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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增强城市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研究城市(区域)作为国家经济起飞的“发动机”,其竞争能力与国家整体竞争力水平相互依赖(Scott,1998,Ohmae,1995)。目前,提高城市竞争力是城市政府制定城市经济发展战略过程中广泛使用的概念,以便在城市间的竞争中获得优势。美国学者波特(1995,1996)认为城市(区域)间的竞争是现实存在的,而且随着全球化趋势的日益明显,城市之间的竞争愈演愈烈(KearnsandPaddison2000)。这种竞争虽然不同于国家之间为了争夺世界贸易份额通过利率或价格的调节来进行的竞争,也区别于企业为追逐利润最大化来进行的竞争,但城市间在吸引投资、人口、游客、公共投资以及奥运会这样的重大事件上有着激烈的竞争(Porter1995)。一、城市竞争能力与城市创新能力研究的理论基础(一)城市竞争力的理论模式1、供给指向型的竞争在城市发展的初级阶段,城市的竞争能力取决于其对外部资源吸纳和运作能力,即城市是否有能力吸引到额外的生产要素并使之高效运行,这种能力就是城市竞争力持续提升的供给基础,它包括城市的物质技术基础、城市投资的集聚2能力、城市投资的经营环境、基础设施状况和劳动力的吸纳程度。建立有效的城市供给基础,可以降低城市的交易成本,不断地吸引生产要素的集聚,如吸引企业的迁入增加城市的生产能力,通过居民的迁入减低劳动力成本和增加区域内的需求,并通过乘数效应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新老产业的更替和升级。因此,在资源稀缺的条件下,城市间的竞争首先就城市供给基础的竞争,是有效供给的竞争。2、内生增长型的竞争由于城市经济发展要素受到宏观经济的影响,对单个城市而言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单纯以吸引外部生产要素来促进城市的发展存在着一定的脆弱性。根据经济增长的内生理论,城市的经济发展应该致力于人力资本的增加和创新能力的提升,并不断地促进城市经济能动系统的相互作用,这样才可以达到城市竞争力持续提升的目的。在全球化背景下,城市发展的外部条件日益趋同,城市的内生增长能力决定了城市竞争力水平。由于城市的内生增长能力的形成需要较长的时间,其效果也不可能在短期内体现,因此培养城市的内生增长能力需要政府和企业的资金投入,以及城市文化的配合与协调。(二)城市竞争力相关研究回顾3自90年代中期以来,国外的许多学者日益重视有关城市这一经济体的竞争力研究。在《城市研究(UrbanStudies)》等期刊上曾刊载了多篇讨论城市竞争力的文章,其中较具代表性的研究如下:1、Porter的城市竞争力研究对于“城市间是否存在竞争”的两种学术观点(PaulKrugman认为竞争仅仅是企业间的行为,另外一些学者认为,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某些城市确实获得并保持了一定的竞争优势,而且在21世纪各国经济发展战略的重点应是提升城市的竞争能力),Porter(1990)通过构造竞争优势“钻石模型”使他们达成统一,波特认为城市(区域)对产业(企业)竞争力的提升有很大影响,其中四个关键要素是:状况由此可见,产业(企业)仍是波特竞争力模型的核心,但同时他也强调了城市(区域)在产业(企业)竞争优势形成并提升过程中的微观基础作用。他认为形成竞争优势的微观要素具有明显的本地化特点,其中以创新能力最为突出。在对城市(区域)竞争力的测度中,Porter(1998,2000,2003)认为城市生产率是其直接显示性指标,且城市(区域)4的竞争力表现为提高收入水平,增强资金吸纳和提高城市生活水平的能力。2、Kresl的城市竞争力研究Kresl(1995)教授是为数不多试图在城市层面上界定竞争力概念的学者之一,他强调在竞争力评价上要突出城市特有的功能,以区别于国家层面的竞争力评价。他将城市竞争力目标归纳为六点:创造高技能、高收入工作机会提供绿色环保型产品和服务这一多变量的城市竞争力目标体系,丰富了仅以收入水平、生产率水平或其他单变量衡量的竞争力内涵。在对城市竞争力分析框架的研究中,Kresl教授将城市竞争力的决定因素分两类:经济因素、战略因素。经济因素:生产要素、基础设施、区位、经济结构、城市环境;战略因素:政府效率、城市战略、公司部门间的合作、制度的灵活性。