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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副会长郑志斌律师困境钢企如何债务重组困境钢企如何债务重组商场如战场。在市场规律的支配下,企业日夜在进行着你死我活的竞争。有的企业在竞争中壮大,鼎盛。但是潮起潮落乃寻常之事。许多企业,甚至不乏资产亿万的上市公司或资产超百亿的集团公司,会因为所处行业的市场波动,或者一次突发事件而深陷困境。前言困境钢企如何债务重组然而,陷入困境并不意味着企业必然灭亡。困境只是企业现实的一种状态,面临着一定的危机。危机是指既有危险又有机会的时刻,是企业发展的转折点、分叉路,是考验企业决策者化解风险摆脱困境能力的关键时刻。如何针对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正确的困境策略显得尤为重要,在正确困境策略的指引下,企业就可能会摆脱危机,焕发新生。前言困境钢企如何债务重组一般而言,企业摆脱困境的法律策略主要有两种:重组和重整。重组主要是依靠困境企业自身与债权人、投资方进行谈判,对企业完成改组。重整则是依靠司法介入,在破产法的保护下,对资产、负债和经营等进行有序整理。前言困境钢企如何债务重组除了重组和重整,近些年来又兴起了一种名为预重整的困境策略。它既有重组灵活的优点,又与重整程序相衔接,兼采两者的优点。困境企业犹如病人,治疗手段因人而异。每个困境企业的具体情况都千差万别,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公式引导企业应当固定选择何种困境策略。前言困境钢企如何债务重组以我国当前陷入危机的光伏企业为例,同样都陷入危机,然而企业选择的脱困路径则大不相同。江西赛维,政府出手相助重组;无锡尚德,司法重整;上海超日,则试图自我追求重组。此外,山西最大的煤炭民营企业联盛集团的重整,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众说纷纭。这些企业选择的治疗手段是否合适,需要最终的疗效予以验证。但是,我们相信,只要针对企业自身情况进行具体分析,熟练运用重组、重整、预重整的相关知识和具体措施,每个企业都能够找到最适合的最佳的困境策略。前言困境钢企如何债务重组2015年下半年,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双重整案顺利成功完结。中国二重双重整案件是一起企业地位重要、负债数额巨大、社会影响广泛的央属企业案件,通过法院和管理人等多方面的努力,重整圆满成功,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打造了司法重整的“二重模式”,对于今后困境企业的重组有良好的借鉴和指导作用。前言一、二重的困境二、二重脱困的艰难抉择三、二重债务重组的主要程序四、二重债务重组的主要特点五、二重债务重组模式的推广一、二重的困境一、二重的困境自2011年起,受宏观经济形势、重型装备制造业行业周期以及自身管理问题等多重因素影响,二重多年连续亏损,失去造血能力,生产经营以及员工工资、社保基本靠向银行举债和国机集团提供的资金支持予以勉强维持,且逐渐无法偿还到期负债。截至2015年9月,二重集团、二重重装总负债超过200亿,严重资不抵债。面临巨额的负债,二重不仅面临着沉重的债务负担,同时每月也会产生巨大的财务费用,导致可用流动资金不断流失,债务危机加剧。在自己巨额负债的现状下,很难通过自身经营改变现状。(一)资产负债体量大一、二重的困境二重发行了中期票据及“08二重债”,因为缺乏流动资金,债券面临违约的风险,当期利息也难以支付。如果进入重整程序,债券宣布提前到期,在重整程序中偿付也面临巨大压力。为保证不发生实质违约,同时不影响后续程序的进程,需要妥善处理债券危机。(二)企业债和中票的兑付危机一、二重的困境因为债务危机的出现,二重的生产和销售也同时陷入困境,业绩严重下降,主营业务收入不足以生成足够的现金,影响企业的偿付能力。重型机械产品价格随市场周期波动较大,在整体市场状况不良的情况下,整个二重的产品价格大幅下降,而成本仍居高不下,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二重在勉强维持经营的过程中实际上入不敷出。(三)缺乏流动资金,丧失持续经营能力一、二重的困境二重集团共有7000余名职工,在德阳市为数一数二的大企业,如果一旦企业困境不能解决,众多职工面临失业风险,则可能会危害地方的稳定。