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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窗制作安装合同(补充)甲方:上海臻源木结构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乙方:长春象新环境建设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执行。第一条本补充合同所购门窗数量及价格(一)本合同承包范围为长春市绿地金融中心售楼处断桥铝门、电动窗五金安装,其中断桥铝门综合单价为人民币1350元/m2,面积128.63m2,(结算按洞口面积计算),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73,650.00元,大写:壹拾柒万叁仟陆佰伍拾元;电动窗五金综合单价为人民币1900元/套,总计48套,合同金额为人民币91,200.00元,大写:玖万壹仟贰佰元;金额总计264,850.00元,大写:贰拾陆万肆仟捌佰伍拾元。1、此综合单价为所有断桥铝门、电动窗五金的平均综合单价。其中电动窗五金综合单价仅为电动开启五金在原断桥铝窗单价的基础上增加的造价,电动开启的断桥铝窗仍按原门窗安装合同综合单价正常结算。2、此综合单价含制作安装。电动窗开启不含布线费用,仅提供布线指导。3、本合同面积增减套上述单价进行结算:如若窗型、分格形式及原材料变更,造成价差则另行增加报价。4、现场必须复尺。5、具体门窗要求参照附件(断桥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及用材标准)6、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加工完成,接到甲方通知后进场安装。(二)以下文件做为合同附件第二条本合同门窗材料报价说明1、型材:断桥铝门型材由甲方指定选用辽沈牌DL64系列断桥地弹门铝合金内外深咖啡(国标色RAL8019)型材。2、五金件:断桥铝门五金为皇冠GMT地弹簧;电动窗五金为北京吉时开启,推程为300mm,开启方式为外开,一个控制设备控制两个开启扇;3、断桥铝门玻璃:选用中空双层钢化玻璃(5+10a+5)。第三条安装地点1、本安装工程所在地为长春市。第四条本合同门窗款项的支付方式及期限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额的30%的预付款,门窗到场安装完成付本合同总额的50%,全部安装完毕,甲方组织相关人员验收,乙方应积极配合,待工程交工验收合格,面积结算后,甲方一次性支付到结算总额的97%工程款,质保期一年,质保期到期后双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后15日结清余款。第五条供货期顺延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可相应顺延。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2、甲方未能如期支付合同约定款项。3、甲方、监理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未能及时指定型材颜色、种类,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4、设计变更或修改导致增加的门窗量一次增加超过合同总量的10%。5、不可抗力(详见本合同第十二条不可抗力)。6、条款中约定或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第六条双方责任1、甲方责任:(1)甲方对不规范的洞口尺寸进行修整。(2)负责及时组织对门窗的验收工作。(3)甲方应根据本合同的要求按时支付各期款项。2、乙方责任:(1)乙方应按时积极组织原材料的进厂及产品加工。(2)乙方应将产品安装尺寸及施工方案交甲方,并积极组织安装。(3)乙方按工程进度负责对门窗的制作、运输、安装。(4)为确保门窗的正常安装,乙方应对施工的洞口尺寸予以复核,以确保安装的门窗尺寸。(5)乙方提供所有材料的合格证、检验报告及甲方与监理要求的二次复试报告。第七条变更1、如若设计变更,甲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甲方应承担此造成的损失及相应顺延加工周期。2、合同条款的变更:本合同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若一方提出某项条款的变更,变更方应及时用书面文字方式通知另一方,由双方协商和签订有关变更协议。3、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第八条所有权之保留乙方保留合同的产品的未付金额的所有权,直至甲方付清本合同所有货款。第九条违约1、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或有其它违反合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方应该承担对另一方由此而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经济责任。2、本合同双方分别发生不同的违约行为,应上双方协商解决违约责任或和自承担由于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并承担其经济责任。第十条不可抗力1、若本合同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双方应继续履行未直接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义务履行期限,延长时间与不可抗力事件产生的后果持续时间相等。2、当遇到不可抗力事件,受影响一方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5天内,书面通知一方。3、若不可抗力的后果持续1月以上,双方应重新洽谈合同义务,若双方无法形成协议,任何一方可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4、不可抗力是指超过本合同人任何一方所不能控制之事:例如:战争、暴乱、地震、洪水、台风或政府在其主权范围内的行为。第十一条争议1、若有因本合同执行而产生的与本合同有关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若争议经双方协商30天内未能解决,双方应通过法律程序解决。2、在诉讼期内,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未有争议的义务。第十二条其它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代表协商做出补充合同(协议),且补充合同(协议)为本合同副件。2、本合同副件为本合同组成总分,具有同等效力。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4、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5、本合同履行完毕,结清尾款,合同自然失效。甲方:乙方:代表人:代表人:年月日
本文标题:门窗制作安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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