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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船级社游艇检验验船师须知2013.09.012目录第一章总则一目的二检验依据三检验报告程序第二章审图注意要点一送审图纸内容的确认二审图项目检查第三章现场检验要点一总则二检验要点1符合性检验2型式检验3检验控制要点3.1工艺认可3.2原材料控制3.3生产过程监控要点3.4艇体成型模具检查4艇体结构检验要点4.1玻璃钢艇4.2钢质艇4.3铝合金艇5安全设备及环保要求检验要点5.1信号设备35.2无线电通讯设备5.3航行设备5.4救生设备5.5环保要求6消防7、载重线8、稳性9轮机9.1机械设备安装检查和试验要点9.2汽油机和(或)汽油柜的舱室检验要点9.3轴系和推进器检查要点9.4燃油系统9.5排气系统9.6舱底水设施9.8操舵装置10.电气设备检验10.1电源与配电10.2照明10.3系统保护10.4电缆11液化石油气(LPG)动力游艇的附加检验要求12舾装13船体外部检查要点14.航行试验第四章证书、报告及检验记录4附录1工艺认可2生产过程监控要点3真空袋成型工艺5第一章总则一目的根据主管机关关于非营业性游艇管理以及检验的规定,非营业性游艇在检验项目、要求上与现行的国内航行船舶的检验有一定的特殊性。为指导和统一CCS开展非营业性游艇审图和现场工作,总部组织上海规范所、广州分社、青岛分社编制了非营业性游艇检验须知。该须知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验船师开展非营业性游艇检验如何执行法规、规范的问题,重点编入了验船师在游艇检验工作中的相关检验要点提示和经验的描述,而对于法规、规范中已明确的配备要求、标准等内容在须知中一般采用“指向”而不重复记录。二检验依据非营业性游艇现场检验的检验依据有:法规、规范、规则、程序文件、验船师须知、检验指南、主管机关的有关规定、本社认可或接受的技术标准、通函,这些文件都不同程度地对检验提出了各种要求。在游艇检验依据中,法规、规范主管机关的有关规定是基础,是船舶检验时必须执行的标准;《验船师须知》是对验船师提供各类服务的具体作法的描述,作为执行法规、规范、规则要求的实施指导;对于新的要求(包括政府有关规定),可通过下发通函的形式,来达到及时执行新要求的目的;通函下发一段时间后,通函内容可纳入规范、验船师须知或检验指南中去;如在检验过程中,在法规、规范、规则、指南、验船师须知等中无法找到相应的检验依据,可参考本社认可或接受的技术标准;程序文件用于保证检验任务的顺利完成。三检验报告程序3.1要遵循总部关于游艇检验程序文件的有关规定。3.2如验船师在检验时发现不属本次检验范围的缺陷,也应进行检验并报告。另外如发现应提交的检验,如海损,修理或更换重要部件而未提交,应要求船东提交检验申请,并应及时报告。3.3验船师不能在第三方(船员、保险人、船东)前批评其他船级社、船检机构或本社其他检验单位验船师的做法,如发现其他船级社、船检机构或本社其他检验单位验船师不适当做法等此类情况,验船师应书面提交相关资料给总部,由总部决定。3.4验船师不仅要熟悉业务,还要及时地向总部提供业内信息,如:船厂和船东的开业、破产等信息。3.5如检验中发现新型船舶,应及时通知总部,以便获得相关信息。6第二章审图注意要点一送审图纸内容的确认1.1确认新建游艇/首制艇/原型艇送审图纸的目录是否已包括我社《游艇入级与建造规范》2012(以下简称游艇规范)第1篇1.2.3、第2篇1.3.2,以及我国主管机关《游艇法定检验暂行规定》2013(以下简称游艇法规)第1篇1.2.4、第2篇1.2.4中要求的送审内容。1.2对LPG动力艇(24m以下),送审图纸目录还应包括游艇规范第1篇6.1.3.1中要求的送审内容。1.3上述送审的图纸目录名称可不尽相同,但至少应包括上述规范与法规的内容。二审图项目检查2.124m以下游艇审图时重点对以下适用项目进行检查,确认其是否符合游艇规范与游艇法规的要求。