在企业面临困境的情况下,如何妥善安置职工,如何保证地方稳定,也是二重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四)职工众多,维稳压力大二、二重脱困的艰难抉择二、二重脱困的艰难抉择重整,是在企业无力偿债但又有复苏希望的情况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保护企业继续营业,实现债务调整和企业整理,使之摆脱困境,走向复兴的再建型债务清理制度。正式的重整程序,是一种司法程序,管理人或者债务人在法院的监督下制定重整计划,按照重整计划帮助其摆脱困境。为了区别于新兴的预重整,这里将重整称为传统重整,传统重整是严格按照破产法律所规定的司法程序进行的重整。(一)司法重整二、二重脱困的艰难抉择(一)司法重整重整可解决问题(1)在重整期间法律给予企业喘息空间,免受外界侵扰;(2)重整可以降低财务费用,改善经营条件;(3)有效解决“钳制”问题,重整计划更易获得通过;(4)有司法强制力保障,处理困境问题更加彻底;(5)重整有利于获得外部融资。二、二重脱困的艰难抉择重整是以司法程序为依托,虽然这是独一无二的优势,但是也有可能带来一定的副作用。由于重整制度规定在破产法中,社会各界不太了解,只知道重整是一种破产程序,容易被误解为破产清算,对企业经营和社会秩序产生一定的冲击;而且,一旦启动重整,“开弓没有回头箭”。如果重整失败的话,法院将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裁定企业破产,转入清算程序。(一)司法重整二、二重脱困的艰难抉择所谓庭外重组,就是在困境企业与债权人之间,通过重组协议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予以重新安排,这项安排可能包括债权人同意延期清偿债务、减免债务数额,有时候还包括业务的置换和变更、企业资产的出售等等。由于重组协议只约束企业与债权人等各方,不进入司法程序,因此也被称为庭外重组。对于大多数危机企业来说,庭外重组是解决危机最常用的方法。虽然庭外重组一般只涉及危机企业、债权人和股东等,不进入司法程序,但是欲想达成庭外重组也需要一系列的要件:(二)法庭外重组二、二重脱困的艰难抉择庭外重组所需要件(二)法庭外重组(1)重组内容是基于一份书面的重组协议;(2)危机企业向债权人完全披露其现有的财务状况;(3)危机企业有责任向债权人等确保其提出的重组协议具有可行性;(4)债权人全部同意该重组协议。二、二重脱困的艰难抉择(二)法庭外重组自身优点程序简便,费用不高灵活性强,限制较少保密性强,公众压力小庭外重组作为困境企业最常选择的法律策略,有其自身的优点:二、二重脱困的艰难抉择(二)法庭外重组重组协议通过难度较大;可能会出现“钉子户”债权人在重组期间仍然面临巨大的偿债压力在重组期间仍然面临资产被执行的风险重组达成后仍有可能被提起非自愿破产重组也有不能克服的障碍,并非任何困境企业在任何条件下都适用重组二、二重脱困的艰难抉择所谓预重整,指部分或全部当事人之间在正式向法院申请重整救济之前已经就重整事项进行谈判并达成重整计划,然后在已经达成谈判的条件下向法院正式申请重整,通过司法权确认重整计划的效力。简单来说,预重整是基于传统重整的一种“改良形式”。预重整的性质仍然是司法程序的,但是它将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意见征集提前到了协商阶段。预重整是吸收了重组优点的重整。(三)预重整二、二重脱困的艰难抉择预重整制度的精髓在于充分发挥私人自治谈判的效率优势,尽量在正式进入法庭程序之前达成重整计划,缩短审理时间,减少对债务人正常经济运营的负面影响等。但是,能否最大程度实现预先重整的优势,贬抑其不足,还需要立法的配合与细节程序的规制。我国破产法虽未对预重整制度进行规定,但实践中已经有困境企业采取此种挽救方式。预重整作为一个新出现的困境策略,主要有以下特点:(三)预重整二、二重脱困的艰难抉择第一、在提起重整申请前,债务人已经制定重整计划,与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协商,并已经取得主要或者全部债权人对重整计划的同意;第二、在提起重整申请时同时提交预重整计划;第三、法院受理重整申请后,在重整申请前所作工作与司法程序相衔接,获得多数债权人同意的重整计划得到法院裁定批准产生约束所有债权人的效力。