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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1总则1.1目的和适用范围1.1.1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建设管理水平,确保试验检测数据的客观性与准确性,有效发挥试验检测在控制工程质量和指导工程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要点的通知》(厅质监字【2012】200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指南。1.1.2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的核心是硬件建设标准化、质量管理精细化、检测工作规范化、数据报告信息化。1.1.3本指南适用于省内在建(含改扩建)高速公路、建安费超过5000万元的国省道新建(含改扩建)项目、大型水运项目等重点工程的各类工地试验室,包括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监理中心试验室以及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组建的工地中心试验室。其它国省道新建(含改扩建)项目、农村公路(含县乡路)、小型水运建设项目的工地试验室可参照执行。1.2基本要求1.2.1工地试验室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有关规范、规程,遵循科学、客观、严谨、公正的原则,独立开展试验检测活动,为工程建设提供真实、准确的试验检测数据和报告。1.2.2工地试验室应根据工程项目内容和规模进行设置,既要满足工程质量控制需要,又要满足布局合理、安全环保、环境整洁等要求。1.2.3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将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有关要求及费用标准等纳入招标文件,并结合项目实际制定具体的管理制度及配套奖罚措施,保证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有序开展。2机构设置2.1设立工地试验室的母体检测机构应取得《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等级证书》(以下简称等级证书),如为第三方组建的工地试验室,则其母体检测机构须同时具备《等级证书》和《计量认证证书》。2.2工地试验室应按合同段单独设立,工程规模过大时(建设或监理中心试验室服务跨度超过60km、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服务跨度超过15km),应设立分试验室。分试验室的建设管理应符合本指南的相关要求。2.3同一监理合同段内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工地试验室不得由同一家母体检测机构授权设立。上年度信用评价等级在C级及以下的检测机构不得授权设立工地试验室。2.4工地试验室应按照规定通过项目质监机构备案后,方可开展试验检测工作。2.5工地试验室应在母体试验检测机构授权的范围内,为工程建设项目提供试验检测数据,不得对外承揽试验检测业务。3、工地试验室建设3.1驻地建设3.1.1工地试验室规划应遵循总体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组织协调顺畅的原则。3.1.2工地试验室运料道路、试验场地应进行硬化处理。3.1.3工地试验室应将工作区和生活区分开设置,工作区总体上可分为功能室、办公室和资料室三部分。功能室应根据工程内容和特点设置,一般分为土工室、集料室、石料室、水泥室、水泥砼室、力学室、沥青室、沥青混合料室、化学室、标准养护室、样品室、留样室、外检室、储藏室等,具体要求见附表2、3、4。3.1.4工地试验室用房可新建或租用现有房屋。新建房屋应选择保温、环保材料,并综合考虑极端气候和自然灾害的影响,必要时采取加固处理措施,保证其在使用周期内的安全性。租用房屋应安全、坚固,其空间、面积、通风、采光和保温等条件应满足使用要求。3.1.5工地试验室的空间和面积应满足试验检测工作和环境条件要求,一般应综合考虑仪器设备放置、人员操作和行动通道所占用空间和面积以及门窗位置等因素。对有温度、湿度条件要求的功能室如标养室、水泥室等,净高不宜超过3米,否则应进行吊顶处理,以降低有效高度、提高保温保湿效果。3.1.6工地试验室应有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化学室、沥青及沥青混合料室应设置机械强制通风设施。