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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院科研学术论文投稿与版面费报销的管理规定为规范学术论文的发表流程、防止学术不端行为发生,并切实履行我院《学术道德规范建设与学术不端行为处理的管理条例》(市一院[2017]1号),就我院科研学术论文投稿与版面费报销流程等做如下规定: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拟公开发表的、署名我院为作者单位的科研学术论文。二、投稿审核流程:作者按拟投送期刊的要求形成论文文稿后,在投稿之前必须完成以下流程:1、所有作者须确认稿件中各自所贡献内容的真实性、名次排序以及符合伦理要求等,并在《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科研学术论文投稿审核单》(见附件)(以下简称《审核单》)上签字确认;2、科室负责人对稿件的真实性等进行审核后签字确认,并留档投送稿件;3、科研处对稿件投送进行程序性审核后盖章确认,留档投送稿件电子版以及《审核单》扫描件电子版,同时提供第一(或通讯)作者《审核单》原件用于投稿;4、论文未被录用改投其它期刊,仍需重复上述投稿审核流程。三、版面费报销:1、版面费报销的论文类别、报销额度等的依据为《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科技奖励管理条例》(市一院科〔2015〕1号);2、报销版面费时需提交以下材料:①正式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及其pdf电子文档;②杂志社开具的有效发票;3、报销的版面费按院财务处规定支付。四、其他:未按上述审核流程要求投稿并发表的论文将不予以报销版面费,且该论文在科研奖励、职称晋升、导师资格申请、科室及个人年度绩效计分等方面均不予认定。五、本管理规定自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起实施。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附件: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科研学术论文投稿审核单附件: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科研学术论文投稿审核单所在科室:第一作者科室/首要贡献通讯作者科室论文题目:期刊名称:一、作者承诺作为本文作者,承诺如下:1、本人已认真阅读《学术道德规范建设与学术不端行为处理的管理条例》(市一院[2017]1号)和《关于我院科研学术论文投稿与版面费报销的管理规定》;2、本人承诺论文中所负责内容真实可靠、符合伦理等相关要求,不存在伪造或篡改研究数据、抄袭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一稿多投等学术不端行为以及其他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违背的问题;3、本文不涉及知识产权纠纷,并对以下论文作者排序无异议。论文所有作者签名(签名顺序须与论文署名一致)及签名日期(年/月/日):1.2.3.4.5.6.7.8.9.10.11.12.13.14.15.16.第一作者姓名/电子邮箱:通讯作者姓名/电子邮箱:二、科室审核意见对以上承诺内容进行了审核并留档该论文稿件,该论文符合医院相关规定和期刊投稿要求,同意投稿。科室负责人(签名):年月日三、医院审核意见经审核,该论文符合投稿要求,同意投稿。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科研处(盖章)年月日
本文标题:关于我院科研学术论文投稿与版面费报销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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