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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核心素养浅析核心素养是学生在接受相应学段教育过程中,逐步形成的适应个人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与关键能力。而学科核心素养是在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框架下,根据具体学科的特征和育人的特殊功能确定的。面对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的改善,信息技术学科素养被确定为信息意识、计算思维、数字化学习与创新、信息社会责任。为了充分理解信息技术学科素养的涵义,我从网上搜集了大量资料形成以下认识。一、核心素养与学科核心素养最新发布的“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以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为核心,分为文化基础、自主发展、社会参与3个方面,综合表现为人文底蕴、科学精神、学会学习、健康生活、责任担当、实践创新六大素养,具体细化为国家认同等18个基本要点核心素养是关于学生知识、技能、情感、态度、价值观等多方面要求的综合表现。它是关于学生知识、技能、情感、态度、价值观等多方而要求的结合体;它指向过程,关注学生在其培养过程中的体悟,而非结果导向;同时,核心素养兼具稳定性、开放性与发展性等特性。学科核心素养是学习者通过特定学科的学习应达成的反映该学科特质的重要思维品质和关键能力。学科核心素养是在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框架下,根据具体学科的特征和育人的特殊功能确定的。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处于上位,是指向学生整体的全面的发展:学科核心素养处于下位,但同样指向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的。各学科课程与教学是形成学生发展核心的重要途径。二、信息技术学科素养信息技术学科素养包括信息意识、计算思维、数字化学习与创新、信息社会责任。信息意识是指个体对信息的敏感度和对信息价值的判断力。具备较强信息意识的学生能够根据解决问题的需要,自觉、主动地寻求恰当的方式获取与处理信息;能敏锐感觉到信息的变化,获取相关信息,采用有效策略对信息来源的可靠性、内容的准确性、指向的目的性做出合理判断,对信息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预期分析,为解决问题提供参考;在合作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能与团队成员共享信息,实现信息的最大价值。计算思维是指“个体在运用计算机科学领域的思想方法形成问题解决方案的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思维活动”。具备计算思维的学生在信息活动中能够采用计算机可以处理的方式界定问题、抽象特征、建立结构模型、合理组织数据;通过判断、分析与综合各种信息资源,运用合理的算法形成解决问题方案;总结利用计算机解决问题的过程与方法,并迁移到与之相关的其他问题解决之中。数字化学习与创新是指个体通过评估和选择常见的数字化资源与工具,有效地管理学习过程与学习资源,创造性地解决问题,从而完成学习任务的能力,形成创新作品的能力。具备数字化学习能力的学生能够认识到数字化学习环境的优势和局限,适应数字化学习环境,养成相应的学习习惯;掌握数字化学习系统、学习资源与学习工具的功能和用法,并用来开展自主学习、协同工作、知识分享与创新创造。信息社会责任指信息社会中个体在文化修养、道德规范和行为自律等方面应尽的责任。具备信息社会责任的学生具有一定的信息安全意识,能够遵守信息法律法规,信守信息社会的道德与伦理准则,在现实空间和虚拟空间中遵守公共规范,既能有效维护信息活动中个体的合法权益,又能积极维护他人合法权益和公共信息安全;关注信息技术革命所带来的环境问题与人文问题。对于信息技术创新所产生的新观念和新事物,能具备积极的学习态度、理性的价值判断能力和负责的行动能力。三、如何培养学生的信息技术核心素养(一)引导学生开展深度探究在教学过程中,要引导学生围绕任务主题进行深入的探究活动,通过引领让学生大胆展示自己对问题解决方法的理解,反映自己的思路,允许学生有充足的时间和机会就不同的方法展开讨论和争论。(二)引导学生有效参与教学过程信息技术教学通常是以任务驱动的模式展开的,在任务环节的衔接中,尤其是在学生原有的认知与新的知识产生冲突时,教师可以设计恰当而关键的问题情境,引导学生有效参与教学过程,在有效参与中解决核心内容中的关键问题,加深学生对所知识的理解,同时也指向学科核心素养的培养。(三)创设适当的情景对小学信息技术教学而言,真实鲜活的情境可以更好地引导学生参与其中,将学科核心素养融入其中。因此,我们应该在情境的构思上多花心思,选择和信息素养联系最密切、最能突出重点、最能体现思维和意识的情境,为学生创设一个能促进他们核心素养全面发展的综合情境。(四)转换学科评价方向而对学科的教与学进行科学有效的评价是判断信息技术课程任务完成程度的重要手段。2002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已经指出:对学生的评价标准既要注意对学生的统一要求,“也要关注个体差异以及对发展的不同需求”,从而为学生“有个性、有特色的发展提供一定的空间”。根据教学评价的定义及其历史发展可以看到,教学评价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的任务是收集证据与提供证据,从而对课程教学的价值判断。在此认识基础上我们可以得出:信息技术课程中的教学评价就是指研究信息技术课程教学价值的过程,是由判断信息技术课程教学在改进学生学习方面的价值的那些活动构成的。当前,信息技术课的评价较多地落在学生课堂学习习惯和作品评价方面,对学生整学期甚至整个小学阶段在信息技术能力方面的表现,还缺乏系统完整的评价。小学信息技术教育中有效的评价应该包括学习习惯、学习能力、创新思维、小组合作、课外应用等方面。信息技术课堂教学中的评价除了吸收兄弟学科课程评价的方法外,还要利用自身优势,有所创新,实施有效评价,营造有利于学生主动学习的氛围,从而更好地为学习其他学科服务。我们应该用发展的眼光去看待每一位学生。
本文标题:信息技术核心素养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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