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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安洛乡熊洞煤矿有限公司停送电应急预案二○一○年度金沙县安洛乡熊洞煤矿有限公司停送电应急预案编制:刘健(工程师)审核:彭其武(矿长)为了进一步搞好我矿的安全生产工作,杜绝由于停电、送电造成各类安全事故,真正实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整体推进”的方针,现结合我矿实际,制订如下应急预案:一、成立停送电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长:彭其武(矿长)副组长:刘健(工程师)邱天友(安全副矿长)李佑俊(机电副矿长)成员:李坤(生产副矿长)吴韬(机电副矿长)蒋义军(电工)李天伦(副矿长)余刚(电工)黄跃国(电工)张远祝(瓦检员)张远江(安全员)二、本矿供电情况我矿生产能力为9万吨/年,为双回路供电,其中一回路来自金沙县新化乡降压站,另一回路来自金沙县安洛乡降压站,供电线路均为10KV,现本矿共有电力变压器4台,其中2台矿用专用变压器,容量为315KVA,专供井下使用。地面二台,其中一台100KVA专供主扇,另一台250KVA供地面皮带机、绞车及生活照明生等用。三、停送电应急预案的内容:1、对井下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告知停电、送电可能造成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停电后作业人员的撤离路线;在巷道交叉处设置安全出口的指示标志。2、停电后所有作业人员停止作业,有安排有组织地撤退到地面。3、保证井下每一个作业地点通讯畅通(如采掘工作面、掘进工作面、水仓、机电硐室等)。4、如供电部门通知临时停电,则由调度室立即通知井下所有作业人员沿进风方向撤退到主、付井井底车场的新鲜风流中侍命。在人员撤退过程中,必须由带班矿长、安全员、瓦检员有组织有安排的沿撤退路线撤退,矿长、安全员、瓦检员在确保井下停风地点没有人后才最后撤退。5、停电后立即通知主扇风机房值班人员将人行道风门、防爆门打开,利用自然通风稀释瓦斯。6、电器设备在进行停电检修时,必须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并向矿主要领导说明停电范围、停电时间以便作好工作安排。7、当供电部门通知停电,且没有说明送电时间,则由调度室通井下所有作业人员立即撤出,并将矿灯交回矿灯房,带班矿长、安全员、瓦检员在确保井下无人后方能出井。8、停电后人员撤退路线为:11504采面作业点11504进风巷南翼运输大巷井底车场副斜井地面。9、当供电部门通知送电后,调度室立即通知主扇风机值班人员关闭防爆门及人行道风门,启动主扇。10、主扇启动30min后,确认抽出风流中瓦斯浓度在安全线以下,先由带班矿长、安全员、瓦检员至井下作业点进行安全检查。⑴对掘进工作面的检查,首先由瓦检员检查电器设备开关附近20M的瓦斯斯浓度不超过0.5%时,由电工开动局部通风机进行通风排放瓦斯,排放瓦斯时要有带班矿长、瓦检员、安全员在场亲自指挥,严禁一风吹,要慢慢排放,保证排放出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排放期间要时时刻刻进行检查,排放浓度超标要及时调整风量,有效控制瓦斯浓度,排放结束后,在带班矿长、瓦检员、安全员确认安全的情况下,方可通知地面的掘进作业人员入井作业。如瓦斯浓度达到3%和瓦斯排放浓度不能控制在安全线以下时,要及时停止排放、断电、撤人,汇报矿调度室及主管领导进行处理。必要时请县救护队进行排放。⑵对采煤工作面的检查:带班矿长、瓦检员、安全到采煤工作面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为:顶板支护情况、采空区来压情况、上隅角瓦斯浓度情况,如果上隅角瓦斯超限不能进行作业,要增加排放时间和排放措施。直到全采煤工作面任何地点瓦斯浓度达到安全标准后方可进行其他项目安全检查。电器设备情况、瞎炮及残炮情况和通风设施及通风构筑物情况。以上问题的处理达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及有关要求后,带班矿长可通知井上掘进作业人员入井作业。11、停电期间矿主井、副井和风井要派专人进行看守,井口50m范围内不能有火源存在,三井口50m范围内不能通过机动车,严防瓦斯从三井口涌出发生瓦斯事故。12、若停电时间较长,水泵不能工作可能造成淹井事故,损坏井下电器设备,矿方应购买柴油发电机组(自备电源)至少满足通风及排水工作。13、矿上应贮备一定数量的柴油,以备急用。14、送电后由机电矿长加强变压器、输电线路、配电箱等机电设备的检查与调试,检验电压是否稳定正常。15、若停电、送电井下发生灾害时,立即启动《熊洞煤矿应急救援预案》。金沙县安洛乡熊洞煤矿有限公司二○一○年三月一日
本文标题:停送电应急预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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