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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先富”与“共富”的关系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精辟地把社会主义本质概括为“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并且明确指出要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通过先富帮助和带动后富,最终实现共富。然而,面对贫富差距日益拉大的现实,有人对先富带共富的思想产生了疑惑和怀疑,更有甚者认为邓小平的先富带共富思想过时了。针对目前对先富与共富问题的一些不正确认识,本人浅谈以下几点思考,以求进一步理清先富与共富的含义及其内在关系。一、先富是实现共富的必由之路共同富裕并不等于同时富裕、同步富裕、同等富裕。奔向富裕是一个有先有后、有快有慢逐步实现的过程,要求所有人、所有地区同时、同步、同等富裕起来是不切实际的,必须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共同富裕的构想正是这样提出来的:一部分地区有条件先发展起来,一部分地区发展慢点,先发展起来的地区带动后发展的地区,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在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我们把共同富裕当作同步富裕、同等富裕去追求,容不得出现一点先富后富、多富少富的差别。在个人收入分配上,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其结果,只能是同步贫穷、同等贫穷。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打破了平均主义,打破了“大锅饭”,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从而充分调动了人民群众和各个方面的积极性,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进而引起经济生活、社会生活、工作方式和精神状态的全面而深刻的变化。事实证明,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是大家都拥护的新办法,新办法比老办法好。需要指出的是,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是要让那些通过自己勤劳努力而且有作为的人先富,先富必须依靠诚实劳动、合法经营来实现。先富不是目的,而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途径和手段。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必然产生极大的示范力量,影响左邻右舍,带动其他地区、其他企业和其他人向他们学习。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就有能力帮助和扶持那些没有富起来的地区和人们,使他们也尽快富起来。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增强了国家的经济实力,国家就有更加雄厚的物质基础,就可以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贫困地区,加大扶贫开发力度。二、强调共富并非要否定先富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十七大报告反复强调,要注重社会公平,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要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规范个人收入分配秩序。四中、五中全会对共同富裕的强调,绝不是对先富政策的否定,而是同邓小平先富带共富思想一脉相承的。强调先富与强调共富本来就是一致的。我们党从来就是把先富作为实现共富的途径和手段,没有先富就不能实现共富,但先富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共富这个根本目标。十六届五中全会设计“十一五”规划,追求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描绘构建和谐社会图景,表明唱响“共同富裕”主调的时机已经成熟,这个主调将贯穿“十一五”的始终,并将延续今后多年。十七大进一步确立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执政理念,正是对邓小平十几年前提出的问题的回应。它不是对邓小平经济改革思想的违背,恰恰是对邓小平改革开放观和富裕思想的坚持和与时俱进。党中央“十一五”期间的举措,着手解决社会各利益群体之间利益冲突问题、谋求“共同富裕”,政策取向将更关注增长的均衡、机会的均等和社会的和谐,让最广大群众充分享受到政策和发展的成果,弥合贫富差距、城乡差距等,是从不够均衡走向比较均衡,与邓小平在“时间段”上的设计也相吻合。三、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实现共同富裕是我们的根本目标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紧紧抓住“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一基本问题进行了不懈探索,对社会主义的认识不断深化。社会主义的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的根本目标。邓小平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的特点不是穷,而是富,但这个富是人民共同富裕。社会主义不是少数人富起来、大多数人穷,不是那个样子。我们要让一部分人和地区先富起来,通过先富帮助和带动后富,最终实现共富。四、理顺分配关系,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经过20多年的改革和发展,我国人民生活总体上已经达到小康水平,正向全面小康目标迈进,特别是因为先富政策的巨大成功,造就了一批高收入人群。但是,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扩大的问题也日益突出,已成为困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现实问题。缩小贫富差距、理顺分配关系势在必行,如何缩减贫富差距,理顺分配关系,本人认为也应从如下六个方面着手:1、提高(低收入人群的)收入水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得到了飞速发展,但多数人如农民、城镇下岗职工以及国家公务员等并没有从我国的经济的快速增长中取得多少实惠,这部分人的收入增长甚至还赶不上我国经济增长的速度,这是极不合理的。因此,我们必须大幅提高这些人的收入水平。如,除了完全免除农民的各种税费以外,还要给农民尤其是种地农民大量的补贴;大幅提高城镇职工的最低工资水平和最低生活保障线;大幅提高国家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职工的工资水平。2、完善社会保障。西方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之所以能较好地解决贫富差距问题,是和他们拥有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无关系的。与之相比,我国的社会保障工作才刚刚开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因此,在缩小贫富差距的过程中,我们必须首先考虑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因为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基石。它不但关系到亿万人民群众能否安居乐业、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还关系到亿万个家庭以至整个社会的稳定。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能够覆盖全国所有人口(包括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已成为我们的当务之急。3、健全财税制度。目前我国所得税的纳税主体仍然是工薪阶层,这充分说明我国财税制度的不合理,这也是我国贫富差距存在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要想充分发挥税收的调节功能,我们就必须进一步健全我国的税收制度,如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征收遗产税、赠与税和奢侈消费税等。此外,还应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以提高贫困人群的生活水平。4、加强法制建设。改革开放以来,由于片面地强调效率问题,导致一些人为了致富而不择手段。现实生活中以权谋私、官商勾结、走私贩私、假冒伪劣等违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引起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对此,我们必须加强法制建设,并依法重拳出击,严厉打击违法乱纪,权钱交易等丑恶现象,进而有效解决贫富差距悬殊问题。此外,我们还要建立相关法律,鼓励先富起来的人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如办教育、办慈善事业或修路等。5、降低垄断收入。我国实行市场经济制度的时间尚短,市场运行机制还不很完善。原有的某些体制性或政策性的原因,使得电力、电信、铁路等行业至今仍然存在着非常严重的垄断。并可以获取高额的垄断利润,也拉开了这些行业与其他人群的收入差距。为此,我们必须借鉴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在垄断行业中引入竞争机制,降低行业的垄断性收入。对少数必须由国家垄断经营的行业,要加强对其收入分配的监督和管理。6、继续“两大战略”。改革开放以来,由于享受了优惠的政策,东部地区得到了快速的发展,目前东部的发达程度已远远超过了中、西部。为了解决日益增大的地区差距,党中央先后提出了“西部大开发”和“中部崛起”的伟大战略。实践证明,两大战略在缩小收入差距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效果还不太明显。因此,我们应采取进一步的措施,继续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加强中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吸引国外投资者和东部的资金、技术、人才到中西部地区,从而有效加快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提高中西部地区的生活水平,最终缩小与东部发达地区的贫富差距。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另一方面,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要通过改革税收制度、增加公共支出、加大转移支付、切实执行最低工资制度、逐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措施,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要努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尤其要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逐步减少城乡贫困人口。与此同时,要合理调节少数垄断性行业的过高收入,必须坚决纠正凭借行业垄断和某些特殊条件获得个人额外收入的做法;要坚决取缔违背现行法律法规所取得的不合法收入,切实保护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缩小贫富差距,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参考文献:[1]金喜在、齐晓安.实现共同富裕应注意的几个理论问题.新长征.1994年6月[2]谢俊忠.试论“先富”与“共富”.邓小平理论研究文库.第2卷,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7[3]陈军、朱志军.邓小平关于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本质的若干理论观点.理论月刊.199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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