序号分类审查要点审查依据说明一船体1总体船舶特征(类别、船籍、高低速等)法规类别分:I、II、III、IV、V类;对内河游艇设计有意波高≥1m为IV类,否则为V类。乘员舱室位置法规不应布置在距艇首5%LH的范围内乘员定额法规不应大于12人,不应超过按稳性、干舷、座位尺度及救生设备核定的数安全带的设置法规适用于航速25kn的游艇、acg1.5g的敞开艇脱险通道与出口法规脱险通道以总长15m为界驾驶室视线法规可接受ISO11591-“发动机驱动小艇—-操舵部位的视野”门、窗、盖结构与布置法规、规范门、窗、盖密性应满足法规要求;门、窗玻璃强度及玻璃安装形式应满足《沿海小船建造规范》的要求。通风筒、空气管及排水口布置法规核对甲板下处所的通风筒、空气管是否需要作为进水点考虑。栏杆与扶手的布置法规2结构7结构材料的使用规范层板力学性能指标不应低于《材料与焊接规范》的有关要求构件尺寸的校对规范1、对高速游艇还需按游艇规范第1篇2.1.2.1的公式推算出艇重心处设计垂向加速度下的一组有义波高与航速的对应值,以确认该对应值不低于艇主手册中的规定值。如该值低于艇主手册的规定值,则应提出对艇主手册的该值进行修改;2、使用玻璃钢材料时,其设计所用材料力学性能应符合《材料与焊接规范》的要求;2、对艇长LH小于6m,允许通过投入试验验证结构。计入中剖面模数的构件在中部0.4LWL区域的连续性规范适用于需计算总纵强度的玻璃钢艇构件的连续性、过渡与布置的合理性规范上层建筑和甲板室规范艇底局部加强规范支柱、非水密舱壁、水密舱壁规范主机座结构规范总纵强度计算规范适用于LWL15m,且LWL/D12的玻璃钢艇连接桥结构总横强度、扭转强度规范适用双体游艇舵、锚泊与系泊设备规范锚泊设备仅适用于设计需求的艇3性能干舷计算法规不要求勘划载重线,但设计水线在两舷都应标识,该水线标识允许以不同艇体颜色的界限以及艇体折角线等类似措施来替代。稳性装载情况法规1、不同类别艇有不同的要求;2、敞开艇可用灌水试验代替;3、可使用计算软件;纵倾与稳性法规许用重心高度法规受风面积及风压力臂法规8初稳性高法规4、可接受ISO12217-1、2作为等效标准;5、对小于6m的III、IV、V类艇允许以实艇稳性试验来验证稳性(具体可参加ISO12217-3“小艇-稳性与浮力的评定与分类-6m以下的艇”)。自由液面修正法规二轮机1机器处所布置机舱出入口规范机舱通风规范游艇的操控和监视规范汽油机和/或汽油柜舱室的附加要求舱室及油柜的布置要求规范2机器处所通风通风开口的位置规范通风开口的关闭法规通风机的遥控关停法规汽油机和/或汽油柜舱室通风的附加要求通风管的布置规范通风管的截面积规范通风量的计算规范通风机的无火花要求规范通风机的故障报警要求规范3推进装置布置发动机发动机的调速、安全保护及报警规范发动机的冷却、润滑及其报警规范发动机的起动规范发动机的安装规范舷外挂机安装规范9的特殊要求操纵规范安全保护绳规范Z型推进装置轴的直径规范螺旋桨强度和安装规范回转装置动力设备的备用动力规范舵角指示规范喷水推进器泵轴的直径规范油润滑轴的密封规范喷水泵转速指示规范喷水推进器倒车头位置指示规范4轴系及螺旋桨轴轴的材料规范轴的直径规范轴套(如设有)规范尾轴承长度规范尾轴承密封规范联轴器键材料规范键受剪切的有效截面积规范连接螺栓的直径规范螺旋桨桨叶厚度规范桨与轴的安装(按CCS《海上高速船入级与建造规范》相关要求)规范5燃油系统燃油箱柜油柜材料及壁厚规范油柜的布置规范油柜透气管规范油柜测量管规范汽规范10油柜布置附加要求燃油管路管路材料规范软管的使用规范油柜进出油管上截止阀及遥控关闭规范管路的布置规范6排气系统规范高温表面绝热包裹规范排气口防水倒灌规范7舱底水设施舱底水泵的自吸规范舱底水泵数量及排量规范泵的可操作性规范吸口的布置及管路的止回规范24米以上游艇应确认机舱横倾5度的最低点位置舱底水高位声光报警规范机舱舱底水防污染要求规范8操舵装置动力操纵操舵装置动力源规范操舵的位置规范三电气1电力负荷计算书包括发电机组和蓄电池组容量计算、确认设有两套电源法规、规范2电力系统包括电机、变压器、蓄电池组和电子设备的主要额定参数、电缆选型及容量、断路器容量和整定值法规、规范3设备的布置发电机、蓄电池组、配备板等的安装位置法规、规范4照明及布置包括灯点布置,特别主照明供电不是蓄电池组,还应设2h的蓄电池供电的照明法规、规范5接地包括非金属船体的接地板法规、规范6避雷避雷法规、规范适用非金属桅游艇7信号设备系统图和信号设备的数量、技术要求、安装位置及供电。