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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期刊网从实施成效看台湾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作者:钱莉萍陈忆来源:《海峡科技与产业》2016年第11期摘要:继第三波信息产业经济后,文化创意产业被视为第四波经济动力,正以不可阻挡的力量影响着世界各国的社会、经济与文化发展,成为人类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台湾文化创意产业起步较早,在当局一系列政策推动下,取得了良好的发展,并保持积极向好的发展态势。本文详细介绍了台湾文化创意产业政策的初起和推出,以统计数据说明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而阐述了台湾文化创意产业政策对产业发展的影响意义。关键词:台湾;文化创意产业;政策;发展;实施情况;影响意义0引言文化创意代表着一个国家和地区文化发展的多元性。多元的文化创意产业(简称文创产业)以其高附加值、技术密集、高融合性、高回报率、高经济影响力、低污染、低消耗等特点,成为知识经济社会中新型财富的创造形式,引起了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与重视。文化创意产业源于德国法兰克福学派对于文化工业的批判,从美学的角度捍卫人类理想生活,对抗商业性与消费性的工业复制文化。198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在其发表的《文化产业:文化未来的挑战》报告中指出“文化产业是按照工业标准生产、再生产、存储以及分配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一系列获得、采取的经济战略,其目标是追求经济利益而不是单纯为了促进文化发展”。1994年,澳大利亚公布了第一份文化政策报告,提出以“创意国家”(CreativeNation)为目标,“创意”的概念正式被各国接受并采用。1997年,英国工党政府将“创意产业”列为国家发展的重要政策之一,“创意产业”的概念被正式提出[1]。各个国家和地区对“文化创意产业”的定义各有不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其定义为结合创意生产和商品化等方式,运用本质为无形的文化内涵,内容基本上受著作权保护,形式可以是物质的商品或非物质的服务[2]。台湾地区目前将文创产业界定为:源自创意或文化积累,通过智慧财产的形成及运用,具有创造财富与就业机会的潜力,并促进全民美学素养,使全民生活环境提升的产业[3]。在全球化趋势不断加强、国家间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推动文创产业发展成为世界各地提升整体竞争力或产业加值与转型的重要途径。迈进21世纪后,文创产业也成为台湾积极发展的产业之一,在一系列由上而下的政策推动下,台湾大力发掘地方特色文化,形成由下而上的发展动能,使台湾的文创产业有了更多元的面貌与更深入的发展。1台湾文化创意初起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在快速工业化与都市化的发展过程中,台湾地方传统产业与初级产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困境,全球化浪潮席卷下的台湾正步入全球均质的危机中。随着发龙源期刊网展中国家相继快速崛起,台湾单凭制造业和低廉生产成本的竞争优势岌岌可危,如果无法建立台湾特色的全球化识别符码,台湾的国际竞争力前景堪忧。意识到危机的存在,台湾1991年邀请日本“造町运动”的发起者和推动者——日本千叶大学宫崎清教授到台传授以传统工艺振兴社区的理念及做法,推动了1994年台湾“社区总体营造”政策的出台,提出“建立社会文化、凝聚社区共识、建构社区生命共同体的概念”,台湾的文创产业于此时开始萌芽。台湾的“文化产业”概念最早是台湾行政机构所属文建主管部门于1995年组织召开的“文化产业研讨会”中提出的“文化产业化、产业文化化”,这一概念随后成为“社区总体营造”的核心,由此明确了台湾文化产业的两条发展路径[4]。自此文化产业开始正式进入台湾经济社会发展的视野,成为台湾文创产业的雏形,为台湾文创产业的发展打下了基础。但“社区总体营造”理念毕竟与“文化产业”的界定有所差别,文化产业的概念不能仅限于传统、乡村型的初级产业,如农产品加工、传统工艺、地方特产等。