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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XX局新闻发布制度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市局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提高XX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度和满意度,深化政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树立XX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指导思想:新闻发布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从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及时、准确地向媒体及公众宣传有关政策,发布政务信息,展示工作成就,塑造XX形象,为我市实现“两个全面”奋斗目标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第二条发布原则:坚持以国家的根本利益为最高准则,自觉维护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以“正面宣传,事实说话”为准则,客观、全面地介绍情况。坚持舆论引导与信息服务相结合,确保新闻发布工作的权威性、准确性、及时性。第三条主要内容:XX部门的重要决定、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规范性文件的有关内容;XX部门重点工作和组织开展的重要活动情况;应对XX工作领域的重大突发事件情况;对有关报道及舆论的回应。第四条新闻发言人及其工作职责:市局新闻发言人由党组确定一名局领导担任。其职责是受市局党组委托,代表市局发布有关新闻或阐述本部门的观点立场,并代表本部门回答记者的提问。第五条发布周期:新闻发布根据工作需要和工作进展适时举行,如遇重大情况或突发事件,第一时间举行。重要新闻发布与市委、市政府新闻主管部门联合举行。第六条新闻发布工作的管理:新闻发布工作由市局党组统一领导,市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第七条新闻发布的程序:(一)新闻发布会由发布单位(市局各科室、市局各直属单位)经分管局领导同意后提出申请,并对新闻发布的时间、方式等提出意见,同时,提供相关新闻发布材料(如新闻发言稿、新闻通稿、背景材料等)。(二)办公室初审后呈送新闻发言人审查。(三)新闻发言人审查后报市局主要领导审定,必要时提请局务会审定。(四)办公室联系、邀请有关部门、新闻单位及其他参加人员,并会同发布单位组织新闻发布活动。XX市XX局保密工作制度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局机关建立由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机关保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市局办公室是保密工作的职能处室,负责保密管理、检查等日常工作。第三条规范定密工作。各科(室)办文时,凡内容涉密的,由科(室)拟定文件密级报分管局领导审定。第四条秘密文件由办公室文书统一登记保管,按拟办的传阅范围流转,不得自行翻印、转载或自行扩大阅读范围,确需扩大传达范围或翻印的必须报请办公室有关领导批准。第五条涉秘文件、电报、档案、资料、音像和笔记信件在传阅过程中,必须严加保管、妥善存放。阅读完毕应及时退还,不得带至公共场合、不得在私人交往(包括书信、电话)中涉及秘密事宜、不得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事项。第六条查阅秘密档案资料需经办公室领导批准,外单位凭单位介绍信报批查阅。查阅秘密档案资料原则上应现场翻阅,不得摘录复制,特殊情况报请办公室领导批准后进行。第七条秘密档案资料原则上不准出借,因工作关系或特殊需要出借的须经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并按期归还。第八条机关工作中涉密件的草稿、印刷清样、统计表格等应作保密废纸处理,按《XX省保密废纸回收处理条例》进行销毁。第九条加强保密工作监督检查。局机关确定办公室、人事、监察、财务等部门为监督检查重点,不定期开展保密工作监督抽查。同时,各科(室)主要负责人负责对本科室保密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第十条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防止涉密信息上网。第十一条涉及计算机的保密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计算机保密管理相关制度进行。第十二条机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不该问的秘密不问、不该看的秘密不看、不该记录录音的秘密不记录不录音。发生泄密事件应当立即向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采取紧急补救措施,对造成危害的泄密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
本文标题:规章制度:XX市XX局新闻发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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