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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校外租住民房管理制度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管理中心的要求,本着向学生及其家庭高度负责的精神,为保持良好的教学、生活、管理秩序,学生原则上就近入学,但因确有客观原因(学校不是寄宿制)的,须由学校及学生家长与出租房屋房主签订书面安全协管协议。为了加强在校外租房学生的管理,确保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经学校及学生家长与出租房屋房主同意,特制订本制度如下:一、在外租房的学生须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向学校提出申请,并由家长与出租房屋房主签订安全协管协议。二、校外租房的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必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参与和“黄、赌、毒”有关的活动;不得从事有损学校声誉的任何形式的各类活动;不得男女生混居租房。如有以上情形,房主应监督管理或报告学校和公安机关,否则,出现安全问题由房主承担。三、在外租房的学生要如实和房东签订,《白泥小学学生校外租房责任书》,定期向学校报告学习、生活情况。凡未经学校同意,学生未签订《校外租房责任书》者,出现所有问题一律由本人承担,学校概不负责。四、在外租房学生应服从房主的管理,增强自我防范意识,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五、在校外租房的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纠纷、事故、人身财产安全等,均视为个人行为,如有违法乱纪行为及发生伤害及被伤害等事件,均由公安机关处理,责任自负。六、学生在校外居住地点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时,需在一周内将新的居住地、新的联系方式告知学校,以调整相关登记记录。七、房主应协助学校和家长管理学生,学生在房主住房内大吵大闹、大喊大叫或聚集饮酒、赌博、过生日等,房主应监督管理或报告学校和公安机关,否则,出现安全问题有房主承担。八、社会上不三不四的小混混进入校外学生住处或在住房内收取保护费,房主应及时阻止或报告学校和公安机关。否则,出现安全问题有房主承担。九、学校定期组织人员巡查校外租住民房学生的情况,一般每周一次,并做好巡查登记。十、本制度从2012年9月起实行。
本文标题:学生校外租住民房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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