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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理论/案例 > 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企业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一、企业管理人员必须具备法律意识1、人从出生到死亡都得与人、政府打交道,只要与他人、与政府打交道就需要法律。2、经济市场主体鱼龙混杂,不讲信用现象依然存在,管理者如无法律意识,风险过大。3、法律风险贯穿企业发展的始终,越来越多的企业经营者已经逐步认识到法律风险防范的重要性。二、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风险•(一)概念:企业法律风险是指企业和企业主及管理人员承担的法律责任的可能性。•(二)企业法律风险的类型•从法律风险形成后的纠纷来看,可分为:经济纠纷、劳动纠纷、行政纠纷。•从风险责任上看,包括:刑事法律风险、民事法律风险和行政法律风险。(三)常见企业经营管理法律风险1、企业债权债务管理的法律风险债权债务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业务而形成的应收应付。对债权债务的控制,实质关系到公司与客户、供应商合作关系的维护与利益调整。如果企业未对债权债务的管理给予足够的重视,势必造成企业死账、呆账的大量增加,从而制约企业经济的发展。在对债权债务法律风险的防控中,企业应做好确切的记录,保证应收账款及时收回,尽可能缩短债权期限,合理确定债务规模,减轻债务负担,保证资金的正常周转。2、企业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合同法律风险是指在合同订立、生效、履行、变更和转让、终止及违约责任的确定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利益损害或损失的可能性。合同作为一种实现合同当事人利益的手段或者工具,具有动态性,双方当事人通过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的履行,最终需要确定某种财产关系或者与财产关系相关的状态的变化。而在实现最终的静态归属过程中,可能有各种因素影响最终归属关系的视线,当合同利益的取得或者实现出现障碍,一种根源于合同利益的损失风险就展现出来。3、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法律风险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过程各个环节中,从面试、录用、签订劳动合同直至离职,都有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的约束。尤其将于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作出了较大的调整。企业的任何不遵守法律的行为都会造成法律风险。人力资源管理的法律风险产生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享有的权利和承担义务之间的冲突,主要表现在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关系的解除以及工资报酬、福利待遇、劳动保护等方面发生的纠纷。4、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风险•随着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加大,社会各界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提高,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日益增多。这类案件涉及的赔偿金额较高,往往给企业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尤其是中国加入WTO以后,国内的知识产权立法与执法均必须达到TRIPS协议的最低标准,因此,在越来越多的经营领域,侵犯知识产权的风险可能决定一个企业的存亡。5、企业财务会计及税收法律风险•财务会计制度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财务会计制度完整全面地揭示了企业资金运动地基本情况等经济信息。对于组织企业资金运动、处理企业与个方面得财务关系起着重要作用,由其发生的法律风险影响重大。税收法律风险则指企业涉税行为引起的法律风险,包括偷税、漏税、避税等。企业财务会计及税收是整个法律风险防控中的最薄弱环节。6、企业诉讼法律风险•企业诉讼的结果将对企业的利益造成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企业诉讼涉及到调查取证、参加庭审、协调关系等复杂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处理不妥,对案件的结果都将产生影响。三、企业经营管理法律风险防范•(一)企业债权债务管理的法律风险防范案例1:张某于2007年3月10日向我或者某公司借款人民币7万元,约定2008年3月9日还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当即出具借条一份。•从这个例子中看,我与张某是什么法律关系?•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即债的关系。那么我就是债权人,张某就是债务人。我就享有要求他向我还款的权利,他就有向我履行还款的的义务。•(债发生原因主要可分为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2)诉讼时效风险防范1、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案例2:张某于2007年3月10日向某公司借款人民币7万元,约定2008年3月9日还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当即出具借条一份。到了08年3月9日后,他还不还钱,张某没起诉,认为和关系好,钱会还的。直到今天,张某去向他要,她说昨天质询过律师,律师说可以不还了,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了,不受法律保护了,结果呢我就一气之下,提起诉讼,结果法院的判决是什么?2、一般诉讼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计算。•3、特别诉讼时效:•1、短期时效。短期时效指诉讼时效不满两年的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时效为一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延付或拒付租金的;3、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长期诉讼时效:长期诉讼时效是指诉讼时效在两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诉讼时效。4、最长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我国《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根据这一规定,最长的诉讼时效的期间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效最长也是二十年,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5、诉讼时效的中断、中止•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一定法定事由产生而使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暂停计算诉讼时效期间。