在这一分析框架下,他认为某些经济要素——研究机5构、受过大学教育的劳动者、当地居民受教育的程度——对城市竞争力有决定性的作用(KreslandSingh1999)。3、Begg的城市竞争力研究Begg(1999,2002)教授认为城市竞争力系统是一种复杂的“网络”,他将城市竞争力系统比作投入产出链。城市竞争力的最终产出是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就业率和城市生产率是支持性指标,三者共同构成了城市竞争力的产出系统。在城市竞争力的投入要素的确定上,Begg的城市竞争力“网络”模型与Porter教授的“钻石模型”保持了形式上的一致,但在具体要素的确定上,他更关注与城市层面的竞争力决定变量。除了上述较为系统的研究,大量零散的研究也反映了在以知识经济为主要特征的全球化时代,城市竞争力标准在90年代以来发生的变化,其中较为突出几个观点如下:文化6相互联系的企业集群和产业组织“非贸易型的相互依赖性”(社会资本)本课题研究通过参考国家/区域竞争力、投资环境与城市发展比较等有关领域的指标体系(IMD、WEF)与文献(Begg1999,Gordon1999,Kresl1995,Porter19901998)的分析,我们认为脱离了城市的核心产业和企业(群),空洞的探讨城市竞争能力是没有意义的,城市的竞争能力集中表现为城市主体为居于其中的产业及企业获得和保持竞争优势提供有效的支持系统的能力。我们将这种竞争能力解构为:城市经济运营竞争力—城市竞争能力的显示性要素在上述分析框架下,城市创新能力是产业或企业乃至整个城市主体获得并保持竞争优势的核心竞争能力,所以城市7的创新体系是城市竞争能力的核心环节,也是我们课题重点关注的内容。(三)区域创新能力相关研究回顾国际上对创新的研究起源于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熊彼特(JosephA.Schumpeter)提出的创新理论。熊彼特的创新概念范围很广,既包括技术性变化的创新,又包括非技术性变化的创新。从熊彼特创新理论的本意看,创新指的是一种经济活动,是“生产方法或生产要素结合过程的变革”,是“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1。后来,人们把创新划分为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两大类。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皆由创新概念演化而来,它们都是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波特通过世界经济发展阶段的划分,探讨了城市竞争力和创新能力的关系,波特认为世界经济可划分为三个阶段:要素驱动阶段:处于这一阶段的区域其竞争力主要来自于基本要素,低劳动力成本和自然资源是提升其竞争力的关键。投资驱动阶段:处于这一阶段的经济,生产率是竞争能力的重要来源,企业的产品主要以OEM方式制造,技术大都源自于技术许可、外国直接投资、合资企业和模仿。创新驱动阶段:在这一阶段,企业可以推出创新的、处1《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9年。8于全球技术前沿的产品,此时经济中存在强有力的支持创新的制度和激励,产业以集群形式存在。利用波特的三阶段理论来考察深圳,我们认为深圳目前正处于投资驱动阶段,经济面临如何尽快跨入创新经济阶段的考验。可以说,创新能力的培育对于深圳竞争能力的持续提升至关重要。在经济全球化程度加深、知识经济时代来临、可持续发展思想普及的社会经济背景下,世界经济发展愈来愈呈现区域化特征,区域发展理论作为地理学和区域科学研究的核心具有旺盛的生命力。一个区域的创新能力正日益成为该区域获取竞争优势的决定因素。区域创新系统的概念1992年才开始提出,是国际经济地理学研究的一个新领域,区域创新系统理论通过“后福特主义”、“产业群”、“区域的崛起”等经济的实践和经济理论的展开得到发展,它以系统的、动态演化的观点将新区域科学中的制度、文化、组织等因素和新马克思主义和新熊彼特主义的创新研究在市场机制起主导作用的背景下结合起来,以解释区域进行系统化创新的能力和潜力以及对制度、组织等环境条件的要求,从而建立区域学习创新、地方环境和区域增长之间的有机联系,组成了一个分析区域创新和区域经济发展的有效的理论框架。