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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大讨论座谈会材料8: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的若干意见(2009年11月30日)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是提升国土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障能力的需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也是人口资源环境制约加大的矛盾凸显期。要全面提升国土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必须立足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必须拥有战略性的核心技术和科技创新人才队伍。为加强国土资源部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工作,全面贯彻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加快构建国土资源科技与国际合作新机制,落实《国土资源部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的总体部署,现提出如下意见:一、高度重视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一)充分认识国土资源科技创新人才,特备是高端科技人才培养的紧迫性。国土资源工作涉及面广,是探索性强、技术密集型的工作。当前,改革发展进程中遇到了一系列突出的难题。在土地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方面,调查和动态监测的技术体系尚需完善,节约集约利用以及宏观调控的理论有待建立,土地质量以及生态管护的理论和技术基础比较薄弱;在矿产资源保障方面,地质勘查难度不断加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相对较低,基础理论研究滞后,技术创新和装备研发的水平不高;在开拓新领域、延长工作链方面,清洁能源、气候变化、农业地质、城市地质以及地质信息服务的理论和技术储备不足。为此,迫切需要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和高端科技创新人才群体的有力支撑。(二)必须清醒地认识国土资源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的严峻性。在新世纪十年,国土资源部实施了青年科技人才培养计划,加强了对青年人才的培养,部系统科技创新人才队伍有了较大发展。但是,面对新的形势、任务与职能,国土资源系统人才队伍现状和科技创新能力还存在较多问题。一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结构不合理,高端科技创新人才缺乏,1998年以来,部系统仅增选3名院士;二是科技创新保障条件、人才培养机制、考核激励政策尚不完善,支撑人才成长的重点实验室、科研基地等建设相对滞后;三是缺乏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的总体规划和统筹部署,人才选拔和有序流动的机制尚未形成。(三)加强对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将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列入重点工作任务,并纳入科级领导小组议事日程。充分发挥科技咨询专家委员会的作用,研究提出对策建议。部人事、科技和财务等司局要分工合作,定期研究解决部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为题,制定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政策措施。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科研、地质调查等事业单位要建立领导干部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目标责任制,把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放到突出的战略地位。(四)统筹规划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部、省(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部属事业单位,要立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国土资源保障的战略需求,着眼于国土资源事业的长远发展,制定国土资源保障的战略需求,着眼于国土资源事业的长远发展,制定国土资源部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五年规划,继续实施“国土资源部科技创新人才工程”(以下简称“创新人才工程”),加大对优秀青年人才资助与奖励力度,加强高端科技人才培养,造就一批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领军人物。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五年规划,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将科技人才培养的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二、进一步建立健全科技创新人才队伍(五)加强对高度科技人才的培养。根据科技创新人才培养规划,按照国土资源领域和地球科学的固有特点和发展规律,充分发挥土地、地质矿产传统学科优势,兼顾非常规能源资源、海洋资源、全球变化等新领域,统筹谋划、培养、选拔和引进国土资源领域高端科技人才。联合资助高端科技人才,对承担国家073计划、863计划等重大项目、以及偶读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资助的,在国土资源部组织实施的专项中予以配套支持。在落实人事部研究员岗位进聘工作中,设置部非院士一级研究员岗位。在“十二五”期间,逐步形成以两院院士、“千人计划”、突出贡献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等为主的高端人才群体,引领国土资源领域的科技创新。(六)加强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进一步完善国土资源部科技创新人才工程管理办法。加大对优秀青年人才资助强度;加强“创新人才工程”与国土资源“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项目的衔接,鼓励青年人才承担项目工作;支持年轻科技人才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973计划、863计划、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通过各类科技计划的持续支持,培养一批具有创新思想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七)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培训,提升国土资源领域整体科技能力和水平。实施国土资源专业技术人才培训计划,通过举办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研修班、专家学习研讨班、专业岗位技能培训班,每年定期从部系统中选拔优秀青年技术骨干,参加新理论、新技术等内容的培训,,加速培养一支素质优良的国土资源专业青年技术人员队伍。地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结合实际情况与需求,制定计划,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的培训。(八)加强与教育部门的合作,促进后备人才培养。鼓励国土资源系统和大专院校合作,郭建后备人才培养基地,为国土资源科技创新队伍的建设提供智力与知识结构、层次合理的后备人才资源。在本科生教学、研究生培养方案和科研立项等方面,加强合作。鼓励地质、土地学科专业的教师和学生,积极承担地质调查、土地调查等基础性工作,开展理论创新和技术创新。三、构建有利于科技创新人才成长的新机制(九)依托大项目培养复合型科技创新人才。创新科研立项管理之际,部组织实施的专项、重大科研项目设立总工程师或首席科学家,负责研究队伍的组织和项目实施。建立公开竞争机制,从在职科研人员中选拔首席科学家和总工程师,重点扶持45岁以下的中青年科技人才。充分发挥各层次科技创新人才的作用,优先推选德才兼备的科技领军人才牵头竞争国家重大科技项目,促进其提高科研水平和组织才干。(十)依托科研基地,支持野外科研实践培养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加快国土资源领域国家级、部际重点实验室建设。设立部重点实验室专项资金,配套支持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支持实验室的运行与开放,鼓励青年科技人才开展前沿和创新课题研究。树立“野外是获取知识的第一战场,科学观测是科技创新的第一推动力”的科学理念,加强野外科学观测和实验研究等基地建设。倡导科学研究与生产实践相结合,改善野外工作和生活条件,提高野外工作人员待遇,激励青年科技人才到地质找矿第一线从事野外工作,培养青年扎根基层、坚守野外、脚踏实地、勇攀高峰的科学精神。(十一)依托国际合作平台照旧国际型科技创新人才。加强国际交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科技人员在国际重要学术组织任职,参与国际竞争。鼓励组织和举办国际性的学术会议。鼓励科研部门建立国际化研究中心,开展“以我为主”的国际合作,提高研究水平。鼓励有条件的科研机构选派青年科技人员到国际著名机构合作、访问、学习,开拓视野。(十二)建立科学合理的科技创新人才评价体系。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建立具有国土资源工作特点的科技创新评价体系,引导科技人员开展创新研究,积极从事野外工作,解决国土资源领域重大科技问题。建立有利于野外地质调查、地质勘查技术研发人员成长的评价体系。(十三)完善科研和地质找矿人员的奖励激励机制。不断完善国土资源科技成果奖励制度,向野外地质工作优秀成果倾斜,优先奖励野外一线青年科技人员。定期组织“创新人才工程”入选学术交流活动,对优秀学术论文和成果给予表彰。(十四)认真落实国家和部门人才政策,制定有效措施,不断改善和提高科研创新人才的待遇和住房条件,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克服平均主义倾向。要充分保证一线科研人员的工作条件和需求,为他们创造良好宽松的工作环境。对于从国际、国内相关领域引进的高端科技创新人才,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特殊政策。四、弘扬团结协作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十五)加强科研道德教育。倡导科研人员勇于承担学术责任和义务,正确行使学术权力,发扬学术民主,客观公正,自觉地质不良社会风气的侵蚀。提高科研人员的道德自律水平,严守学术诚信,增强自律意识。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学术行为的制度约束,惩戒学术不端行为。(十六)弘扬李四光等老一辈科学家科学精神。继承和发扬李四光等老一辈科学家踏实认真,淡泊名利、志存高远、甘当人梯、提携后学的光荣传统。大力宣传老一辈科学家坚忍不拔,不怕艰难困苦,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充分发挥老一辈科学家的作用,鼓励培养和举荐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以及科技创新团队。
本文标题: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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