3.1.7工地试验室应设置较完善的排水设施,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水源,保证试验检测工作正常、连续开展。各功能室均应铺设上、下水管道,配备水池,地面应设置地漏。水泥砼室、石料室等房间地面应设置水槽和沉淀池。3.1.8工地试验室应采用独立的专用线路集中配电,试验室电路应为独立的专用线,并设置应急电源,功率应≥15千瓦,以保证试验检测工作正常、连续开展。电线、电缆的布设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在总闸及力学室、标准养护室应安装触电保护器,保证用电安全。3.1.9工地试验室应根据检测工作需要和当地气候特点设置集中采暖设备、集中空调或分散式空调等设施。3.1.10工地试验室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和环保设施,确保人员和设备安全,避免造成环境污染。试验室办公区域及各功能室应有有效防盗安全措施,防止设备和各种档案资料失窃影响检测工作正常开展。3.1.11标准养护室的墙体和屋顶应进行防潮和保温处理,为节约水资源,宜设置储水及过滤装置,为方便养护水回流或及时排至室外,防止地面积水,宜设置环形水槽,水槽断面尺寸为宽5cm×深3cm。3.1.12功能室应设置一定数量的操作台,操作台应选用坚固、防滑、耐腐蚀材料,几何尺寸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外观应整洁、美观、方便操作。功能室地面应平整、防滑、耐磨。操作台高度应控制在70cm~90cm之间,台面宽度为60cm~80cm之间,台下可根据操作台结构设置储物隔柜,储物隔柜应安装柜门或采用统一材料遮挡,保持美观。功能室的温湿度记录、仪器使用(运行)记录悬挂在对应仪器背面墙体上,离地150cm左右。3.1.13试验室应制作试验室专用牌匾,规格为高40cm×60cm,挂在办公室前醒目处,牌底线离地面高度为160cm,牌匾内容与工地试验室印章内容一致,即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名称+建设项目标段名称+工地试验室。各功能室、办公室和资料室应设置统一规格的门牌标识,对有环境和安全条件要求的区域应设置警示及限入标识。3.1.14办公室内应悬挂组织机构框图(含人员岗位职责)、主要管理制度、人员考勤表、工地晴雨表等。机构框图、主要管理制度等采用蓝底白字、宽60cm×高90cm的标牌,挂贴离地(底线)150cm的墙体上。主要设备旁边墙体上悬挂统一规格为宽40cm×高60cm的仪器设备操作规程,离地(底线)150cm,设备使用记录悬挂在其下方。3.2人员配备3.2.1工地试验室应综合考虑工程特点、工程量大小及工程复杂程度、工期要求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试验检测人员数量,确保试验检测工作正常开展,具体要求见附表1、附表2。3.2.2试验检测人员应持证上岗、专业配置合理,能涵盖工程涉及专业范围和内容。试验检测人员应注册登记在母体检测机构。3.2.3授权负责人须持有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全面负责工地试验室的管理和试验检测活动。3.2.4试验检测人员不得同时受聘于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工地试验室。3.2.5工地试验室不得聘用信用较差或很差的试验检测人员担任授权负责人,不得聘用信用很差的试验检测人员从事试验检测工作。3.3设备配置3.3.1工地试验室应按照合同要求和母体检测机构授权范围内的试验检测项目及参数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和辅助工具,使用频率高的仪器设备在数量上应能满足周转需要。仪器设备的功能、准确度和技术指标均应符合现行规范、规程要求。3.3.2仪器设备应按照优化试验检测工作流程、整体布局合理、同步作业不形成相互干扰的原则进行布置。压力机、万能材料试验机等力学设备应设置金属防护罩或安全防护网,采用防护网时网眼尺寸不宜大于1cm×1cm,使用的防护网应既保证安全、方便操作,同时美观大方。3.3.3仪器设备应严格按照试验检测规程和使用说明书中相关要求进行安装与调试。对基座有隔振要求的如水泥胶砂振实台,应为不与其他建筑物直接相连的独立混凝土台(台高40cm,体积0.25m3,重量约600kg),周围存在振动源时应在地面与台座间设5mm厚橡胶垫。3.3.4对有环境条件要求的功能室,应配置相应的温、湿度控制设备。试验室环境温湿度控制基本要求见附件。3.3.5标准养护室应配置一定数量的试件存放架,其刚度、尺寸应满足使用要求,且方便存取。