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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邮政民营化及对中国邮政改革的启示姓名:孙涛班级:09日语一班学号:0962129分数:摘要: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世界范围内新通讯技术的进步,国家垄断经营下的邮政事业所存在的弊端日益显现。日本在邮政事业改革中面临的问题与我国现阶段有很多类似,我国正处于邮政改革的关键时期。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日本邮政民营化改革过程中,渐进式改革路径、配套的法规制度建设.邮政专管范围的确保、分解邮政业务,推进效率化管理和运营等改革理念和具体措施,对于今后我国的邮政体制改革具有重要的参考借鉴意义。关键词:邮政民营化邮政普通服务业务邮政储蓄邮政保险从世界各国的发展情况看,公共事业的民营化是一个普遍的趋势。邮政民营化是日本继国铁民营化之后的又一次公共事业民营化改革。本文着重阐述日本邮政民营化改革的背景及其主要内容并分析民营化可能要应对的问题,以及为我国深化邮政事业改革提供哪些借鉴。一.日本邮政事业的特点及民营化背景从世界各国邮政改革的趋势来看,邮政部门公司化被视为改革的第一步。所谓公司化就是将邮政部门变成一个公司实体,使其在组织结构、管理体制等方面类似于私人公司,以此来实现政企分离。据统计,截止到2000年,世界上160多个国家中邮政实现“政企分离”的占72%,“政企合一”的仅占28%。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实行“政企合一”邮政体制的国家基本都是发展中国家,但市场经济发达的美国和日本,长期以来却维持着“政企合一”的体制。日本从90年代中期就开始提出了邮政民营化的改革方案,但由于受到国内反对势力的阻挠,进展十分缓慢。日本邮政事业创办于1871年,是典型的国营体制,其业务主要包括邮递、邮政储蓄和简易保险三部分,简称“邮政三事业”。改革之前“邮政三事业”隶属于邮政省。1997年9月,桥本内阁在行政改革会议中期报告中便主张邮政民营化,但该方案公布后,立刻受到来自邮政省、邮政省工会、特定邮政局长的强烈反对。结果,桥本内阁让步,在12月的最终报告中,将“邮政三事业”作为一体,组成邮政事业厅,在2001年省厅重组时,编入总务省。2003年4月1日,又更名为“邮政公社”。2004年9月10日,小泉内阁确定了邮政民营化的基本方针,并在2005年4月27日确立了关于邮政民营化的六个相关法案,上交国会批准。7月5日,众议院以233票赞成、228票反对的微弱多数通过了上述法案,但8月8日参议院却以125票对108票予以否决。小泉首相随即解散了众议院,宣布提前进行大选。9月12日,大选结果公布,小泉再次执政。10月14日,国会最终批准了邮政民营化相关法案。从上述过程可以看出,小泉内阁的邮政民营化改革并非一帆风顺,但却十分坚定。小泉内阁之所以如此坚定地推行邮政民营化改革,是有其深刻背景的。1.邮递业务高度垄断,邮政物流业务受政府绝对控制。就日本邮政三大业务之一的邮递业务来看,其主要问题不在于“服务和质量”,而在于“邮政专营范围太大,垄断地位突出”,民间企业参与邮政物流业务的资格受到限制。《邮政公社法》(2002年)和《信函投递法》虽然允许民间企业进入邮政物流业务领域,但同时又规定当民间企业进入全国邮政服务(普通信函投递)领域时,必须在全国设置邮箱,提供平信及明信片投递服务的公司必须在全国至少拥有十万个邮箱,每周投递日要多于六天。事实上,由于准入门槛设置过高,民间企业很难参与邮递业务。再就物流领域来看,时至今日,邮政物流仍然占据着日本物流市场的相当部分比例。据统计,日本邮政系统承接的信函、包裹总数,2004年达250.4亿件,而同期日本著名的物流企业大和运输的私宅配送部门交易量只有10.6亿件。邮政物流领域的垄断,不仅严重制约着日本国内私营物流企业的发展,而且使日本的物流产业明显地滞后于同期改革的德国、荷兰等国。近年来,随着亚洲物流市场的开放,德国敦豪(DHL)、美国联邦快递(Fedex)、荷兰TPT等大型国际快递物流企业纷纷进入亚洲市场,拓展市场份额,而日本的邮政物流产业依然处于半封闭的官营状态,无法参与全球竞争。