法规11布置图8无线电通信设备系统图和布置图无线电设备的数量和技术要求,以及两套供电要求(游艇电源和专用备用电源)。法规9无线电备用电源容量估算书(适用时)无线电设备的供电,以及两套供电要求(游艇电源和专用备用电源)。法规10航行设备系统图和布置图航行设备的数量和技术要求。法规四消防1防火机舱舱壁材料阻燃法规舱壁防火结构的完整法规机舱通风口的关闭法规机舱风机的遥控关停法规厨房厨房位置及开口法规LPG炉灶周围的材料法规炉灶烟道的布置及分隔法规2灭火水消防消防泵的配备及起动法规消火栓的布置法规固定式灭火系统系统的配备法规系统的容量法规释放装置的位置法规受保护处所开口的关闭法规手提式灭火器的配灭火器类型、容量、位置及数量法规12备五安全设备1信号信号设备的配备,包括号灯、号型、号旗、号笛、黄色闪光灯法规以12m为界,并确认信号灯的可见距离,黄色闪光灯适用于汽垫船信号灯的安装位置,包括灯的水平位置和垂直位置,以及船体上以高度法规控制和供电法规2救生救生筏配备法规I、II及III类游艇应配救生筏救生圈配备法规以12m为界救生衣配备法规烟火信号配备法规分类别2.224m及以上游艇审图时重点对以下适用项目进行检查,确认其是否符合游艇规范与游艇法规的要求。序号分类审查要点审查依据说明一船体1总体船舶特征(类别、船籍、高低速等)法规类别分:I、II、III、IV、V类;对内河游艇设计有意波高≥1m为IV类,否则为V类。舱室布置法规防撞舱壁的设置乘员定额法规不应大于12人,不应超过按稳性、干舷、座位尺度及救生设备核定的人数安全带的设置法规适用于高速游艇脱险通道与出口法规驾驶室视线法规门、窗、盖结构与布置法规、规范门、窗、盖密性应满足法规要求;高速艇门、窗玻璃强度及玻璃安装形式应满足《海上高速船入级与建造规范》的要求;非高速艇满足游艇规范要求。13通风筒、空气管及排水口布置法规核对甲板下处所的通风筒、空气管是否需要作为进水点考虑。栏杆与扶手的布置法规2结构结构材料的使用规范层板力学性能指标不应低于《材料与焊接规范》的有关要求构件尺寸的校对规范1、24m及以上高速游艇结构应满足海上高速船规范(或内河高速船规范)要求;2、使用玻璃钢材料时,其水线长Lwl不应超过60m;3、使用玻璃钢材料时,其设计所用材料力学性能应符合《材料与焊接规范》的要求;计入中剖面模数的构件在中部0.4L区域的连续性规范适用于需计算总纵强度的玻璃钢艇构件的连续性、过渡与布置的合理性规范上层建筑和甲板室规范艇底局部加强规范支柱、非水密舱壁、水密舱壁规范主机座结构规范总纵强度计算规范适用于LWL40m或甲板有大开口的游艇构件稳定性适用于有总纵强度要求的游艇连接桥结构总横强度、扭转强度规范舵、锚泊与系泊设备规范3性能干舷计算法规1、非高速游艇应按“国内海船法规”或“内河法规”校核干舷;2、不要求勘划载重线,但设计水线在两舷都应标识,该水线标识允许以不同艇体颜色的界限以及艇体折角线等类似措施来替代。14稳性装载情况法规1、不同类别艇有不同的要求;2、可使用计算软件。纵倾与稳性法规许用重心高度法规受风面积及风压力臂法规初稳性高法规自由液面修正法规破损稳性法规对I类游艇和LWL大于48m的游艇有破损稳性要求二轮机1一般规定除另有规定外,轮机应符合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3篇或《钢质内河船舶建造规范》第2篇的适用要求规范高速游艇轮机应符合CCS《海上高速船入级与建造规范》或《内河高速船船建造入级与建造规范》的相关要求规范2主、辅机械及其管系燃油系统LWL为48m及以下
本文标题:《船舶及产品噪声控制与检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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