3.3.6办公室一般应配置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空调等设备,具备良好的工作和网络通讯条件。3.3.7资料室应配置足够满足使用的金属资料柜,并应采取防盗、防潮、防虫等措施。3.3.8工地试验室应配置一定数量的交通工具,满足检测工作需要。3.4体系和文化建设3.4.1工地试验室应依据母体检测机构的质量体系文件,结合工程特点,编制简洁、适用、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质量体系文件及各项管理制度。3.4.2工地试验室应加强质量体系文件及各项管理制度宣贯工作,并予以记录,主要管理制度应包含:(1)工地试验室职责制度。(2)主要岗位人员职责制度。(3)工作程序与质量管理制度。(4)仪器设备管理制度。(5)档案资料管理制度。(6)文件、标准、规范及试验规程受控管理制度。(7)安全生产及环境管理制度。(8)样品管理制度。(9)抽样及外委试验取样、送样制度。(10)检测事故分析报告制度。(11)试验检测人员考勤制度。3.4.3工地试验室应积极营造“诚实守信、科学规范”的工地检测文化氛围,将“科学、客观、严谨、公正”的理念,融入到具体试验检测工作中。4工地试验室管理4.1人员管理4.1.1工地试验室应加强试验检测人员考勤管理,确保日常工作有效开展,检测人员请假超3天的须报业主同意。4.1.2工地试验室应保持试验检测人员相对稳定,因特殊情况确需变动的,应由母体检测机构报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向项目质监机构报备。4.1.3工地试验室应将试验检测人员的姓名、岗位、照片等信息予以公开。试验检测人员进行作业时应统一着装并挂牌上岗,胸卡应包含项目工地试验室名称、姓名、相片、岗位职责及检测证号等信息。XXXXXX合同段试验室(岗位职责):XXX照片证号:**************图1胸卡(宽8cm×长12cm)4.1.4工地试验室应重视试验检测人员劳动保护工作。试验检测人员在进行有毒、有腐蚀性、有强噪声等试验操作时,必须按要求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具。4.1.5工地试验室应制定全员学习培训计划,至少每季度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学习有关政策、质量体系文件、标准规范规程以及试验检测操作技能、职业道德教育等知识,不断提高试验检测人员综合能力和水平。4.1.6工地试验室应按照规定及时对试验检测人员进行年度信用评价。4.2设备管理4.2.1工地试验室应制定仪器设备管理制度,一般应包括采购、验收、检定/校准、使用维护、故障处理、核实降级与质量处理、仪器设备档案管理等制度。4.2.2仪器设备经检定/校准或功能检验合格后,经设备使用者对检定/校准或功能检验结果确认符合试验规范要求并由试验室负责人签认后方可投入使用。工地试验室应编制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计划,通过检定/校准和功能检验等方式对仪器设备进行量值溯源管理。4.2.3仪器设备在检定/校准周期内如存在修理、搬运、移动等情况,应重新进行检定/校准。对于性能不稳定、使用频率高和进行现场检测的仪器设备,以及在恶劣环境下使用的仪器设备应在两次检定之间进行期间核查,并由试验室负责人签认后存档。其中,力学试验机应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期间核查,电子天平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期间核查,发现异常应立即停用,待维修并重新检定后方可使用。4.2.4仪器设备应实施标识管理,分为管理状态标识和使用状态标识:管理状态标识包括设备名称、编号、生产厂商、型号、操作人员和保管人员等信息;使用状态标识分为“合格”、“准用”、“停用”三种,分别用“绿”、“黄”、“红”三色标签进行标识。A.绿色标签:经验收后检定/校准/验证后达到使用量值和功能要求的仪器设备、量具。(通用)B.黄色标签:某一功能或某一指标达不到仪器本身要求,但又可以限制使用的。(准用/选择使用)C.红色标签:仪器设备损坏,经检定/校准/验证技术指标达不到使用要求的、超过检定/校准/验证周期的、怀疑仪器设备有失准问题的、封存备用的。(停用)5.在使用仪器设备过程中,相关人员应注意人身和设备安全,使用完毕应切断电源、清扫现场,保持仪器设备的清洁。使用仪器设备时应按要求填写使用记录。4.2.6仪器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并按要求填写维护保养记录。4.2.7化学试剂(危险品)、有毒、有害及易燃物品应设专区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