邮政体制的滞后,已经开始抑制日本的整体竞争力。2.邮政储蓄不能有效利用。日本邮政储蓄作为国有金融机构,因有政府担保,倒闭的可能性最小,成为名副其实的“保险箱”,许多日本人更习惯邮政储蓄。加之《银行改革法》规定商业银行一旦倒闭,客户的储蓄只能得到最低限额的保障。这些原因都促使日本邮政储蓄迅速膨胀。另一方面,由于日本邮政储蓄享受免税待遇,无需考虑是否盈利,也不对外公开财务状况,更没有盘活资金的压力,因此长期以来其资金多被用于财政投融资项目。这在日本高速发展时期有效地弥补了财政资金的不足,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经济发展。但随着近年来日本加快行政改革和调整经济结构的步伐,政府开始大量缩减公共投资,邮政资金的“第二预算”功能基本消失。而邮政储蓄资金得不到有效利用也被认为是影响日本景气恢复的主要原因之一。3.邮政简易保险阻碍私人竞争邮政的简易保险业务,因受政府补贴,与同类私营行业形成不公平竞争,阻碍了民间金融资本的参与,也成为国内外金融业非议的对象。4.世袭制度影响发展在日本2。5万个邮局中,大约有1.9万个邮局属于特定邮局。这些特定邮局大多位于地方或偏远山区。从特定邮局的沿革和特征来看,其局长实行自由任用制,邮局办公地点多租用民间房舍。于是,长期以来便形成了事实上的特定邮局局长“世袭制度”,局长职位世代相传,享受公务员待遇。特定邮局也大多设在邮局局长家里,局长不仅领取工资,还可以收取房租。这种封建“世袭制”残余制度的存在,显然与时代的发展格格不入。5.邮政专营权的设置不符合国际惯例世界各国针对邮政专营权的常规做法,是将一定重量和单价范围内的邮件投递限定为邮政专营权。其中,有以350克为限的,也有以200克或更小重量为限的。从近年来各国邮政改革的趋势来看,不断缩小邮政专营范围,推动邮政自由化是总体方向。例如,德国的邮政从1995年起,除信函以外,邮政市场全面放开,允许国内、国际私营邮递公司经营德国境内的邮递业务与欧洲国家相比,日本以邮箱个数和投递日来设定邮政专营权的做法不符合国际常规。日本邮政储蓄的资产形式及资金运营情况日本邮政简易保险的资产形式及资金运营情况二、日本邮政民营化改革的主要内容2005年9月,日本内阁通过了邮政民营化相关法案。根据该法案规定,日本的邮政民营化改革设想主要分为三个阶段:(1)准备阶段——国有邮政公社(2007年4月前);(2)转型期——国家控股公司(2007年4月至2017年3月);(3)最终民营化阶段一一般股份公司(2017年后)。2007年4月废除邮政公社之前为邮政民营化的准备阶段。具体准备措施包括:1.在内阁设置邮政民营化推进本部,负责设计和提出民营化相关法案,推动邮政公社的转型,敦促民营化各项措施的实施。本部长由内阁首相担任。2.设立经营委员会,具体讨论民营化后有关经营和财务方面的问题。3.在消除邮政事业庞大债务的基础上,根据现行邮政的四大功能进行资产结算,重新进行资产评估,对欲成立的四大公司进行详细的制度设计。4.分离新旧储蓄和保险合同。5.允许进入国际物流及其他新型事业领域。6.允许提供投资信托等窗口服务。2007年4月起进入日本邮政改革的转型期。邮政公社解散后,将成立政府控股公司,下设窗口网络公司、邮政事业公司、邮政储蓄银行和邮政保险公司等四大公司。对于窗口网络公司和邮政事业公司的股份,政府控股公司将拥有全部股份,邮政储蓄公司和邮政保险公司在转型期间出售股份,实现民营化。国家持股保持在其股份总数三分之一的水平。2017年3月转型期结束,最终实现真正意义的邮政民营化。三.日本邮政民营化改革中面临的问题通过上述的一些分析已经知道,日本的整个邮政体系体现了官僚主义的色彩。日本各界也早已认识到邮政改革是大势所趋。但是,邮政如何“民营化”是长期以来各界议论和争议的焦点,日本的邮政民营化改革面临着多方面的课题。1.邮政公社分流人员的安置和待遇问题。日本邮政系统工作人员近40万人,民营化改革将伴随着裁员与减薪。过去邮政职工是公务员,今后其待遇和职称的界定、新老体制的衔接问题有待解决。2.邮递事业补偿机制的确立。长期以来,日本邮政系统施行的是内部补偿机制,即用邮政储蓄和邮政保险来补贴邮递业务的亏损。