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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流程一、流程消防、节能、防雷接地验收单的取得(各专业甲方代表负责)验前检查、功能性检测(甲方代表、施工单位、监理参加)工程预验收(土建代表组织,物业公司、所有工地代表、所有施工单位、物业处、计划处、预算处参加)工程正式验收(土建代表组织,物业公司、所有工地代表、监理、设计、地勘、所有施工单位、物业处、计划处、预算处参加)移交(物业公司、物业处、该工程工地代表)竣工备案资料归档二、管理要求1.消防、节能、防雷接地等验收合格单必须在工程验收前取得,否则,不允许组织工程竣工验收。2.验前检查时,所有工作量必须全部完成,找补、清理等工作基本完成。3.预验收时,所有项目必须全部完成,修整、清理等工作达到验收标准。4.正式验收前,各项功能性检测工作全部完成,包括公司单独发包工程的检测。甲方代表必须按照《功能性检测项目汇总表》要求亲自组织对每项内容进行检测,所有检测表格须经甲方代表签字确认并报经处室备案后,方可组织正式验收,如不能按时间安排完成验收的,将视为逾期竣工。5.甲方代表在工程移交时必须要求物业验收人员详细对工程质量进行确认并签字留存,其中对功能性检测项目要逐户进行签字确认,移交时间以物业公司验收通过为准,移交必须在公司规定工期内完成。6.备案资料由工地代表负责收集,处室内业负责竣工备案,正式验收后十个工作日内必须完成备案工作,否则,视为逾期交工。7.竣工资料归档工作(包括向城市档案馆和公司档案室移交的资料)由处室内业及工地代表负责在工程竣工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否则视为逾期竣工。
本文标题: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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