(三)预重整二、二重脱困的艰难抉择在将传统重整中的部分步骤提前,融入法庭外重组元素后,预重整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传统重整制度的缺陷,体现出以下几个方面的优势:(三)预重整二、二重脱困的艰难抉择预重整的司法程序短,能够快速结案,是其相对于传统重整最鲜明的优势。预重整将传统重整的顺序重新调整,申请重整后法院要做的工作大大减少,计划获得法院批准后即可付诸执行,当然能够比传统重整案件更快结案。另外,在未进入司法程序之前,公司控制权依旧掌握在高管和股东手中,他们对公司的经营运作和公司面临的危机有着充分了解,与债权人都熟悉,在制定重整计划和与利益相关方进行谈判时,在时间成本和沟通成本上具备显著优势。(三)预重整二、二重脱困的艰难抉择重整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预重整一方面可以节省直接成本,另一方面可以有效避免间接损失。预重整耗时短,一些程序省略,可以节省很多费用。进入司法程序之前,公司行为不受法院支配,管理层保留着对企业较大的控制权,可以根据企业复兴的需要及时、灵活地采取或调整企业的营业行为,也可以降低丧失顾客和供应商的商业风险,降低丧失资产甚至将资产置于债权人控制之下的法律风险。(三)预重整二、二重脱困的艰难抉择预重整充分发挥当事人意思自治,程序灵活,成功率较高。由于预重整是在预重整计划获得绝大多数债权人同意的前提下才会申请重整,因此,除非关键债权人反悔,否则重整程序就是一个确定谈判成果的法律形式,基本不会失败。(三)预重整二、二重脱困的艰难抉择由于传统重整有一定负面影响,有些困境企业心有顾虑,不敢轻易提起重整,错过最佳时机。预重整则能够消除债务人的某些担忧。预重整在进入到司法程序前,债务人公司高管和股东掌握对整个计划制定、协商的主导权,公司持续经营,整个重整过程中,利益相关方对于重整成功更有信心。(三)预重整三、二重债务重组的主要程序三、二重债务重组的主要程序(一)重整前期准备阶段1、与主要金融机构债权人谈判;2、化解退市后带来的不良影响;3、解决债券兑付问题。三、二重债务重组的主要程序(二)重整期间1、全面形式接管;2、债权申报及审核;3、资产清查和管理;4、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评估与偿债能力分析工作;三、二重债务重组的主要程序(二)重整期间5、与主要债权人谈判,落实银监会综合受偿方案;6、裁定批准重整计划;7、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三)重整计划执行期间1、股份划转;2、债权清偿。四、二重债务重组的主要特点四、二重债务重组的主要特点二重集团、二重重装有职工7000余人、股东50000余位,负债超过200亿,除了120亿金融债权,还存在2000多家非金融债务、融资租赁、保理、大股东资金支持形成的债务以及中票、企业债等特殊融资工具。所有这些问题都在重整程序中一并依法处置,且不能影响重整前金融债务的既定债务重组原则、企业的正常经营、职工稳定,难度相当大。(一)资产负债体量大、疑难问题多四、二重债务重组的主要特点二重双重整体现了预重整的特点。庭外重组向庭内重整转换,程序前后衔接,重整前在银监会、国资委的指导下,公司与金融机构达成了基本的债务偿还方案。重整期间,管理人在司法框架范围内,尽可能维持了之前方案的原则,依法合规纳入重整计划,得到了金融债权人的认可。在重整过程中,由于二重集团、二重重装与其他未进入重整程序的关联公司之间互相担保,为了落实重整前银监会确定的集团整体层面一揽子清偿方案,管理人将重整计划的制定与重整外关联公司的债务重组协议衔接,同一笔债权只做一次清偿。(二)司法重整与庭外重组充分衔接四、二重债务重组的主要特点仅靠二重重装自身经营所产生的效益,无法解决现有的问题。本次重整将债务重组与资本市场相结合。二重重装虽然已经退市,但是根据证监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符合一定条件下,还可以重新上市,那么如何将现在的债务解决与未来的重新上市结合起来,如何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债转股等有效解决债务,如何安排清偿有利于后续几年债务重组收益的确认等,都做了充分论证。
本文标题:郑志斌-困境企业如何债务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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