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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期刊网论文化产品的公共产品属性作者:王璐璐曾元祥许洁来源:《出版科学》2014年第05期[摘要]从公共产品理论的基本原理出发,探析文化产品所具有的公共产品属性,并根据非排他性、非竞争性、排他性、竞争性将文化产品分为纯公共文化产品、非纯粹公共文化产品、俱乐部文化产品、私人文化物品四类,在此基础上,分别探讨政府在其生产过程中的职能。[关键词]公共产品文化产品政府职能[中图分类号]G23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853(2014)05-0051-04ThePublicGoodsAttributeofCulturalProducts——GovernmentFunctionsintheProductionofCulturalProductsWangLuluZengYuanxiangXuJie(SchoolofInformationManagement,WuhanUniversity,Wuhan,430072)[Abstract]Accordinghgtothefundamentalprincipleofpublicgoodstheory,thepaperexploresthepublicproductspropertiesinculturalproductsandbasedonthenon-exclusive,non-rival,exclusiveandrivalcharacteristicsofpublicproducts,classifiesculturalproductsintofourfollowingcategories,purepublicculturalgoods,non-purepublicculturalgoods,clubculturalgoodsand龙源期刊网,thepaperfurtherdiscussestheroleofgovernmentplayingintheformationofdifferentcategories.[Keywords]PublicgoodsCulturalproductGovernmentfunction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推进,文化产业已经上升为国家综合实力竞争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成为国家之间经济利益较量的赛场中一股新生的国家力量。文化产品作为文化产业发展的主要构成要素,也越来越显现出其在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地位。文化产品与其他物质产品一样,都是人类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相凝结的成果。但是文化产品又具有社会属性,其社会属性很重要的一方面体现在文化产品具有的公共产品属性。公共产品的生产、供应离不开政府的介入和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由于体现了强大的社会效益,更需要政府在其生产过程中进行引领和监督。本文基于公共产品理论,将文化产品进行划分,并分别阐述不同种类文化产品的特性及其政府职能的体现,解释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应该如何处理好与市场之间的关系,才能实现文化产品生产的最优资源配置,以追求和维护文化产品生产的繁荣稳定的发展态势,从而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明需求。1文化产品的公共产品属性1.1公共产品理论公共产品理论的前提假设是承认市场经济无法自发地解决公共产品供给这种市场失灵问题的存在,政府为了维护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经济的稳定发展以及公众公共文化需求的满足,需要参与提供相应的公共产品和服务。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是公共产品的两大特性,是论证产品是否为公共产品的依据[1]。公共产品的非排他性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公众不需要直接支付成本也能够从产品中获益,并与他人共享收益;二是由于技术、资金、产品的使用无法对受众进行分割等各方面的限制,个人在消费产品给予效用的同时难以排除与他人共享某个产品的效用[2]。公共产品的非竞争性也需要具备两个条件,即边际生产成本为零和边际拥挤成本为零。当产品边际生产成本为零时,新增的消费者不会对产品造成额外的成本;而当边际拥挤成本为零时,每位消费者的消费或使用并不会对其他人的消费或使用造成影响[3]。同时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物品就称为纯公共产品,与之相对的概念是私人物品。但是这两者都是一种极端的概念,在现实生活中并不能将所有的物品都囊括在内,所以依据非排他性、非竞争性、排他性、竞争性四种特征,可以将一般产品分为纯公共产品、非纯粹公共产品、俱乐部产品、私人物品[4]。1.2文化产品的公共产品属性分析文化产品,是由文化产业相关人士或者部门创作的,以文化或艺术为主要内容,能够满足人类精神需求,反映社会意识形态,满足大众娱乐的文化载体[5]。换言之,文化产品的核心龙源期刊网就是用来满足公众精神文明需求的物质载体。所以就其表现形式而言,可分为物质和精神两个层面,其具有的精神文明内涵是区别于其他产品主要特征之一。文化产品不仅具有物质性,可以为公众或个人所拥有,它还具有精神价值,为社会共享。文化产品的公共产品属性,主要体现在文化产品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两方面。文化产品具有非排他性,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对于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而言,公民无需为此直接支付成本也能够使用。另一方面,个人消费文化产品所获得的情感上的愉悦、精神层面的提升,是无法排除其他消费者也享有同样的收获,即个人无法独占文化产品的内容包含的精神层面上的所有权。比如,消费者可以独占某本书的物权,但是无法独占这本书所包含的知识。文化产品的非排他性还表现在,不论供给者的意愿如何,都无法排除他人对公共文化产品的消费和享用。