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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合同履约情况考核评分表项目名称:建设单位(章):监理单位(章):序号考核项目扣分标准扣分得分备注一组织管理(15分)1、未按要求报送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的,每项扣2分。2、未按要求报送监理人员启用文件和人员资格证复印件的,每项扣1分。3、未做到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并形成会议纪要的,每次扣2分。4、现场监理擅自离岗的,每次扣2分。5、未按规定考勤,考勤记录不真实的,每次扣1分。6、擅自调换现场监理的扣2分,擅自调换总监的,考核不合格。二质量管理(30分)1、未对施工单位使用的原材料、中间产品、设备的合格证及试验检测报告进行审查的,每项扣1分。对明显可检测的材料未进行检测,放任不合格材料入场,造成不良影响的为不合格。2、未按规范要求进行抽样检测(检验)的,砼、砂浆等试验成果未按月进行统计并上报业主和质监的,每项次扣1分。3、对关键部位漏检或未检的,每次扣2分。4、重要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报验合格,联合验收未通过的,每次扣2分,通过联合验收的,每次加1分。5、未按规范要求进行旁站并做好原始记录的,每次扣1分。6、已签认合格的分部分项工程,经复检不合格的,每次扣2分。7、对施工单位的“三检制”监督不力的,扣2分。8、对施工单位要求进行验收,现场监理未按规定时间验收的,每次扣1分。9、未经现场监理验收,施工单位擅自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每次扣1分。10、未严格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监督管理并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出现质量问题造成返工的,每次扣3分。11、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的,考核不合格。注:1、质量部分评分低于15分,或安全部分评分低于15分,或进度部分评分低于12分的按合同予以处罚。2、总评分低于70分的,全局范围通报批评并按合同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总评分高于90分的,全局范围内通报表扬,也可给予适当奖励。3、80分以下为不合格,80分以上(含80分)为合格;4、受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项目不得分,且考核为不合格;5、工程款支付和诚信记录与考核挂钩,连续二个月考核不合格的,当期应停付工程款且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三安全管理(25分)1、未及时认真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生产措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每项扣1分;2、施工单位未委派专职安全员的,扣1分。3、施工现场及危险区域未督促做好安全措施及设立安全警示标志的,每项扣2分。4、安全检查时提出的问题,未督促施工单位整改的,每次扣2分。5、施工单位电工、电焊工等特殊工种未持证上岗的,每人次扣1分。6、出现重大安全事故,考核不合格。四进度管理(20分)1、未按要求审核施工单位施工进度计划的,扣2分。2、未及时向建设单位报送监理月报的,每次扣2分。3、未按施工进度计划督促落实,造成工期延误的,扣2分。4、计量审核不及时、不准确或计量欠真实的,每次扣3分。5、未按规定要求及时报送工程联系单并提出有效意见的,每次扣2分。五资料管理(10分)1、对工程原始资料未及时、准确审核和妥善管理的,扣1分2、对施工单位报送资料审核签证不及时的,每次扣1分。3、资料填写不规范、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的,每次扣1分。4、串通施工单位变更签证、原始记录、质量评定资料的,每项次扣2分。5、对上报的工程质评资料中未随附工程总监核实证明的,每次扣2分。6、监理日志记录不及时、不完整的,每项扣2分。参加考核人员施工单位合同履约情况考核评分表项目名称:建设单位(章):施工单位(章):序号考核项目扣分标准扣分得分备注一组织管理(15分)1、未按时报送项目部人员组成和印鉴启用文件、开工申请及相关资料的,每项次扣1分。2、项目部办公条件达到要求,环境整洁、有序、卫生、生活条件符合规定,办公设备的配置应符合合同要求、现场标牌设置符合规定,每检查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5分3、未按要求落实质量保证体系,工程管理制度及五大员职责未上墙的,每项扣1分。4、项目经理、主要管理人员考勤天数达不到要求的,每人次每天扣1分。二质量管理(30分)1、未配备与项目相关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缺一项扣0.5分。2、原材料、中间产品的试块、试样未按要求取样、送检的,每项扣2分;自检数量未达规范规定的,扣2分。3、未按“三检制”(自检、互检、交接检)要求自检的,扣3分。4、砼、砂浆配合比表,原材料等各类标志牌未在施工现场悬挂的,每项扣2分。5、检查时发现的质量问题,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每次扣2分。6、出现质量问题,隐瞒不报,擅自处理的,每次扣3分。7、对关键部位漏检或未检的,每次扣2分。8、上级部门检查时提出的问题,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每项次扣3分。9、对未经现场监理验收合格,擅自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每次扣1分。10、出现质量事故,考核不合格。三安全管理(25分)1、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施工组织设计中无安全措施、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的。每项扣2分。2、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状况不好,三宝四口、施工用电、脚手架搭设、模板支撑、深基础、塔吊设置等存在较大隐患的,每项次扣2分3、未设立专职安全员的,未进行专项安全教育的,未按规定设立安全警示标志的,每项扣2分。4、无基坑支护、模板、脚手架、钢结构、梁板吊安装等专项施工方案。未办理塔吊、起重机械、吊篮、人货电梯备案和使用登记的,施工机具未办理验收合格手续的。每项扣2分。6、存在安全隐患或安全检查时提出的问题未及时整改的,每项次扣2分。7、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每人次扣2分。8、发生安全事故,考核不合格。四进度管理(20分)1、未按要求报批施工进度计划或施工计划不合理的,扣2分。月进度未完成的,考核不合格2、由施工单位自身原因未按要求完成阶段性计划或工程重要节点的,扣5分。3、未及时向建设单位报送施工月报,每次扣2分。每延误一天加扣1分。4、未按要求配备满足工程需要的人员、机械设备,影响工程进度的,每项次扣2分。五资料管理(10分)1、施工原始记录、施工质量检验资料及工程质量评定资料未按规范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每项次扣1分。未按规定时间报送资料的,每次扣2分。2、未按规定及时向业主单位报送工程技术资料的,每次扣2分。3、对串通监理人员,擅自伪造、篡改原始记录、质量评定等工程相关资料的,每项次扣2分。4、施工日志记载不及时、不真实、不完整的,扣1分。参加考核人员注:1、质量部分评分低于15分,或安全部分评分低于15分,或进度部分评分低于12分的按合同予以处罚。2、总评分低于70分的,全局范围通报批评并按合同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总评分高于90分的,全局范围内通报表扬,也可给予适当奖励。3、80分以下为不合格,80分以上(含80分)为合格;4、受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项目不得分,且考核为不合格;5、工程款支付和诚信记录与考核挂钩,连续二个月考核不合格的,当期应停付工程款且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本文标题:监理单位合同履约情况考核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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