为了促进文创产业的发展,台湾将文创产业界定化、明确化、方向化,结合本地区产业特性,列出台湾推动文创产业发展范畴,主要包括视觉艺术产业、音乐及表演艺术产业、文化资产应用及展演设施产业、工艺产业、电影产业、广播电视产业、出版产业、广告产业、产品设计产业、视觉传达设计产业、设计品牌时尚产业、建筑设计产业、数字内容产业、创意生活产业、流行音乐及文化内容产业、其它经台湾主管机关指定的产业等十六个子产业[2]。这些子产业都符合就业人数多、产值大、关联效益大、增长潜力大、原创性高、附加值高等特性。2台湾文创产业政策推出基于台湾经济模式亟待转型的现实需求和全球文创产业发展卓越成就的刺激,2002年5月,台当局将“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计划”列为“挑战2008:台湾发展重点计划(2002-2007)”(简称“挑战2008”)的十大重点投资计划之一,提出“开拓创意领域,结合人文与经济,发展具全球水平的文化创意产业”,明确提出文创产业的概念,将其划分为十三个产业类别,首次将原属于不同领域的文化、艺术、设计等相关产业统筹于文创产业之下,并独创创意生活产业等类别,期望通过行政力量打造良好产业发展环境,在政策导向上实现从“文化产业”向“文化创意产业”的重要跨越[5]。“文化创意产业”的概念正式出现在台湾官方文件中,成为台湾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计划”于2007年底实施完毕,对台湾经济转型与民众生活模式产生了极大的正面影响。为延续文创产业的发展,台当局文建主管部门推出了“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第二期计划”;新闻主管部门制定了“振兴流行文化产业方案”;经济主管部门策划了“设计产业翱翔计划”,其实施时间范围为2008—2011年[6]。2009年3月,台湾行政机构将文创产业列为六大新兴产业之一,同时成立跨部门的“文化创意产业推动小组”;5月行政机构通过“创意台湾-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方案”(简称“创意台湾”),以5年为执行期(2009-2013年)。“创意台湾”是在总结之前文创产业政策的成就和经龙源期刊网验的基础上,结合国际形势,针对台湾当前发展文创产业的优势、潜力、困境及产业需求而制定的,提出“环境整备”与“旗舰计划”两大主轴,最大的亮点在于对两岸关系的新视野和大华文市场的重新定位,从封闭的本土化思维走向更开放的文化视野和国际化的市场定位[7]。2010年1月,“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法”在台湾立法机构获“三读”通过,于同年8月正式实施,宣告台湾文创产业进入法制化推动阶段。该法保障并辅导各类产业的发展,达到循序渐进、有效累积文创产业所创造的能量,建构具有丰富文化及创意内涵的社会环境,运用科技与创新研发,健全文创产业人才培育,积极开发岛内外市场[8]。2013年,“创意台湾”执行期结束时台湾整体环境正处于创新驱动、平衡发展的结构调整期,文化内容仍将扮演重要的触媒,如何将价值产值化,建构具有丰富文化及创意内涵的社会环境,运用科技与创意跨界合作,带动台湾美学经济成为一项重要工作。台湾文化主管部门随后提出“价值产值化-文创产业价值链建构与创新(2013-2016)中期计划”,推动价值产值化,建构与创新产业价值链为主轴,期望引领台湾文创企业成为华人文创经济领先者[9]。按照先后出台的文创产业政策及法规梳理其主旨内涵及执行策略如下:*“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计划(2002年)”——愿景及目标:开拓创意领域,结合人文与经济,发展具全球水平的文化创意产业。——策略:1.成立文化创意产业推动组织;2.培育艺术、设计及创意人才;3.整备创意产业发展环境;4.促进创意设计重点产业发展;5.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第二期计划(2008年)”——愿景及目标:文艺产业的扶植及创新育成,强化交流平台及地方推动能量,扶植青年艺术家,建置数字创意银行,结合产官学界相关资源共同推进产业发展。——策略:1.强化产业环境发展计划;2.工艺创意产业发展计划;3.创意文化园区推动计划。*“振兴流行文化产业方案(2008年)”——愿景及目标:以培育台湾影视、图文出版、流行音乐人才,重整台湾流行文化发展环境、繁荣台湾流行文化消费市场、形塑台湾流行文化品牌。——策略:1.