一般认为区域创新体系是指一个区域内参加新技术发展和扩散的企业、大学及研究机构、中介服务机构以及政府9组成的、为创造、储备、使用和转让知识、技能和新产品的相互作用提供媒介的网络系统;区域创新系统是国家创新系统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区域创新系统的构成主要有主体要素、功能要素及环境要素等,其中主体要素包括区域内的企业、大学、科研机构、中介服务机构和地方政府,功能要素包括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等,环境要素包括体制、机制、政府或法制调控、基础设施建设和保障条件等;广义的区域创新体系还包括创新主体在长期交易中所发生的非正式交流和接触,这些关系也是相对稳定的。通过这种网络系统,区域内组织获得重要的协同作用,技术产品交叉繁殖,从而增强竞争力,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区域创新体系是由知识创新系统、技术创新系统、制度创新系统、服务创新系统组成的互动系统。此外,区域创新基础环境和区域创新文化环境作为外生要素与区域创新体系互相促动。区域知识创新系统是整个创新体系的基础,一方面它所提供的创新知识是技术创新的源泉之一;另一方面它为整个社会提供了大量的创新人才。地区政府所属的科研机构和教学科研型大学通常是其主体要素。以区域大学等教育机构和职业培训机构为核心,政府应加强知识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知识扩散网络的发展。企业间的交流也是一种重要的技术传播方式,企业与10科研机构、企业与大学、企业与政府之间的交流和学习也是区域知识创新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区域技术创新系统是指以区域企业为核心的创新主体应用创新的知识和采用新的生产方式和经营管理模式,为了创造出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为了提高产品质量,开发生产提供新的服务,占据市场并实现市场价值而组成的网络体系。区域制度创新系统是区域创新系统的制度保障。是区域政府为改善创新的外围环境所提供的服务。(1)以地方政府为主导的创新政策体系、服务体系。第一类地方政府直接支持、与指令性科技计划相关的创新政策(受惠部门主要是独立的科研所、高等院校。这些计划大多是具有战略影响、经济效益不明显、投资又较大的地方重点项目和基础研究项目)。(2)地方政府间接支持的与指导性科技计划相关的创新政策,这类计划的特点是政府参与组织,以优惠政策、少量资金作为激励手段,推动创新主体的活动,这些计划大都涉及短期能取得经济效益的项目,例如技术引进政策、技术改造政策。(3)地方政府的一般性创新政策。主要是指对区域内的所有企业在自主技术创新过程中提供的各种支持。主要政策工具是财税政策、贷款政策、风险投资政策、政府采购政策、奖励政策。此外,政府除了通过创新政策来支持创新外,还通过提供公共服11务,完善创新环境来支持创新,主要包括:建立、实施和维持区域信息服务、地方通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兴办高科技园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建立区域劳动力市场、技术交易市场、风险投资机构等。区域服务创新系统以地方中介机构为主导,区域创新支撑服务系统的发育程度直接制约着整个创新系统的运作效率。中介机构主要是指提供各类中介服务活动的专门中介机构。主要分为三类:(1)对科技成果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的工程化、中试和设计方面的服务,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开发中心等。(2)为技术创新活动提供场所设备等硬件服务,如高科技园、企业孵化器等。(3)为解决技术创新过程中的各类问题提供信息和解决办法的各种咨询服务,如生产力促进中心、创新咨询公司、律师事务所等。创新基础环境是区域创新的外生要素,它通常是指区域的基础经济水平以及作为创新的必要外部环境的交通、通讯等方面。创新文化环境是区域创新的外生要素,创新能力的产生与创新文化密切相关,世界上许多著名的创新区域都有自身独特的创新文化。如美国的硅谷地区就以“倡导开放交流、非正式合作,鼓励12冒险”文化背景著称2;我国中关村地区形成的“中关村精神”突出表现为理性思考、大胆创新、面向国际等方面,成为中关村地区持续
本文标题:深圳增强城市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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