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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设计控制性详细规划论文摘要:基于城市设计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实践过程中能够充分考虑到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城市设计的优缺点,将两者进行互补。在城市规划控制过程中,以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主体,城市设计作为一种辅助手段。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加入城市设计的手法,可以在控制性详细规划过程中较好地把握住土地整体形象,提升地区的形象风貌。前言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1城市设计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相结合的设计实践城市设计贯穿城市规划的全过程,城市设计是详细规划的深入。因为城市设计自身被划分两个阶段和类型,首先是城市设计方案阶段,这个阶段的工作就是以城市设计的视点反思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回到规划的目标和起点上进行城市设计,从城市的整体发展进行的构思,不是基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深化,而是基于城市规划目标的设计与发展。城市设计的方案制定不能简单地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具体化和形象化,后者表达的是技术过程,不是设计过程,设计是解决问题的过程。城市设计是将愿景描述为空间的过程,或称是直接用空间语言描述城市发展愿景的过程,这个过程是社会参与的政治过程。在这个意义上,城市设计方案是与控制性详细规划平行制定的阶段,甚至城市设计研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前提和依据,这也是城市设计贯彻城市规划全过程的思想体现。因为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基于地块及地块上的建筑形体,而城市设计则更关注地块之间的公共空间。城市设计方案涉及的内容非常复杂,包括一系列社会经济以及生态发展的目标,空间表达也是意向性的具体表达。城市公共空间有许多种类型,有些是由公共建筑产生的,比如天安门广场;有些直接就是开敞空间,比如公园和河流等;而有些是由私人建筑围合构成,比如城市街道等。同时城市空间的质量不仅表现在这些元素自身,而且还取决于这些要素的关系,也就是以人的行为联系这些公共空间。城市公共空间的产生不仅反映在城市设计的成果中,也反映在开发控制的过程中,比如街道空间的产生就主要取决于开发控制的过程。规划实施的依据可能是设计图纸,或规划蓝图;而开发控制的依据就不仅仅是蓝图,还要包括开发和管理的准则。2某中心区的城市设计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路线(1)在现状调查和总体规划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两个不同的城市形态空间设计方案,这两个方案经过包括公共参与在内的多次讨论和论证的基础上,选择一个作为深化设计方案;(2)将选定的城市设计方案深化为控制性详细规划,便于与现行规划管理制度对接,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技术检查和法律法规的符合性审查,基本获得各方认可之后,再深化城市设计方案,重点关注城市公共空间的设计,梳理出城市设计方案的公共空间构架,重点控制比如广场、街道、绿色廊道和滨水区等公共空间;(3)利用城市设计包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特点,以城市设计导则这个空间管制工具替代控制性详细规划,为兼顾国家法规对城市规划文件规范化的要求,城市设计导则的体例进行部分变通,从而形成比较清晰完整的,既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容,城市设计内容的地块控制图则体系;(4)城市公共空间的整体性特征使得单纯的地块控制图则很难控制公共空间的品质,为此,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础上,直接借鉴国外经验,增加景观设计导则和建筑设计导则这两个部分,形成完整的城市设计文件。3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案例研究3.1目前比较成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体系研究北京、上海和武汉等大城市已开展了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规划的编制工作,作为承接总规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一个中间层次的规划。在总规批准后,将总规确定的建设用地划分为若干规划控制单元,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单元规划,在此基础上,有计划地推进地块层面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表1)。4基于城市设计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策略4.1引用城市空间形态的二元控制体系作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完善与补充,城市空间形态控制要素的覆盖面很广,而且不同的城市、地段、开发形式所需要控制的要素也不尽相同。