即便可以实现排他也成本高昂,或是在技术上无法实现。由此可见,文化产品的物质性可以实现排他性,但其精神层面却相对难以排除他人的共享,尤其是网络的普及带来的开放性,在技术上难以实现排除。文化产品具有非竞争性,一方面,在文化产品的生产过程中,每增加1个单位的产量,大多数文化产品的生产成本是不会随之增加的,或者其增加的成本可以忽略不计。比如图书馆,在其最大容量到达前,新增的借阅者对图书馆的建设和日常运营成本影响甚微。另一方面,某个消费者获得了文化产品的使用或者信息内容,也很少会影响其他消费者消费该产品的机会,例如博物馆,任何一个参观者都无法影响其他参观者的消费或使用。鉴于文化产品兼具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两大特征,因而可以说文化产品具有公共产品的属性。1.3基于公共产品理论的文化产品分类纵观文化产品市场,由于物权的转移、受众的资格限制和消费的机会竞争等现象的存在,所以并不是所有的文化产品都具有非竞争性或非排他性或兼而有之。在此,根据公共产品的排他性、竞争性、非排他性、非竞争性这四大特征,可将文化产品划分为纯公共文化产品、俱乐部文化产品、非纯粹公共文化产品和私人文化物品,如表1所示。纯公共文化产品是兼具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文化产品,比如公共电视、公共广播等。在非排他性方面,公共电视和公共广播在运营的过程当中,用户无需为享受的服务和信息缴纳费用,电视和广播的网络信号覆盖在技术上也很难排除某些特定用户的使用。在非竞争性方面,公共电视和公共广播的设施一旦建设完备,新增用户就不会对其运营的成本造成影响,其边际成本为零;用户之间的使用不会产生竞争,其边际拥挤成本也为零。因而,公共电视和公共广播属于纯公共文化产品。这类产品通常在供给时会出现“搭便车”的效应,用户无需负担任何的生产成本也可从该文化产品中受益,使得供给者无法获得应有的成本补偿,由此会导致供给者生产意愿的下降或不愿意生产,产品供应不足、公众的公共文化需求无法满足等市场失灵问题就此产生,无法通过市场难以解决这类文化产品的供给问题。然而,政府所独有的权利和优龙源期刊网势,能有效地对相应的文化产品进行投资、组织和管理,所以通常采取政府供给的方式来解决供应纯公共文化产品的困境。非纯粹公共文化产品是具备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文化产品,比如开放性的文明古迹、历史建筑等。开放性的文明古迹和历史建筑在消费上具有非排他性,任何不付费的受众都可以进入观光和游览,不会被排除在服务对象之外;但是,这类产品会因为使用者或参观者的增多而增加其维护的边际生产成本,并且当消费者的拥挤量达到一定程度时,消费者之间势必会产生消费机会的竞争,所以具有竞争性。因而,其属于非纯粹公共文化产品。非纯粹公共文化产品同纯公共文化产品一样,由于市场收益过低,非政府组织对这类产品缺乏开发的积极性,在开发和运营上也会出现市场和私人供给不足的问题,所以一般情况下政府会对供应者进行一定的补偿或者直接主导供给。俱乐部文化产品是具备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文化产品,比如图书馆、博物馆等。排他性方面,图书馆和博物馆由于馆藏资源的有限性和公众需求的无限性之间的矛盾,形成了“资源稀缺”的状况,使得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如收费、办证、资格限制等)进行排他以避免“搭便车”的人数过度增加,具有排他性[7]。但是,图书馆和博物馆却不会因为人数的增多而额外增加其边际生产成本,每个借阅者或参观者也都不会对其他人造成消费机会的影响,所以具有非竞争性。需要强调的是,这里所说的“非竞争性”是指在一定范围之内,如果资源使用情况超过拥挤点就会产生竞争性,这类产品的性质就会发生转移。例如图书馆里的图书,如果借阅者超过了馆藏图书的数量,借阅者之间就会产生消费的竞争性。非纯粹公共文化产品和俱乐部文化产品可以统称为准公共产品,这类产品具有部分公共文化产品的特性,但是又有别于纯公共文化产品。私人文化物品是具备排他性和竞争性的文化产品,比如CD。不支付费用的消费者无法成为CD物质上的拥有者,而拥有者也会导致其他消费者对其物权上的丧失,这体现了其排他性的特征。而每增加一批消费者都会造成生产部门生产成本的上升,如果消费者增多,那么有限的资源自然会产生消费的竞争,竞争性由此产生。这种精神文明“私有化”的产品,既能最大化地满足个人精神层面的需求,同时在文化市场的运行中也起着非常重要的经济作用,是值得深入探究的一类文化产品。这四类文化产品在生产的过程中,都有其独特的运行机制,有的需要依靠政府直接供给,有的需要政府在其生产中进行引导、保证其充足的供应,有的则需要完全依靠市场经济规律开展生产供给。2文化产品生产中的政府职能分析由于文化产品具有公共产品属性,而对公共文化产品正常生产、运营的维护,离不开政府职能的发挥。但是,不同种类的公共文化产品,政府职能也不一样,只有针对不同的文化产品龙源期刊网采取与之相对应的、科学合理的管理手段才能够使文化产品的生产效率得到最大化发挥,从而达到发展文化生产力、繁荣文化市场的最终目的。2.1纯公共文化产品——政府供给纯公共文化产品具有非常强的非排他性,绝大部分人都可以消费和享用,任何人都无法独占其所带给人的精神上的享受而排除他人也得到享受,同时,消费者共享同一文化产品也不会产生利益冲突。纯公共文化产品的这些特征,决定了市场经济主体很难从中得到合理的回报,因为消费者可以实现共享;前期投入或固定投入巨大,一般的企业很难承受,尤其是其市场收益明显偏低,或者不具备相关的技术能力;边际成本接近于零,没有成本的产生,经济主体收益的合理性也不存在。这些都决定了纯公共文化产品由于收益有限,导致私人部门很难或不愿意生产或提供这类文化产品,而公众又对其有较为强烈的需求,由此就会引发市场供应不足,公众的公共文化需求无法得到满足。这时,纯公共文化产品供给的市场失灵问题就由此而生。为解决纯公共文化产品供应存在的市场失灵问题,满足公众的公共文化需求,需要政府直接承担起纯公共文化产品供应的职能。而且政府所拥有的财力、物力以及资源的支配能力,也决定了政府能起到保证充足供给的作用。纯公共文化产品也只有由政府进行供给,才能更好地发挥文化产品的社会效益,更好地满足公众需求。对于纯公共文化产品,政府如何进行供给呢?首先,保证足够、合理的财政投入是关键,只有充足的资金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绝大部分人
本文标题:论文化产品的公共产品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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