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潭柘寺所普法创新活动总结2010年是我镇全面完成“五五”普法规划的最后一年,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部署,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现将“五五”普法期间经验、做法总结如下: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五五”普法,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依法治镇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组织领导镇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领导全镇“五五”普法工作,2006年,我镇成立了以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的普法领导小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司法所。三、主要做法(一)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和重点工作。要全面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学习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学习宣传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科学内涵;学习宣传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学习宣传保护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权与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科学内涵。通过学习宣传进一步增强全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增强全民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使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深入开展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推进农村法制化建设。紧密联系我镇新农村建设的实际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加强对农业、农村和农民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与农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提高广大农民依法经营和依法维权意识,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结合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开展《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村民参与村务管理的能力,保障村务公开、村民自治工作的有效落实。6月7日,换届选举前夕,我镇开展了选举相关法律法规的大型宣传活动,镇长韩瑞昌及副镇长邓彩文、肖金锋赴一线宣传,共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接待咨询200余人次。结合农村实际,加强房屋宅基地、土地承包、土地征用、婚姻家庭、信访、社会治安管理等与农民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干部群众依法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三)深入开展与社会治安、社会公平正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维护社会稳定。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依法规范行为,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要加强守法观念的培养,积极开展基层民主自治观念的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公民依法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开展治安和刑事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打击“黄、赌、毒”,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加强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教育,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四)深入开展与举办奥运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为奥运会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认真落实《北京奥运法制宣传计划》,以实现人文奥运为目标,对全民进行与奥运相关的法律常识的普及性宣传;开展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开展环境建设和环境整治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为奥运会创造整洁优美、和谐有序的环境;开展道路交通及社会治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引导公民依法解决各类矛盾纠纷,提高全民依法维护交通秩序与和谐稳定的自觉性,为举办奥运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五)深入开展法治实践和依法治理活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战略,积极探索地方、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的实践形式,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按照《门头沟区依法治区工作规划(2004—2008)》(门发〔2004〕14号)的要求,加强公正司法、依法行政、法律监督和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鼓励公民积极参与公共管理,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公正司法。认真贯彻《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学习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门政办发〔2004〕40号),深入学习宣传《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增强政府各部门的程序意识和规范意识。完善依法行政体制与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探索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围绕平安建设、和谐村镇建设以及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做好“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发挥“12·4”法制宣传日品牌效应,精心策划,确定主题,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利用各种与有关法律和专项活动紧密关联的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以及其他重要节日,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努力拓展法制宣传教育与文化建设相结合的深度和广度,实现法制宣传与农村文化、企业文化和校园文化建设的结合,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和感染力。四、重点对象宣传(一)加强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做好各级领导干部、着力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继续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和领导干部法制专题研修班、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学法制度。进一步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制度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行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并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公务员是要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切实提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二)加强农村居民的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做好“两委”干部的法制教育工作,着力提高法律素质。广泛开展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拓宽农民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不断增强村民自治和参与社会管理的能力。加强农村“两委”干部的法制培训,提高依法管理和为农民服务的能力与水平,确保“四民主”、“两公开”的有效落实。坚持从农民的实际需要出发,促进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的有机结合,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方法。继续深化“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健全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三)加强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做好在校生的法制教育,着力培养法制观念。根据不同年龄阶段青少年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基本法律知识启蒙、法治理论引导、预防违法犯罪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着力培育青少年学生的爱国意识、公民意识、守法意识和自律自护意识。坚持法制教育与品德教育并重,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促进法制教育与学科教育的结合,切实抓好法制教育“课程、课时、教材、教师”的“四个落实”。继续推进学校依法治理工作,广泛利用社会普法资源,创新法制教育途径和手段,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积极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和社会氛围,切实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系统性和实效性。充分利用各种教育阵地,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引导性、互动性和趣味性。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四)加强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做好成建制用工单位流动人口的法制教育,着力提高学法用法自觉性。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用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建筑工地、经商地和居住地为重点,扩大流动人口法制教育的覆盖面。一是以建筑工地为重点,强化成建制用工单位履行法制教育的职责,将职业技术、劳动纪律等培训与法律法规培训相结合;二是以经商地为重点,强化市场管理部门的责任,开展与市场经营及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三是以居住地为重点,发挥市民学校作用,开展对辖区散居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流动人口自觉守法、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五)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围绕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开展针对性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现代企业管理和有关规范市场秩序的法律法规知识素养,强化市场规则意识和行业自律意识,培育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加强劳动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制教育,增强企业职工安全生产和依法维权意识。将法制教育纳入企业领导人培训计划,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依据。加强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潭柘寺司法所201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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