《民法通则》139条规定:“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因不可抗拒力或其它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案例3:张某于2007年3月10日向我(某公司)借款人民币7万元,约定2008年3月9日还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当即出具借条一份。如果我于2008年7月8日向其催讨发函过,他也签收了或其向我承诺过几天在还我,那我起诉法律还保护不保护呢?保护。因为诉讼时效中断了,在实务操作中,第二种情况,我没有书面催讨过,他仅仅用嘴巴告诉我我过几天还你,你起诉了,结果是什么?驳回起诉。因为没有证据证明诉讼时效中断。案例4:企业与邢某做水泥生意,2004年8月17日邢某出具了16万元的欠条。2007年该企业向法院起诉,称多次催要过货款,2006年邢某曾经给付了1万货款。但由于当时没有对货款重新签认,事后对方又不承认,无证据证实诉讼时效已中断。从出具欠条之日起至提起诉讼,已超过2年普通诉讼时效的规定,企业丧失了胜诉权。(3)作为企业借条、合同保管部门应做到以下几点:•1、保管部门应定期查看借条、合同的还款期限或履行期限,并做好登记;•2、对已到期的借款或合同,应定期做书面催讨;•3、对于先付利息的借款,每次支付利息时应写清利息支付的时间、支付利息的计算时间段、支付多少利息并签字确认,我们保留一份。(4)超过诉讼时效的借款或合同如何处理•借款超过诉讼时效,即得不到法律的保护,但是借款事实还是存在的,只是想通法律手段讨回时,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当我们遇到这类问题时,应学会灵活运用借款一事抓住对方心里,使诉讼时效重新计算。•如:再给他一段间让他再还,重新写个还款计划;或者给他免除部分债务,重新确定一个还款期限;还有就是当这些方法都不好用时,可以利用电话录音。(二)、企业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防范•合同法的内容博大精深,我在这里仅就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关系最密切的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的风险防范问题。•(1)、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风险防范•1、签订合同前对合作对象的审查(调查)。•a、了解合作方的基本情况;b、审查合作方有无签约资格;c、调查合作方的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2、合同各主要条款的审查。a规格条款,b质量标准条款,c数量条款,d交付方式条款(送货条款),e履行期限条款,f结算条款,h违约责任条款,i争议处理条款,j在这里特别提醒:货物所有权约定条款的运用,对方提供格式合同应特别注意•1、合作方应加盖其单位的公章,或者合作方的经办人应提供加盖了其单位公章的签约授权委托书。(加盖分公司章是否有效?加盖部门章是否有效?部门经理的签字是否有效?)•2、加盖的公章应清晰可辨。•3、合同文本经过修改的,应由双方在修改过的地方盖章确认。•4、争取取得合作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合同签订时的注意事项(3)、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防范1、接收支票时应注意的事项:对支票审查。2、出具收据和接收收据时的注意事项3、出现纠纷时的处理方法:a应本着友好协商态度处理问题,这样有利于我方收集到有利的证据。b签订还款协议时的注意事项:一是在协议中应当写明对方承认欠款数额;二是还款的具体时间;三是回避双方还有争议的其他事项;四是约定如果首次还款期满仍不依约还款,则视为全部到期;五是约定如果对方不依约付款,则由我方所在地法院管辖;六是协议应加盖欠款单位公章。3、履行风险a、刑事诈骗:近年来,犯罪分子利用合同进行诈骗案件逐年增多,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应当予以重视。b、信誉欺诈防范:对方先以良好信誉履行前期小额合同,骗取信任,在履行后期大额合同时拒付货款.C、第三人代为履行和向第三人履行时的风险防范d、遇到法定条件或者合作方违约可能损害到我方利益的情况时,可以采取中止履行和解除合同的方法来保护我方的权益。律师提醒:广大中小企业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应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从而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应有的损失。(三)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风险防范•提起知识产权,很多人会认为那是高科技企业才关心的,其实不然,任何企业都有知识产权,企业商号、注册商标、商业秘密都是知识产权,在国内另起炉灶的现象特别普遍。•(1)商标的保护与管理•1、商标应及时申请注册,防止被他人抢注•2、注册商标权应注意续展。•3、商品装璜不要冲谈商标。•4、商标入股应约定使用事项。•5、商标文字不能使用产品的通用名称。•6、商标转让与许可使用不可私下擅自交易。•7、商标不能滥施许可。(2)商业秘密法律风险及防范1、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2、商业秘密与其他知识产权相比,具有如下几个特点:(1)商业秘密保护范围广泛。(2)商业秘密保护成本低。(3)商业秘密保护没有期限限制。3、商业秘密法律风险中最根本的就是商业秘密的泄露风险。(一)核心人才的流动泄露商业秘密,(二)非法“卧底”导致商业秘密泄密,(三)发表学术论文带来商业秘密的泄密,(四)接待来访等原因泄露商业秘密。•(四)企业诉讼法律风险防范•(1)企业诉讼法律风险的表现•1、一是选择起诉对象不当,导致诉讼请求被驳回。案例:某水泥厂诉张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水泥的买受方是某装饰建材市场,由于该市场不具备法人和其它组织的资格,不能作为诉讼主体。张某仅是买卖水泥合同经办人,起诉张某显然是选择诉讼主体错误。按照法律规定,某建材市场的债务应由其开办人负责•2、没有申请财产保全措施,导致被告人的财产被其转移、处分或者被其它法院查封、冻结,失去了偿还债务的机会。•3、有关事项没有保留书面材料或者材料丢失,导致无法向法庭提供证据;举证不全面或者不及时,导致超过举证期限而失权•4、经过诉讼程序胜诉后,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申请执行,使生效的判决、调解丧失强制执行的效力。(2)企业诉讼法律风险的防范•1、要选择好诉讼主体。•a、债务人已经歇业、被吊销营业执照,无力偿还债务,这就要调查债务人在工商登记时注册资金是否到位,如果虚假出资,验资机构虚假验资,金融机构提供虚假验资证明,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把债务人的开办单位或者股东、验资机构、金融机构与债务人一并起诉。•b、法人资格滥用,如人格混同、公司财产不分、虚假股东等,就要揭开公司的面纱,请求股东承担债务偿还责任。•c、有的负债企业通过企业改制的机会逃废债务,这就需要针对其改
本文标题: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企业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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