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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课题土地制度香港的规划体系2030远景规划和策略新市镇规划经验1香港概况23•土地:总面积:约1100平方公里•地形:约20%较为平坦〔大部份是“原居民”的土地、农地、乡村〕;较为容易城市化土地面积少、空间分布不集中4新市镇将军澳沙田元朗天水围屯门大埔粉岭及上水东涌荃湾都会区都会区内4.1百万都会区外2.8百万总人口6.9百万人口分布高密度和高度集中的城市发展模式发展密度:世界发展密度与人口密度最高的城市平均人口密度:6480/平方公里﹙2009年﹚城市化地区最高密度:53,110人/平方公里﹙观塘;2009年﹚6•每公里道路有约293辆领有牌照的车辆行走•香港各类公共交通工具,包括铁路、电车、巴士、小型巴士、的士和渡轮,每日载客约1,160万人次(2011年6月)•港铁网络全线长约175公里,每日平均载客量为397万人次(不包括轻铁网络系统全长36.2公里,使用量为每天约43万人次)7•香港人口50%居住在公共房屋•公共房屋计划始于1954年,为低收入家庭提供廉租公共住房•依据《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在每个房屋区提供足够的设施•为了急速提供建屋土地:70年代起建造新市镇•服务新市镇的大型基建计划:公共房屋+公路+铁路•均衡社区8香港人口住房情況(2011年)總計700萬人资料来源:香港便覽2011香港房屋情況(2010年12月)9资料来源:香港年報2010节约土地高效率公共运输系统方便提供公共设施保留较多郊区(郊野公园和特别地区共占地44004公顷)11香港土地制度第32条:收回作公共用途包括:为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决定为公共用途的任何类别用途而作出的收回12第124章《收回土地条例》徵收土地第563章《市区重建局条例》第30(1)条:除非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已事先批准,否则市建局不得出售或处置为某发展计划或发展项目而根据《收回土地条例》(第124章)收回的土地。13所有发展必须符合土地用途管制要求规划署规划管制•城规条例•法定图则•规划申请制度•规划标准与准则•规划指引屋宇署屋宇管制•屋宇条例•建筑规则•作业备考地政署土地批租契约•批约条款•契约修订•换地规约14发展建议符合规划要求消防条例交通入口/出口安排符合地政要求符合建筑物条例符合其它部门/法例要求修订土地契约申请符合批地条款建筑图则批核申请城规会许可经常准许用途更改规划用途申请规划许可申请发展建议審批流程规划事务监督承诺加快对严重滋扰公众或破坏环境的违例发展采取执行管制行动。优先采取行动:邻近或位于生态易受影响地区、生态上具重要价值地区和自然保育地带(例如「具特殊科学价值地点」、「海岸保护区」、「自然保育区」、「绿化地带」等)内的违例发展;15土地用途管制在「农业」地带内涉及填土/填塘的违例发展;在一般不受违例发展蔓延所影响地区内的违例发展;对附近大型住宅羣的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违例发展;因有关规划许可遭撤销及失效而变成的违例发展;涉及不符合获城市规划委员会批准用途的违例发展;16优先采取行动土地用途管制(續)根据城市规划委员会规划指引「拟作露天贮物及港口后勤用途而提出的规划申请」位于第3类和第4类地区的违例发展;以及于同一地点或有关地点大部分土地内涉及先前执行管制行动个案(用途性质相同或不同)的违例发展。不属于以上优先处理类别的违例发展,当局会在资源许可的情况下采取执行管制行动。17优先采取行动土地用途管制(續)18香港规划架构及体系19行政长官律政司司长政务司司长财政司司长规划署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教育局局长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民政事务局局长食物及卫生局局长环境局局长保安局局长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发展局局长香港政府架构20发展局局长规划署屋宇署地政署土地注册处常任秘书长(规划及地政)常任秘书长(エ务)发展局架构统一负责规划、土地用途、市区更新、公共工程和文物保护等工作范畴21发展局施政方针透过有效的土地用途规划及稳定而充足的土地供应,促进香港持续发展推广和确保楼宇安全与适时维修透过改善旧区的建筑环境和居住条件,全面落实市区更新政策负责制订与发展有关的文物保育政策发展局架构使土地注册制度以有效率的方式运作尽量善用土地资源,使土地管理制度