因此提出二元控制体系,控制要素分为两类,第一类主要是已经被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体系中的空间限定要素,如建筑高度、密度、容积率、用地性质等;第二类是尚未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体系,是对塑造城市空间形态起关键左右的要素,其中又分为强制性实施和建议性实施双重指标控制。目前我国城市设计没有法律地位,建议将二元控制体系的思路整合进目前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体系,扩展其在城市空间形态控制层面的内容。4.2土地利用规划与总体城市设计在总体层面上首先确定规划地块功能分区、用地性质。通过这一阶段的规划,确定规划地块内的商务片区、商业片区、居住片区、工业片区以及绿地开敞空间等区域的位置与规模,从总体上塑造出规划地块的未来城市形态格局。然后以功能分区和土地利用规划成果为基础,对规划地块进行整体城市的规划设计。充分挖掘出土地利用规划阶段未考虑到的城市三维空间形象、地区自然、人文、气候等因素的影响,明确规划结构以及平面布局;同时从总体层面把握地区道路交通系统、绿化景观系统、开敞空间系统、公共活动系统以及城市总体风貌等并对核心节点、景观视廊、特色区域进行全局把握,对地区的建筑高度分布进行综合考虑。最终希望能够实现完善城市整体形象的目的。优化土地利用规划成果,例如通过研究城市天际线,可在一定程度上对地块建筑高度进行一些引导,反馈到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体现为地块开发容积率的调整;城市设计中新增的景观视廊,反馈到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就体现为用地增加一条带状绿地。4.3城市设计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相结合的思路与技术路线(1)在现状调查和总体规划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两个不同的城市形态空间设计方案,这两个方案经过包括公共参与在内的多次讨论和论证的基础上选择一个作为深化设计方案;(2)将选定的城市设计方案深化为控制性详细规划,便于与现行规划管理制度对接,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技术检查和法律法规的符合性审查,基本获得各方认可之后,再深化城市设计方案,重点关注城市公共空间的设计,梳理出城市设计方案的公共空间构架,重点控制比如广场、街道、绿色廊道和滨水区等公共空间;(3)利用城市设计包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特点,以城市设计导则这个空间管制工具替代控制性详细规划,为兼顾国家法规对城市规划文件规范化的要求,城市设计导则的体例进行部分变通,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规范要求一致,保持城市设计的特征,从而形成比较清晰完整的,既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容,又包括城市设计内容的地块控制图则体系;(4)城市公共空间的整体性特征使得单纯的地块控制图则很难控制公共空间的品质,为此,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础上,直接借鉴美国经验,增加景观设计导则和建筑设计导则这两个部分,形成完整的城市设计文件。通过一些城市设计实践的经验表明,美国城市设计导则体系完全能够融合中国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和要求,并且相对独立又十分清晰地展现出来。这种城市设计结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方式和途径,将有助于在现行规划体系的框架下完善城市空间控制的缺陷。4.4城市空间组织控制(1)节点:对各个地块内部的节点进行控制,在总体城市设计的指导下考虑其与周边地块的联系,对其位置、尺度以及适宜的功能进行引导控制。(2)界面考虑到重要道路两侧的景观效果,必须对道路两侧的建筑界面进行一定的控制和引导形成连续统一的空间界面,道路两侧建筑裙房高度相对统一,形成连续有韵律的界面,创造效果强烈的道路景观同时对滨水界面进行控制引导。(3)廊道:落实总体城市设计中的廊道空间,并对其进行一定程度的细化,确定其相应的位置以及尺度。(4)地下空间:按照地下空间利用强度的不同,可以将地下空间分为高强度、中强度以及低强度的不同程度的开发。针对每个地块,不仅要考虑其在地区中的区位,还需要考虑其用地自然条件以及地块周边的用地功能等,然后再其地下空间的利用进行细化。5结语基于城市设计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实践过程中能够充分考虑到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城市设计的优缺点,将两者进行互补。在城市规划控制过程中,以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主体,城市设计作为一种辅助手段。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加入城市设计的手法,可以在控制性详细规划过程中较好地把握住土地整体形象,提升地区的形象风貌。参考文献:[1]严俨.对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研究的探索—以成都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更新为例[J].规划师,2007(03)[2]吴效军.结合城市设计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湖州仁皇山新区规划编制与实施的跟踪分析[J].规划师,2005(05)
本文标题:城市设计控制性详细规划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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