日本岛屿众多,山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一半以上,加之有些偏远地区人口稀少,邮递业务的普遍服务性质决定了邮政业务必然要承担更多的政策性职能,其收益性必将受损。而邮政民营化后,邮递业务和邮政储蓄、邮政保险业务分离,邮政储蓄和邮政保险将不再填补邮递业务的亏空,这就势必要求建立相应的邮递事业补偿机制。3.如何确立邮政专营权是最棘手的问题。以邮箱个数和投递日设限,显然有违国际常规,也被认为是维持邮政垄断的主要壁垒。邮政民营化启动后,改行国际惯例,以重量和价格作为设限标准,势必使邮递事业失去原本赢利的一部分业务。为此,邮递事业的赢利空间将更小。4.如何解决邮政事业的监管问题。在目前“政企合一”的管理体制下,邮政领域实施的是行政管理。成立政府全资控股公司后,作为邮政事业的监督机构和作为公司的运营机构应该独立设置,实现邮政所有者、监管者和经营者的分离。只有监管体制到位了,才能在提高邮政效率的同时,确保公民的通信安全,保证邮政服务的公共性。四.日本邮政民营化改革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世界各国邮政运营模式分类:日本邮政民营化对中国是一个重要的启示,我们的邮政也正处于脱胎换骨的前夜,自民党内一大批议员“反叛”,并不仅仅是内部斗争使然,起初,绝大部分地方议会和政府也是反对这个邮政方案的,原因是大家担心,私有化以后,一些偏远地区的邮政投递业务会没人愿意干,或者大幅度提高价格,这个担忧是有道理的。中国这个问题恐怕会更突出,我们不能再让许多地方的农民看不起病,孩子上不起学之后,再让他们寄不起信。中国邮政推行机构已经开始起步,同时也没有忘记业务推进。中国邮政的盈利大户EMS为了挽回颓势,在国内13个城市推出了“次晨达”业务。国际业务启动了“EMS承诺服务”但“次晨达”500克以内的邮件起价为60元,竟是EMS的三倍之巨,明显叫好不叫座。好在中国邮政已经艰难走出政企分开的改革之路。那么,从日本邮政改革的历程中,我们又能借鉴些什么呢?(一)渐进式改革可缓冲改革造成的冲击力从世界各国邮政改革的经验来看,由于改革过激而走“回头路”的国家并非少。而目前邮政改革较为成功的国家大多采用的是渐进式改革模式,即分阶段地减少政府干预,使邮政从“国有(或公有)”逐步向“完全私有”转变。渐进式改革可以有效地缓冲改革造成的冲击力,实现既定政策目标。日本的邮政民营化改革的设计前后历时十余年,属于典型的渐进式改革。根据日本“邮政民营化相关法案”的规定,对于民营化前后邮政储蓄存款和简易保险保单,采用“老合同老办法,新合同新办法”,有效地保证了制度的衔接,也便于民众接受。我国人口众多,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邮政服务水平和发达国家还有很大的差距。特别是邮政的普遍服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因此,我国邮政目前完全实行民营化还不很现实,应结合本国国情,制定相应的改革措施。而日本的三步骤、渐进式邮政改革方案具有较好的参考和借鉴意义。(二)法规制度建设是保证邮政改革得以顺利推进的基础法规制度的建设不仅可以有效保证各项公共事业改革的有序推进,还可以确保政策实施的连续性。包括邮政改革在内的日本历次民营化改革,如国有铁路公司改革、国有航空公司改革、电信改革等都经过较长时间的论证,最后通过法律的形式加以确定,进而在全国范围推广实施。在我国邮政改革过程中,法规制度建设显得尤为重要。目前,我国有关邮政的法律规定还不统一,特别是关于邮政的普遍服务、专营范围、邮政金融业务等关键性内容尚未建立相关法律,因此今后我国应尽快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法规制度。(三)分解邮政业务,实现效率化管理和运营,扩大经营范围,增进国民经济活力根据日本邮政民营化相关法案,邮政公社分营后成立的四大公司采用企业化运营模式,实行独立核算。一方面,四大公司的业务范围更加明晰,业务内容和经营权等方面的限制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放宽,特别是邮政事业公司业务内容的规定,旨在通过拓展与区域结合紧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