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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意见第一期近期,就有关部门、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提出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过程中的一些问题,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进行了讨论,并就以下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一、问:如何认定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答: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及其应用指南的相关规定,对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进行判断。通常情况下,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发生在同一企业集团内部有关企业之间进行的合并。二、问:企业持有的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原制度核算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余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如何处理?答:企业持有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原制度和投资准则核算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余额,在首次执行日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调整。上述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股权投资借方差的余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区别情况处理:企业能够明确将该差额区分为商誉和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差额的,应将属于商誉的金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作为商誉列示,属于因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部分,应在原股权投资差额的剩余摊销年限内分期摊销,作为投资损失计入合并利润表,尚未摊销完毕的余额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企业无法将该差额区分为商誉和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额的,该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一并作为商誉列示。三、问:首次执行日进行所得税调整时,如何确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税率变动时如何处理?答:企业在首次执行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时,应以现行国家有关税收法规的规定为基础确定适用税率。未来期间适用税率发生变化的,应按照新的税率对原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调整,有关调整金额计入变化当期的所得税费用或所有者权益。四、问:煤炭生产企业提取的安全费余额在首次执行日如何处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后是否仍需计提安全费?答:煤炭生产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提的安全费余额在首次执行日不予调整,即原记入“长期应付款”科目的安全费余额在首次执行日的余额保持不变。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后,煤炭企业应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计提安全费,计入成本,同时记入“长期应付款”科目。煤炭企业于未来期间使用已提取的安全费时,在相关费用实际发生时,冲减长期应付款;如能确定有关支出最终将形成固定资产,应在“在建工程”科目下单列项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有关安全项目完工后,对于形成固定资产的,应按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同时,按固定资产的实际成本,借记“长期应付款”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该项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五、问:在债权债务清欠过程中,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通过放弃其持有的对上市公司的股权抵偿其对上市公司的债务,上市公司作为减资的,会计上应如何处理?答: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以其持有的对上市公司的股权抵销其对上市公司债务,上市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减资的,在办理有关的减资手续后,应按照减资比例减少股本,所清偿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与减少的股本之间的差额,相应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六、问:首次执行日,企业账面上原确认的股权分置流通权应如何处理?上市公司对于控股股东给予的股权分置补偿款应如何处理?答:(一)股权分置流通权的处理1.对与企业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及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相关的股权分置流通权,首次执行日应将其账面余额转至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2.除企业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及子公司投资以外,与其他权益性投资相关的股权分置流通权,首次执行日应将其账面余额及对应的权益性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首次执行日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处理,在调整了首次执行日的留存收益后,应同时将该差额自留存收益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其他在首次执行日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项目,在首次执行日比照上述规定办理。3.执行新会计准则后,企业根据经批准的股权分置方案,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流通权,应当计入与其相关的权益性投资账面价值,不再单独设置“股权分置流通权”进行核算。(二)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时因作出承诺而对上市公司支付的对价(如控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承诺将不足盈利预测部分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应在收到控股股东支付的款项时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七、问:企业自其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处购买股权应如何进行处理?答:企业自其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处购买股权,应区别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分别处理:(一)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增加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二)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子公司的资产、负债应按照自母公司取得控制权时点开始持续计算的金额反映。因购买少数股权增加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取得的股权比例计算确定应享有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指自母公司取得控制权时点开始持续计算的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份额的,调整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相关项目(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八、问:将消耗性生物资产或生产性生物资产重分类为公益性生物资产,企业应如何进行结转?答:企业将消耗性生物资产或生产性生物资产重分类为公益性生物资产时,应当考虑其是否发生减值,如果发生减值,应当首先计提跌价准备或减值准备,并以计提跌价准备或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作为公益性生物资产的入账价值。九、问: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后,企业的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如何核算?在资产负债表中如何列示?答:《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未单独设置“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科目。但是,企业在日常核算过程中发生与预提和待摊性质相关的支出,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增设这两个科目。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对于符合待摊和预提性质科目的余额,应作为“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流动负债”列示。十、问:原同时按照国内会计准则及国际会计准则提供财务报告的B股、H股上市公司在首次执行日如何衔接?答:对于原同时按照国内会计准则及国际会计准则对外提供财务报告的B股、H股上市公司,首次执行日,可以取得相关资料、能够对因会计政策变更所涉及的有关交易和事项进行追溯调整的,如持有至到期投资、借款费用等,可以追溯调整的结果作为首次执行日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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