGC规则)--散装船安全装卸操作规则(BLU规则)--国际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IBC规则)--国际散装运输液化气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IGC规则)--国际高速船安全规则(HSC规则)--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ISM规则)--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ISPS规则)--完整稳性规则(IS规则)第I章总则本公约仅适用于500总吨以上从事国际航行的机动船舶。除外:——军用舰艇和运兵船——非机动船——制造简陋的木船——非营业性的游艇——渔船---500总吨以下的货船杜鲁门号1.适用范围1.适用范围第I章总则1)船舶检验船级检验、法定检验和公证检验。(1)初次检验:在客、货船舶投入营运前进行(2)定期检验:A.客船每12个月进行一次。B.货船救生、消防、导航设备每24个月进行一次(货船设备安全证书和货船无线电安全证书)C.货船无线电设备每12个月进行一次D.货船船体、机器与设备的检验间隔由主管机关决定,但不得超过5年。船底外部检验:5年内至少2次,2次的间隔期不得超过36个月;(船体外部检查货船构造安全证书特有的检查)2.船舶检验与证书2.船舶检验与证书第I章总则(3)期间检验:A.在其货船设备安全证书每周年到期前或后3个月内进行B.在其货船构造安全证书有效期内至少进行一次,(4)附加检验:必要时进行,如客、货船舶发生重要修理或更新时2.船舶检验与证书2)船舶安全证书及其有效期(1)客船安全证书,有效期限不超过12个月;(2)货船构造安全证书,有效期限不超过5年;(3)货船设备安全证书,有效期限不超过5年;(4)货船无线电安全证书,有效期限不超过5年(5)免除证书的有效期不得超过与该证书相关的证书的有效期。(6)对于核能客船安全证书和核能货船安全证书,它们的有效期均为12个月。对于符合要求的货船可发给《货船安全证书》,取代货船构造安全证书,货船设备安全证书,货船无线电安全证书。第I章总则2.船舶检验与证书(7)除客船安全证书外,如果所发证书的有效期限少于5年,在进行相应检验的情况下,主管机关可延长证书的有效期至其最长期限。(8)如果证书期满时船舶不在应进行检验的港口,在正当合理的情况下,主管机关可延长该证书的有效期,但此项展期仅以能使船舶完成其驶抵上述港口航次。展期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船舶抵达后必须换妥新证书方可驶离。换新检验完成后,新证书的有效期应以现有证书展期前的期满日起开始计算。发给短途航行船舶的证书未按规定展期的,主管机关可给予自该证书期满之日起至多1个月的宽限期。第I章总则2.船舶检验与证书(9)船舶安全证书在下列任一情况下终止有效:——船舶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规定的检查或检验;——证书未按本规则规定予以签署时;——船舶变更船旗国(若在两缔约国间变更船旗,允许现证书在3个月内有效至换取新证书)。第I章总则2.船舶检验与证书根据SOLAS公约,下列证书中可被《货船安全证书》代替的有那几种证书?Ⅰ货船救生设备证书Ⅱ货船构造安全证书Ⅲ货船设备安全证书Ⅳ货船起货设备安全证书Ⅴ货船无线电设备安全证书AⅡⅢⅤBⅠⅡⅢⅣⅤCⅠⅡⅣⅤDⅠⅡⅢⅤ答案:(A)第I章总则题目SOLAS公约规定,货船救生设备和其他设备应接受下列那几种检验?Ⅰ初次检验Ⅱ换新检验Ⅲ期间检验Ⅳ定期检验Ⅴ年度检验A.ⅠⅡⅣⅤB.ⅠⅡⅢⅣC.ⅠⅢⅣⅤD.ⅠⅡⅢⅤ答案:(A)题目第I章总则第Ⅱ章构造破损控制货船的分舱和破舱稳性控制应急拖带装置应急电源机器控制消防第Ⅱ章构造驾驶台对推进机器的控制控制单一性;驾驶台紧急停车;机旁操纵;故障报警。驾驶台与机器处所之间的通信至少两套独立通信设施,其中之一为车钟。1.驾驶台对机舱的控制第Ⅱ章构造驾驶台和机器处所之间的控制转换只应在机器处所或主机控制室进行,并应有防止控制转换时推力变化的装置.1.