保持高效率确保有效规划、管理和落实公营部门的基建发展和工务计划,同时确保计划能以既安全又符合成本效益的方式依时进行,并维持高质素和标准22策略规划组规划研究组跨界基建发展组规划署组织图全港规划部专业事务部都会区规划部新界区规划部特别职务部部门行政部都会区规划部总办事处港岛规划处九龙规划处荃湾及西九龙规划处新界区规划部总办事处西贡及离岛规划处沙田大埔及北区规划处屯门及元朗规划处中央执行管制及检控组城市设计及园境组特别职务组规划署署长规划署副署长/规划署副署长/全港地区委员会部专业事务组資訊系统及土地供应组資訊科技管理小组城市规划委员会组城市规划条例检讨小组地区规划处全港规划处23规划体系全港规划地区/地方•分区计划大纲图•发展审批地区图•发展大纲图•详细蓝图•乡郊地区违例发展的管制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城市规划条例24法定图则根据《城市规划条例》而制订–分区计划大纲图–发展审批地区图规划土地用途及重要的发展参数显示土地用途地带的分布和道路系统地区规划25规划署网页章《城市规划条例》第2条成立的法定组织主要范围-制订图则审批规划申请城市规划委员会27城市规划委员会规划小组委员会聆讯申述小组委员会乡郊及新市镇规划小组委员会都会规划小组委员会城市规划委员会28秘书主席副主席(规划署副署长)常任秘书长(规划及地政)(非官方成员)官方成员(5名)非官方成员(31名)城市规划委员会29都会规划小组委员会和乡郊及新市镇规划小组委员会分别管辖的范围法定规划综合网站城市规划委员会网页•规管土地用途发展参数(地积比、建筑楼面面积、高度等)主要道路系统•包括《图则》《注释》第一栏:经常准许的用途第二栏:须先行申请的用途备注:发展限制《说明书》•比例由1:5,000至1:10,000分区计划大纲图32屬非法定文件旨在反映图则上各类土地用途地带的规划意向和目的虽然并非图则的一部分,但却是图则的重要元素说明书33制订法定图则程序公布新的草图或经修订的图则,为期两个月,任何人士可提出申述公布所接获的申述,为期三星期,任何人士可提出意见就有关申述及意见进行聆讯;城规会可建议顺应有关申述而作出修订34制订法定图则程序(续)公布所建议的修订,为期三星期,在此期间,任何人士均可作出进一步申述接获提出反对的进一步申述没有接获提出反对的进一步申述没有接获任何进一步申述不会进行聆讯;确认建议的修订确认建议的修订进行聆讯在图则展示期届满后九个月内,把草图提交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核准(行政长官可延期最多六个月)35规划申请审批程序申请人须向土地拥有人取得同意或发给通知;或已采取合理步骤通知有关人士申请人如對結果不滿,可申请复核(不需费用)两个月三个月城规会收到申请及有关费用城规会公布申请,为期三星期,以供公众提出意见城规会举行会议,審批申请城规会公布复核申请,为期三星期,以供公众提出意见城规会举行会议复核申请;申请人可出席及陈词申请人如對結果不滿,可於六十天內向上诉委员会提出上诉上诉委员会审议上诉个案;上诉人及城规会代表可出席及陈词上诉委员会所作决定为最终决定36修订图则申请程序申请人须向土地拥有人取得同意或发给通知;或采取合理步骤通知有关人士城规会收到申请及有关费用城规会公布申请,为期三星期,以供公众提出意见城规会举行会议以考虑申请,申请人可出席及陈词若城规会接纳修订建议,便启动修订图则的程序三个月37《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38第一章绪论第二章住宅发展密度第三章社区设施第四章康乐、休憩用地及绿化第五章工业第六章零售设施《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内容第七章公用设施第八章内部交通设施第九章环境第十章自然保育及文物保护第十一章城市设计指引第十二章其它规划标准与准则39香港文物的特色来源:中国传统和殖民地风格并存40香港文物的特色所有权:私人或政府湾仔蓝屋景贤里曾大屋中区警署41第一批活化历史建筑伙伴计划(前北九龙裁判法院)第二期活化计划(旧大埔警署、湾仔蓝屋建筑群及九龙城石屋)第三期活化计划(景贤里、中环必列者士街街市及前粉岭裁判法院)活化历史建筑伙伴计划由政府斥资,即所有需要的建筑成本、装修和活化做新用途的建筑费都由政府承担。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古物古迹办事处发展局的文物保护工作古物事务监督古物咨询委员会文物保育专员历史建筑评级42规划署的文物保护工作法定图则43规划署的文物保护工作法定图则44谢谢
本文标题:香港规划体系和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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