流行音乐产业冲刺计划;2.图文出版产业冲刺计划;3.电影产业服务业冲刺计划;4.电视产业冲刺计划。*设计产业翱翔计划(2009年)龙源期刊网——策略:1.协助产业建立设计合作体系、跨领域合作机制及设计创新管理制度;2.加强拓展设计的市场,扩大设计应用领域与国际市场需求;3.加强台湾设计人员的设计与行销管理能力,协助产业引进国际设计师资源;4.全力办好2011年世界设计大会,加强台湾优良设计与国际接轨。*“创意台湾-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方案(2009年)”——愿景及目标:攻占华语市场,打造台湾成为亚太文化创意产业汇流中心。——策略:1.环境整备:(1)多元资金挹注;(2)产业研发及辅导;(3)市场流通及拓展;(4)人才培育及媒合机制;(5)产业集聚效应。2.旗舰计划:(1)电视内容产业;(2)电影产业;(3)流行音乐产业;(4)数字内容产业;(5)设计产业;(6)工艺产业。*“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法(2010年)”——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建构具有丰富文化及创意内涵的社会环境,运用科技与创新研发,健全文化创意产业人才培育,并积极开发岛内外市场。*“价值产值化-文创产业价值链建构与创新(2013-2016年)中期计划(2013年)”——愿景及目标:创新产业生态,领航美学经济。1.使台湾文创企业成为华人文创经济领先者(文创产业化);2.使文创成为产业升级转型的新引擎,带动台湾美学经济(产业文创化)。——策略:1.推动文化内容开放(OpenData)与加值应用;2.促进一源多用与强化中介体系;3.促成跨界与跨业整合,提升文创产业价值。3台湾文创产业政策实施情况随着一系列政策推出、实施以及《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法》的落实,台湾文创产业发展不断注入新能量而得到发展和壮大,设定的愿景和目标陆续得到部分实现。通过文创企业发布的数据汇总可以看出,台当局推动下的文创产业取得了多方面的成果,但产业本身的复杂性也是不能一蹴而就解决的。以下从营业额、内外销情况、行业内厂商以及从事文创行业的人员等4个方面统计数据,研究台湾文创产业这6年发生的变化[10,11]。3.1文创产业营业额政策实施以来,台湾文创产业总体营业额呈上升趋势,2014年达到7,944.77亿元(新台币,下同),说明台湾文创产业整体规模趋于扩大。虽受到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在2009年和2012年出现负增长,但占岛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始终保持在5%左右,并未随着产业增长速度龙源期刊网的减慢而明显下滑。这表明经过多年的经营与培养,文创产业在台湾的经济发展结构中,已经从附属产业逐渐转化为提升总体经济效益的强劲动力和支柱产业。从营业额数据看,台湾文创产业在岛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仍有继续提升的空间(见表1)。3.1.1各子产业营业额广告、广播电视、工艺和出版等四个排名前四的产业营业额之和占文创产业总营业额的70%以上,文创产业的子产业经济规模仍存在很大的差异(见表2)。近年来,在文创相关政策的扶植以及民众对艺文活动接受度提高的趋势下,视觉艺术、音乐及表演艺术等产业的营业额呈现明显增长的趋势。部分产业因数字化致使传统获利模式面临挑战,如流行音乐及文化内容产业中,实体营销渠道的日渐式微;广告产业中,传统广告代理商角色逐渐被新兴数字媒体代理取代;出版产业方面,电子书等数字出版的兴起及消费者阅读形式的改变等,这些取而代之的多元新兴商业模式暂无法统计。3.1.2各县市文创营业数据台北市是台湾第一大创意城市,其次是新北市、高雄市、台中市、桃园市,这五个县市文创产业的营业额占总营业额的比例高达87.68%。凸显台湾文创产业的发展与台湾整体经济发展的中心区域呈相同发展态势,呈现集中化、不均等的状态,地区间差异明显,存在“创意落差”。台东县、花莲县、金门县和马祖文创产业的营业额虽然较低但增长快速,因为上述地区近年来成为海外观光客旅游的热门景点,有着较大的发展潜力和空间(见图
本文标题:从实施成效看台湾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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