驾驶台对机舱的控制第Ⅱ章构造SOLAS74通过对:分舱、防撞舱壁、水密舱壁、水密门、双层底、舱底排水等的控制来保证船舶在破损情况下仍有一定的稳性和储备浮力,以达到保护海上人命安全的目的。2.水密舱壁与破损控制水密舱壁1)货船应设置防撞舱壁,该舱壁应水密延伸到干舷甲板,与首垂线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船长的5%或10m,取较小者,但经允许可不大于船长的8%。2)水密舱壁上的开口数量应减至最少,并且航行中要处于关闭状态。双层底结构(适用于92.2.1或以后建造的非液货船)(1)双层底的设置应尽可能自防撞舱壁延伸至尾尖舱舱壁。(2)双层底高度应使主管机关满意,其内底应延伸至船舷两侧,以保护船底至舭部弯曲部分。第Ⅱ章构造2.水密舱壁与破损控制第Ⅱ章构造破损控制图(DEMAGECONTROLPLAN)适用范围:1992.2.1以后建造的船舶显示位置:为了指导高级船员,在驾驶室内应有固定显示的或可随时使用的破损控制图。一般的安全须知:应包括船舶正常营运时为保持水密完整性所需的设备、条件和操作程序清单。特别的安全须知:应包括对船舶和船员的生存至关重要的各种事项(即关闭装置、货物系固和声响报警等)。客船破损控制图分舱和破舱稳性*水密分隔上的开口数尽可能少2.水密舱壁与破损控制第Ⅱ章构造应急拖带装置(EMERGENCYTOWINGBOOKLET)20000载重吨及以上的油船、化学品船、气体运输船应在其两端安装应急拖带装置。2002.7.1及以后建造的液货船:在主动力失效时迅速展开并与拖船相连,至少一台应急拖带装置应随时可用;有足够的强度。3.应急拖带装置第Ⅱ章构造操舵装置每艘船舶应配备主管机关满意的主操舵装置和辅助操舵装置。并能独立工作;主操舵装置的标准:应能在最深航海吃水和以最大营运航速前进时将舵自一舷35。转至另一舷35。,以及相同条件下在28s内将舵自一舷35。转至另一舷30。。辅助操舵装置的标准:应能在最深航海吃水和以最大营运航速的1/2或7kn航速前进时(取大者),在60s内将舵自一舷15。转至另一舷15。。驾驶室与舵机室之间应设有通信设施。3.操舵装置第Ⅱ章构造MSC93SOLASCHAPTERII-1修正案RegulationII-1/29做出了如下修改:针对船舶航行试验有关操舵装置的试验要求,船舶无法满足最深航海吃水的情况,对主辅操舵装置补充了三种可接受的试验条件。船舶在平浮状态下舵叶全部浸没在水下,以主机最大转速状态进行试航;若不能在舵叶全部浸没水下的状态试航,则应在试航状态下换算出在满载状态下的舵系统受力和扭矩;应通过试航状态下的数据可靠地预测和推算出船舶满载状态下的舵叶受力和扭矩的状况。生效时间:2016.1.13.操舵装置第Ⅱ章构造3.操舵装置第Ⅱ章构造3.操舵装置第Ⅱ章构造应急电源SOLAS74要求:每艘船舶均应设有一个独立的应急电源,在船舶处于正浮状态和横倾角不超过22.5。或纵倾不超过10。或在这些范围内的任何组合的倾角时能以全额定功率供电。在下列处所,客船应保证36h、货船应保证18h的应急供电:1)服务和居住处所的走廊、梯道出人口、乘人电梯;2)储藏消防员装备的处所;3)操舵装置处;4)航行灯、信号灯处;5)甚高频无线电话装置及其他GMDSS设备处。对救生艇筏的每一集合地点、登乘地点和舷外的应急供电时间,货船为3h,客船36h。可以是一台独立的发电机,也可以是一组蓄电池4.应急电源第Ⅱ章构造防火控制图(1)指导船上高级船员,标明:每层甲板的控制站A级与B级分隔的各区域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灭火设备各舱室和甲板出人通道的细节以及通风系统(包括风机、挡火闸位置)的细节等。船旗国官方文字及英(法)文书写并保持与当时实际情况一致(2)应有1套防火控制图或具有该图的小册子的复制品,永久性地置于甲板室外面有醒目标志的风雨密盒子里,以有助于岸上消防人员取用。5.防火控制图第Ⅱ章构造1)独立驱动的消防泵(FIREPUMP):(1)4000总吨及以上的客船至少3台;(2)4000总吨以下的客船和1000总吨以上的货船至少2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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